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審計局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時間:2022-07-04 0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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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審計局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促進審計項目查深查透,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拓展審計成果,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特制訂本制度。

一、重大事項的報告范圍: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重大事項,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疑點,審計組無法決定和處理的事項,審計組認為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重大事項的報告程序:由審計人員向審計組長報告,審計組長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向局長報告,審計局長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報告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可越級匯報,但需及時補報。

三、報告應及時、準確、全面,時間一般應在一個工作日內。

四、違反報告制度的責任:發現應及時上報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的,將逐級追究責任,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責任人處理、處分,并取消評“優”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