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審計局會議制度

時間:2022-07-04 05: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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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審計局會議制度

一、局黨組會議制度

(一)參加人員。

黨組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黨組書記決定召開。會議人員由局黨組成員組成,會議由局黨組書記召集和主持,每次參加人員須過半數,依據會議的內容可請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二)時間安排。

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有特殊事宜適時召開。

(三)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重要指示、決定、決議;

2.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3.討論決定局內設機構設置和人事工作,決定任免、獎懲干部;

4.研究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研定機關支部工作任務;

5.召開民主生活會;

6.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7.研究其他需由黨組會議決定的事項等。

二、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一)參加人員。

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參加會議人員為局班子成員,局辦公室和相關股室人員列席。

(二)時間安排。

每周一上午9點召開。

(三)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全局重要工作部署,各分管領導匯報每周的重點工作情況;

3.討論和審議有關審計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審計管理辦法、措施等;

4.討論研究局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5.討論研究干部職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關事項;

6.需要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三、職工大會制度

(一)參加人員。

全體干部職工。

(二)時間安排。

每月一次。

(三)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重要指示、決定、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

2.傳達貫徹局黨組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

3.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審計重點工作;

4.審計干部匯報當月工作情況。

四、視頻會議制度

(一)參加人員。

上級審計機關要求的參會人員。

(二)時間安排。

上級審計機關要求的參會時間。

(三)會議內容。

認真學習、貫徹上級審計機關的會議內容。

五、會議紀律

(一)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簽到,不得遲到、缺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要提前向分管領導、局長請假,并告知局辦公室。局紀檢組長對會風進行監督。

(二)會議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走動;手機設置為振動或靜音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