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政務公開評議制度(市)

時間:2022-06-14 03:47:00

導語:建設局政務公開評議制度(市)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建設局政務公開評議制度(市)

一、為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水平,實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政務公開評議范圍:市建設局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三、政務公開評議方式

(一)代表評議。結合政風行風評議,由政務公開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和群眾代表等組成評議小組進行評議。

(二)網上評議。根據評議內容和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設計問卷調查表,在網上張貼供群眾評議。

四、政務公開評議的內容

(一)政務公開組織領導是否有力;

(二)政務公開制度是否落實;

(三)公開內容是否真實、全面、及時;

(四)公開形式是否規范、靈活多樣,方便群眾;

(五)群眾建議意見辦理是否及時,投訴處理是否恰當。

五、民主評議活動由機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負責組織實施。也可由各科室、各單位根據需要自行組織實施。

六、政務公開評議結果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不了解四個檔次,評議結果通過一定形式進行通報。

七、評議情況由組織評議單位匯總,并提出書面意見,向被評議的科室、單位或干部群眾反饋。

八、要充分利用民主評議活動,促進我局政務公開的逐步完善,更好地為廣大服務對象服務。

九、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具備整改條件的,立即進行整改;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向群眾做出解釋,待條件成熟時再行整改。整改情況以網上公告、寄發函件、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等方式反饋。

十、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鎮市建設局政務公開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十一、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