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室工作制度
時間:2022-02-20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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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案工作崗位責任制
(一)分管檔案工作局領導責任制
1、領導局系統的檔案管理工作。
2、審定局系統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3、解決檔案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二)主管檔案工作辦公室領導責任制
1、組織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2、抓好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檔案建設與管理工作。
3、定期組織檔案管理人員學習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
(三)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1、對機關各處室和局屬各單位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2、負責集中統一管理本單位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以及有關資料。
3、為黨和國家積累檔案財富,按規定將具有長遠保存價值的檔案向省檔案館移交。
4、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5、對檔案實行科學管理,熟悉所藏檔案情況,積極提供利用,為全局各項工作服務。
6、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檔案業務工作。
二、文書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檔案是本單位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保存備查的原始記錄。為了歸檔文件材料的齊全完整,提高歸檔案卷的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各項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及其他材料,均屬于接收范圍。具體包括重要的收發文件、會議文件、內部文件、會議紀要、調查報告、會議記錄、工作計劃總結、重要信訪件、統計報表、財務報表、電報、電話記錄、本單位編印的刊物、聲像材料以及圖表、簿冊等。以上應立卷歸檔的文件材料,由各處(科)室文書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整理、立卷,并按期向局綜合檔案室或所在單位檔案室移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取和銷毀文件材料,也不得據為己有。
(二)文件立卷工作實行誰辦理誰立卷的原則,即由哪個處室辦理的文件材料,就由哪個處室立卷歸檔。
(三)歸檔的文件材料要按規定進行分類,每份文件的頁數及卷內目錄、備考表應齊全完整,每一案卷一般不得超過200頁。
(四)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放在一起組卷。
(五)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請示與批復,放在復文年份立卷;沒有復文的,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立卷。
(六)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七)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給有文字的每面材料編寫頁號,正面頁號編在右上角,背面頁號編在左上角。編寫頁號一律用黑色鉛筆,并做到不重復、不漏頁。號碼一律用阿拉伯數字。
(八)歸檔的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和備考表,填寫的字跡要工整、清晰,一律用毛筆或鋼筆書寫,鋼筆要求用炭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禁用純藍墨水。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首,備考表應置卷尾。
(九)卷宗內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文件材料應裱糊,理順取齊,案卷采用三孔一線的方法裝訂,孔距7公分。
(十)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反映卷內文件材料內容,要用鋼筆書寫或微機打印,字跡要工整、清晰,標題末尾不用句號,保管期限欄內必須填明保管期限。
(十一)歸檔。每年四月底以前,各部門必須將上年度的文件材料及相關資料整理立卷,向檔案室移交歸檔。歸檔時,交接雙方核對案卷,并在檔案移交登記表上簽字。
三、檔案利用制度
(一)檔案室所藏檔案,主要是供局機關、局屬單位及上級領導機關利用。
(二)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藏檔案的情況,根據機關工作的需要,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充分利用檔案信息資源,為全局工作服務。
(三)凡利用檔案資料者必須確保檔案的安全,不得遺失、涂改、勾畫、批注、剪裁、拆卷和折疊。
(四)利用檔案工作結束后,利用者須如實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及時交檔案室存查。
(五)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當面嚴格檢查核對,如發現與原卷不符或其他問題,應及時報告。
(六)檔案管理人員要注意收集檔案利用效果的反饋意見,不斷總結經驗,做好檔案開發利用工作。
四、檔案保密制度
(一)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法規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確保保密檔案的安全。
(二)保密檔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辦理。
(三)保密檔案要嚴格限制查閱利用范圍,查閱利用須經領導批準。利用保密檔案,嚴禁復印、摘抄、涂改、偽造、圈劃、抽換、批注、折縐,如發現此類情況,應及時追查并報告領導。
(四)保密檔案要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并認真查處,情節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秘密,不得將保密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言談通信中不得涉及保密檔案事宜。
五、檔案保管制度
(一)檔案室(庫)由專人管理,未經工作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庫)。
(二)嚴格執行檔案查閱、借閱、歸還登記制度,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檔案。
(三)檔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不散、不亂、不丟、不壞。
(四)檔案閱覽室及檔案室(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檔案室(庫)要保持衛生清潔,做到“八防”:防潮、防塵、防光、防火、防高溫、防盜、防蟲、防鼠,確保檔案的安全。
(六)隨時檢查庫房消防設備、電器電源及門窗等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向領導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
六、檔案查閱、借閱制度
(一)查閱檔案,必須在檔案室進行。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查閱檔案須與檔案管理人員聯系,并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經局檔案管理領導組副組長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進行。
(二)查閱檔案,如需復印或摘抄,需經局檔案管理領導組副組長同意。復印材料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辦理。摘抄的材料,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審查核對,不得有誤。
(三)檔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借閱時,可持單位介紹信,說明原因,經局檔案管理領導組副組長批準,履行借閱手續。
(四)借閱檔案時間最長為一個月,如不能按時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借閱的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泄密、遺失或轉借他人,更不得在材料上涂改、污損或作任何標記。
(五)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詳細檢查檔案材料是否完整無損,并在借閱登記簿上注明歸還時間。
七、檔案鑒定和銷毀制度
(一)局檔案鑒定小組負責對本局保存的檔案進行鑒定。
(二)局檔案鑒定小組每年年初對各處室交回的案卷進行鑒定,對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退回重新整理。每年年終根據《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定,對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決定銷毀確無利用價值的檔案。
(三)銷毀檔案需逐卷登記造冊,經局檔案管理領導組副組長簽字批準,在保密局指定地點銷毀。銷毀時必須由兩人以上監銷。監銷人員要認真負責,防止在銷毀過程中遺失材料,保證絕對安全。
八、檔案統計制度
(一)檔案統計工作由檔案管理員負責。
(二)檔案統計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客觀情況,做到準確、及時、完整、系統。
(三)統計內容主要有:檔案機構人員情況,保存檔案、資料狀況,檔案資料收進和移出數量,檔案利用情況,檔案庫房、設備情況以及上級機關和檔案部門要求統計的其他內容。
(四)上級機關和檔案部門要求報送的各種統計報表、資料,必須按照要求統計、填寫,經領導審批后方可報出。
(五)各種檔案統計報表、資料、情況分析均應存檔。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