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考核管理罐制度

時間:2022-03-26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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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考核管理罐制度

一、考核依據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著力優化發展環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機制,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區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和區委、區政府年“三個一點”工作安排,制定本考核辦法。

二、考核部門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由區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區信息委、區監委、區政府法制辦、區保密局、區檔案局、區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三、考核對象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區政府組成部門及其它相關的部門機構。

四、考核內容

1、工作機制(10分)。組織機制情況(5分):分管領導、責任部門落實、工作人員穩定,有變動時是否及時上報、公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況(2分):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新維護制度、監督考核制度等;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3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機制是否落實,工作人員的業務是否熟練、是否通過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的業務考試。

考核部門:監委、信息委

2、公開內容及目錄(40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免于公開的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和《細則》的要求(政府機構職能和人事信息、管理規范和發展計劃、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信息、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對已公開的信息是否及時進行整合和更新,是否提供重要信息的解讀服務(20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的目錄(紙質和電子)編制是否規范、符合規定并及時更新(10分);公開的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規定(10分)。

考核部門:法制辦、監委、檔案局、保密局

3、公開方式(10分)。是否多渠道公開政府信息(2分);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頁面、專欄設置是否醒目、規范,信息查閱、搜索是否方便、快捷,是否及時更新公開指南(8分)。

考核部門:信息委

4、資料送交(10分)。是否按規定及時向區檔案館送交指南、目錄、年報及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按規定要求使用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軟件。

考核部門:檔案局

5、受理場所及響應程度(時間、程序)(15分)。是否按標準化要求設立集中查詢、受理場所(并委托區檔案館進行集中查詢、受理)(2分),是否按規定設立并公開咨詢電話、傳真、電子郵箱(2分);是否按規定程序及時受理、答復申請人(4分),是否按要求建立申請處理文書存檔制度(2分);是否存在社會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是否辦理收費許可證、有無亂收費情況(5分)。

考核部門:監委、法制辦、檔案局、發改委

6、月報、年報及報備工作(15分)。是否按時上報月度統計表(6分),是否按格式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指南、年報(4分);是否按要求對免于公開信息進行疏理和報備,是否對重大決議、草案的公開進行報備(5分)。

考核部門:信息委、保密局

7、創新工作(加5分)。是否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有無工作創新。

考核部門:監委、信息委、法制辦、保密局、檔案局、發改委

五、考核方式

1、考核采用日常檢查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各職能部門單獨考核與聯合檢查相結合的方法。

2、為提高考核效果,擴大考核的影響面,考核組成員除以上6家單位外,還將在重點單位中,隨機抽取若干個單位參與考核。

3、考核分值采用100分制,創新工作視情況另行加分。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經聯席會議討論審定,作為區政府對領導班子年度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并以適當的方式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