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工會聯席會議制度

時間:2022-03-09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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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工會聯席會議制度

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群眾性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工會作為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其任務和職責更加重大,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為了經常、及時地通過工會組織了解和掌握職工群眾對政府工作的建議、意見,密切黨和政府與職工群眾的關系,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我縣經濟工作和社會管理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組織形式

縣政府與縣總工會聯席會議,由聯系縣總工會的副縣長負責總協調,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會議召開的通知和會議決議的督促、檢查、落實。縣總工會做好協助工作。縣長、副縣長,縣總工會主席、副主席為聯席會議的正式成員,邀請縣委主管工會的副書記、縣委有關領導參加會議。根據會議內容通知縣直有關部、委、辦、局負責人或基層黨、政、工代表列席會議

二、會議主要議題

1、聽取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各項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2、聽取關于全縣企業民主管理、推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聽取工會對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4、聽取關于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研究解決在全縣企業勞動關系變化和社會分配中出現的問題;

6、研究解決工會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會議的時間和程序

聯席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分別在6月、12月中旬召開,也可根據需要,結合專項議題召開不定期聯席會議,必要時可以召開現場辦公聯席會議。不論哪種形式,都要從實際出發,認真作好會議籌備工作,保證會議取得實效。會前,縣總工會會同縣政府辦公室確定會議議題,共同組織好有關會議材料和文件草案,并提交縣政府領導審議。會議期間,對有關重要決定要形成會議紀要,提出實施辦法和意見。

四、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

縣政府和縣總工會要根據會議決議要求各司其職,責成有關科室負責會議決議的檢查落實。聯席會議決議所涉及的縣內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及時落實決議精神,并將落實情況向縣政府、縣總工會通報。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單位和工會干部,縣政府要給予表彰和獎勵。縣總工會要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責任目標,做為評選先進工會、先進工會工作者、優秀工會之友的重要考核條件。

建立縣政府與縣總工會聯席會議制度,是新時期工會參政議政、協助和支持黨和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各行業主管局、公司、街道也要逐步建立起行政與工會的聯席會議或對話制度,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在我縣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