簡論人民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

時間:2022-11-15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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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是指根據法院的職能、性質和特點,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運用科學方法組織法院司法行政干警完成各項行政事務工作任務的一種手段。法院行政事務具體指:法院行政人員的人事管理、法官的日常管理、司法預算的執行、財務管理、機關建筑的維修和利用、交通和通訊工具管理、檔案管理、司法統計、內外接待等法院非審判工作。隨著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加強和法院諸方面改革力度的加大,人民法院隊伍不斷壯大,物質裝備不斷改善,審判領域越來越寬,執法要求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各種問題和矛盾也相應增多,法院各種行政事務工作愈加艱巨和繁重。這些新情況、新變化,要求法院領導既要搞好全面指揮,又要加強具體管理;要做好人的工作,又要重視對財和物的管理。加強法院行政事務工作的管理,是創造性地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適應形勢變化的當務之急。從職能、性質來看,人民法院具有審判的獨立性,領導關系的雙重性、社會聯系的廣泛性、人、財、物的依賴性等特點,法院行政事務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逐步實現法院行政事務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保證各種任務的完成。

一、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的內容

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的內容必須針對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來決定。概括起來看,大致可分為工作秩序管理和生活秩序管理兩個方面。前者是根據法院內部各庭處室工作人員所擔負的職責,建立起一套保證各項工作高效運轉的運作機制,如院務會議和庭務會議制度,崗位考績規定、開庭規則等。從而明確工作原則和職責,規定工作要求,理順各方關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后者主要是建立一套確保法院干警正常生活、活動的秩序,拓展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生存空間,以解除法院干警的后顧之憂,激活工作積極性。簡言之,就是通過健全和實施一整套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辦法,把事無俱細、緊張無序的行政事務納入科學規范、循序漸進、良性發展的軌道,從而確保各項審判工作的優質高效進行。

二、法院行政事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從一般意義上講,科學管理要遵循民主原則、科學原則和高效原則,它不僅要求管理體制、管理方式民主化、科學化,管理人員知識化,管理手段現代化,還要求以盡可能短的時間、盡可能少的物質消耗,取得盡可能大的效益。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作為法院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除堅持現代管理的一般原則外,還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效率、效益和質量原則。這三者的統一是一切管理的共同目的,也是權衡管理是否有效的基本標準。人民法院的行政事務科學管理要體現效率、效益和質量,就要在對人的管理上著眼于調動人的積極性,做到人盡其才;對物的管理上著眼于物盡其用;對錢的管理上講求錢盡其利。

服務至上的原則。法院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服務于審判工作,為審判工作提供輔助與保障,因而法院行政事務管理工作附屬性特點明顯,尤其隨著審判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這一特點愈加突出。同時,審判功能的實施對司法行政有一定的依賴性,因為每一項審判活動離開司法行政的作用都是無法進行的。因此,在服務、介入、支配、依賴關系之下,行政事務管理與審判工作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避免干預審判之嫌。

創新開拓原則。法院諸方面的改革均是大膽有益的探索,其目的就是要革除審判工作中存在的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弊端,使各項審判工作趕上時代的步伐。因此,以審判服務為中心的法院司法行政干警要跳出“安于現狀,無過便是功”的圈子,擺脫陳規舊習的束縛,進行創造性思維,敏銳的發現問題概括地提出問題,靈活地解決問題,超前提出具有新穎性或者改進性的見解,使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充滿生機和活力。

個體優化原則。法院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從廣義上講,是由法院各級領導、司法行政干警共同承擔的,從狹義上看主要是靠法院司法行政人員擔負的。尤其在法院司法行政體制改革迫在眉睫、強化法官中心觀念、壓縮司法行政人員數量的新形勢下,要建立一支高素質,擔當優質高效為審判工作保障服務的司法行政管理隊伍,就必須優化司法行政人員的個體素質,其方法途徑無外乎嚴把入口、疏通出口、崗位練兵、優化組合、篩選更新等。

科學求真原則。為了適應法院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使法院行政事務管理工作達到快節奏、高效運轉的目的,就要把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和矛盾論的原理用于指導行政事務管理之中,在繁忙中理頭緒,被動中爭主動,緊張中求有序,忙亂中求準確,前進中找規律,從而把握好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與審判工作的臨界點,與法院工作的最佳結合點。

三、法院行政事務科學管理的基本途徑

1、改革機構,理順關系。

勿庸諱言,法院現行司法行政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機構重疊,職責不明、人浮于世、被動應付、推諉扯皮,質量和效益不高等問題,糾其主因,是各級法院司法行政機構體制較為混亂,上下級法院之間、同級法院部門之間關系不明所致。因此,一要改組法院系統的司法行政機構,建立全國性的、統一的司法行政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二要改組各法院內部的司法行政管理機構,建立單一的司法行政機構,對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從而消除政出多門、責權不明、效率不高的弊端。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2、優化人員、科學管理。

法院現有從事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干警,大部分是勝任工作的,他們忠于職守,樂于奉獻,在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從而保障了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但也有少部分司法行政人員素質低、成份新、不思進取、不安心工作、不能勝任工作的現象。而司法實踐中也的確存在重審判業務輕司法行政,重視培訓法官的司法技能和法律知識,輕視對司法行政人員的培訓,法官與司法行政人員政治待遇不平衡等問題,我們應將司法行政人員分開管理,適用不同的管理規則,實行法院司法行政人員職業化。要嚴把司法行政人員的入口,積極吸收既懂法律又善管理的高素質人才,充實司法行政隊伍,杜絕把審判部門“兩不”人員照顧性地安置到司法行政崗位的錯誤做法。同時應象重視培訓法官那樣加強對現有司法行政人員的法律知識和微機操作、行政管理等技能培訓,建立一支充滿生機的司法行政隊伍。

3、建章立制,形成體系。

科學管理必須通過規范制度這一載體來實現。目前法院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很多,除了最高法院、省法院出臺的規定外,各地法院還結合自身特點,制定并實施了一批管理制度。結合當前法院體制改革實際,應重點建立以崗位目標責任制為核心的考績機制,工作運行、監督制約、后勤保障、隊伍管理等機制也必須予以配套完善,只有這樣,才能促使法院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條不紊地進行。

4、適時調研,服務決策。

法院司法行政人員在優質高效地完成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同時,還要通過行政管理實踐及時準確地為領導管理決策提供帶方向性、全局性的信息和建議;認真負責,有預見性地為領導決策收集信息,及時提供方案、資料,協助院領導抓好督促落實工作;決策實施過程中,注意收集反饋意見,搞好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補充完善措施,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5、科學預見,超前工作。

法院行政事務除少數工作有規律外,應急性、隨機性工作很多,司法行政的從屬地位和工作特點也決定了其相對被動性。因此,行政管理人員應牢固樹立“三個超前”意識,參謀在領導決策之前,服務在領導想到之前,任務完成在時間要求之前,凡事往前趕,不等不靠,并及時分析預見苗頭性和共性的問題,提前做一些預備性的工作,克服“臨渴掘井”,做到"沒有來水先筑壩"。

總之,深入研究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發展規律,探討如何提高法院行政事務工作科學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質量,更加卓有成效地開展司法行政工作,為各項審判工作鋪路架橋,已成為法院各項建設的一個新課題,需要我們法院和社會各界共同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