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時間:2022-06-16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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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縣委組織部同全縣各黨(工)委之間的溝通和聯系,及時掌握全縣各黨(工)委在開展黨建組織工作中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全面提升全縣黨建組織工作的整體水平,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建組織工作聯席會議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主持召開或由部長委托副部長主持召開,參加人員范圍包括縣委組織部部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全縣各黨(工)委黨建副書記、組織委員及部風監督員代表。

二、黨建組織工作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時間安排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周,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

三、黨建組織工作聯席會議的召開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縣委組織部提前5日將會議的主要議題、召開時間及地點通知各參會人員,并做好各項會務工作,各黨(工)委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做到會前充分準備,會上積極發言。

四、黨建組織工作聯席會議的主要內容:傳達上級黨委及組織部門的指示精神;總結上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了解和掌握全縣各黨(工)委在開展黨建組織工作中好的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升鄯善縣組織工作的整體水平。

1、縣委組織部向參會人員通報上季度黨建組織工作開展情況和下季度的工作計劃及重點。

2、各黨(工)委向縣委組織部匯報上季度黨建組織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

3、部領導對各黨(工)委上季度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做出歸納性評價,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要求,并安排下一季度重點工作任務。

4、針對黨建組織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縣委組織部同各黨(工)委共同探討和研究解決辦法及措施,并總結黨建組織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

五、會后形成會議紀下發到各黨(工)委,要將在組織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和推廣,并抓好落實。

六、全縣各黨(工)委要通過聯席會議所提供的學習借鑒、信息溝通和經驗交流的平臺,充分展示本黨(工)委對黨建組織工作的思考和實踐,在相互學習、交流和研討中受到啟發。同時,要注意將交流學習到的經驗與本黨(工)委實際相結合,積極開展特色組織工作,實現工作創新,全面提升黨建組織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