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分析

時間:2022-07-20 06:55:00

導語:農村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村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分析

發端于農村的改革開放,使我國農村勞動力市場從無到有,逐步發展起來。30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各個方面都發生了深刻變化。那么,如今的農村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如何呢?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察。

自主擇業程度。以前,我國經濟是典型的二元結構,農村勞動力不僅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能流動,而且在農村內部

也不能隨意流動。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和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如今,農村勞動力不僅可以在農村務農或從事非農產業,也可以在城鎮務工經商。非農就業人數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比重,既能反映我國二元經濟結構的變化程度,也能反映農村勞動力擇業的自主程度。統計顯示,*年到*年這一比重由6.37%提高到20.65%,到2005年已超過四成。可見,農村勞動力自主擇業已達到較高程度,而且還在提高。

工資自主決定程度。工資反映的是勞動力的價格,工資的決定機制是勞動力市場的核心機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資具有配置勞動力資源的作用,是影響勞動力流動的一個重要因素。工資的自主決定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民工的談判能力與工會的作用。雖然農民工的談判能力還不是很強,但在不斷進步,尤其是近幾年進步更快。*年開始在全國范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年國務院頒布《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提出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同時,我國勞動力供求關系正在發生變化,農民工的談判能力明顯提高。以前,農民工與工會無緣,而目前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加入工會,他們正在從遇到困難找老鄉變成遇到困難找工會。從定量的角度看,可以用農民純收入中非農收入所占的比重來間接反映農民工工資的自主決定程度。統計顯示,這一比重由1983年的31.35%提高到*年的54.85%。

流動自由度。勞動力流動的自由度反映勞動力在流動中是否遇到阻礙及阻礙的程度,可以衡量統一勞動力市場建立和完善的程度。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農村勞動力可以進城務工經商,但由于種種原因,他們在城市受到不少歧視,包括一些制度性歧視。近年來,這種狀況發生了顯著改變。各地清理了對農民工帶有歧視性的政策法規,并著力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建立惠及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制和制度。在定量方面,可以用外出農民工占農村勞動力比重的變化來反映。統計顯示,*年這一比重是15.53%,年達到24.75%。可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自由度在不斷提高。

企業用工自由度。農民工一般在非公有制企業或新型部門就業,這些單位是按照市場供求關系及企業利益最大化原則來聘用員工的。即使在公有制單位就業,農民工也不是正式工,這些單位也是按市場原則招聘或解雇農民工的。可見,企業對農民工的使用完全市場化,或者說企業對農民工的用工是完全自由的。

市場服務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程度。勞動力市場服務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是勞動力自主擇業和自由流動的重要保障,是反映勞動力市場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近年來,各地逐步建立健全縣鄉公共就業服務網絡,為農民轉移就業提供服務;城市公共職業介紹機構逐步向農民工開放,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輸出地和輸入地的協作不斷加強,開展有組織的就業、創業培訓和勞務輸出;各類就業服務組織和市場也在不斷發展。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經過30年改革開放,我國農村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已經達到較高水平,并在不斷完善。可以相信,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必將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