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考評工作制度
時間:2022-03-02 06:03:00
導語:建設項目考評工作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調動市重大建設項目單位及責任人的積極性,全面提高重大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加快重大建設項目進度,全力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目標。根據省、州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市委、市人民政府確定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市年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重大建設項目,實行簽訂責任制考核。
二、考核對象
市屬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的指揮部、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三、考核內容
(一)重大項目前期立項審批、報批或核準及項目實施方案制定等工作情況;
(二)重大項目管理工作制度,包括項目管理機構、專職人員、崗位職責、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重大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執行情況;
(四)重大項設資金籌措情況,招商引資情況,積極爭取國家、省、州有關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五)落實重大項目協調管理情況,積極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征地拆遷、群眾上訪和勞資糾紛等問題和困難情況;
(六)重大項目建設責任書確定的年投資計劃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七)重大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確保項目資金使用真實、合法、有效性,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確保按計劃實施,按質按量完成情況;
(八)落實重大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全程為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情況;
(九)落實重大建設項目工作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十)落實重大項目責任書,實行重大建設項目公示制和通報制等月報制度,按要求及時填報所建項目完成投資和形象進度。完善項目建設檔案管理制度。
四、考核工作
(一)成立市重大建設項目考核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由督查室主任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市重大建設項目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市重大建設項目考核領導小組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對上年市重大建設項目進行考核、表彰和獎勵,同時將該考核結果作為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市人民政府于每年一季度與項目責任單位簽訂當年重大建設項目責任書,責任書明確項目責任領導、項目責任人、年投資計劃和具體工作任務。每個項目指揮部和項目項目單位應按優秀檔次獎金10%的比例繳納項目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按項目建設單位相關工作人員70%、責任人30%的比例籌集。
五、考核方式
(一)市人民政府設立重大建設項目專項獎勵資金400萬元,資金來源由財政預算和國家專項項目管理資金組成;
(二)考核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分值95分(含95分)以上的為“優秀”;分值85分(含85分)以上不滿95分的為“良好”;分值75分(含75分)以上不滿85分的為“合格”;分值75分以下為“不合格”。根據考核結果,對評定為合格、良好、優秀的項目責任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由市人民政府給予獎勵,并退還項目風險抵押金;對評定為不合格的項目責任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市人民政府給予通報,并扣罰項目風險抵押金,情況嚴重的實行問責并追究責任;
(三)重大建設項目由市重大建設項目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市重大建設項目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市人民政府審定;
(四)市重大建設項目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考核資格,扣罰全額項目風險抵押金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一是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質量問題的;二是項目建設資金使用中出現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三是違反項目四制執行規定的;四是國家、省、州、市有關部門在稽查、審計和檢查時發現重大問題的;五是違風廉政建設被處分的;六是出現重大群體性上訪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獎勵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獎勵標準為每個重大項目建設3—10萬。獎金分配比率為:項目負責人獎金占總額的30%;相關工作人員獎金占總額的70%。
六、其它
此暫行辦法由市重大建設項目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之前印發的景政辦發〔2009〕127號《市重大項目建設考核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 上一篇:清剿火患實施辦法
- 下一篇:人大詢問機制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