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貧工程上半年工作總結

時間:2022-07-15 09: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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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貧工程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工作推進情況

為穩定增加我縣建檔立卡貧困村、“三無”貧困戶和部分非貧困村經濟收入,如期完成“十三五”脫貧攻堅任務,我縣分三期于去年10底前陸續建成了55個光伏扶貧電站,電站總裝機容量達7467千瓦,其中村級獨立光伏電站24個,裝機容量1560千瓦,戶戶聯建光伏電站31個,裝機容量5907千瓦,總投資近5000萬元。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2020年脫貧攻堅工作目標,今年上半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質量管理,進一步完善部分光伏扶貧電站建設流程。一是積極協調各方完成戶聯光伏工程審計。由于31個戶聯光伏電站工程分布在全縣7個鎮20個場地,工程量大,加上工期緊,工程審計過程中發現一些問題和不足,我們主動協調審計局、縣城投公司、總包方、監理方,積極回應審計問題,整改工程薄弱環節,完善審計流程,于6月22日完成工程審計,正在按照審計結果,辦理工程決算。二是督促二期11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總包單位盡快完成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報告反饋問題整改。去年為了趕630前并網的時間節點,我縣二期11個村級光伏電站建設合同工期只有1個月,加上沒有工程監理,工程施工質量基本處于無人監督的狀態,造成了工程質量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我縣根據上級扶貧部門意見,參照周邊縣市的成熟經驗,請示了縣主要負責人,委托常州華陽光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二期光伏進行全面的檢測,出具了正式的檢測報告,發現了電纜埋設深度不符合規范、部分組件已經形成熱斑等諸多問題,我們也于去年9月初就將檢測報告反應的問題反饋給總包方項目經理王晶晶同志,責成總包方組織人員立即整改,并形成整改報告作為檔案資料備查,但其一直以部分問題無法整改到位為由,至今未完成整改報告。我們于6月19日以縣扶貧辦的名義發公文函至總包方,責成總包方于月底前完成整改報告,6月27日總包方已經聯系我們,答應立即進行全面整改。

(二)積極協調各方及時結算光伏發電收益,建立光伏收益分配臺帳。今年以來(截至6月1日)全縣55個光伏扶貧電站累計發電量380萬千瓦時,其中24個村級電站發電72萬千瓦時,31個戶戶聯建電站發電308萬千瓦時。截至6月底,我們協調縣供電公司分5批將光伏扶貧電站電費收益304.5萬元(包括申請財政墊付的光伏電價補貼資金182.2萬元)結算至鎮資金專戶,其中24個村級光伏電站電費收益62.1萬元,31個戶聯光伏電費收益242.4萬元;督促指導各鎮及時發放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同步協調建立完善縣、鎮、村三級光伏扶貧收益分配臺帳,協調規范戶聯光伏收益動態調整流程。預計全縣11個貧困村和2個非貧困村每年光伏收益10萬元,1969戶“三無”貧困戶每戶每年收益約2500元。

(三)針對扶貧電站運維管理薄弱環節,建章立制,積極統籌協調各方完成故障電站的運維管理。我縣扶貧電站自去年建成以來,運維管理責任不落實,運維管理任務不明確,電站經常出現故障長時間無人檢修,場地內外雜草、雜樹無人清理,光伏組件表面灰塵、污垢、鳥糞等無人擦洗清除等問題,為迅速扭轉這種被動局面,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頒布并實施了《光伏扶貧電站運維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總包方、供電所、鎮政府、村委會和日常運維人員的責任,正在督促有關各方盡快落實運維責任主體,真正做到每個扶貧電站有人具體管理、有人具體干事。今年以來累計協調縣供電公司、總包方處理電站故障21次,最大限度的提高發電效率。

(四)精心準備,圓滿完成省扶貧辦年中督查有關任務。一是進一步完善戶聯光伏電站建成臺帳資料。戶聯光伏項目是2017年扶貧項目,由縣城投公司負責籌資建設的,項目資金一直由其先行墊付,因此我縣2020年安排了1000萬元光伏扶貧償還資金,考核檢查時將按照18年項目來看待,為此我們將去年的戶聯光伏扶貧項目建設檔案臺帳做出進一步完善,增加了綜合驗收、進度款撥付、償還城投資金、審計報告、決算報告等內容。

二是建立完善縣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臺帳。以縣供電公司的光伏收益打款憑證為依據,分月分批建立光伏收益分配臺帳,并裝訂成冊備查。

三是收集匯總全縣上半年“雙基”建設項目,建立“雙基”項目臺帳。根據本次年中督查要求,征集全縣今年以來實施到村“雙基”項目123個,總投資10817.64萬元,其中基礎設施類項目97個,總投資7673.14萬元,基層公共服務類項目26個,總投資3144.5萬元。同時按照“雙基”項目類別,分部門建立“雙基”項目清單臺帳。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31個戶聯光伏電站分布于全縣20個村(或社區),工程審計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審計進度較慢,審計報告直到6月22日才完成,從而造成工程決算款月底前無法支付到位,同時也無法辦理資產移交工作,電站日常運維管理責任部分脫節。

二是部分鎮光伏扶貧電站收益打款到村到戶不及時,收益分配臺帳不規范,扶貧手冊填寫光伏扶貧幫扶措施和成效不及時。

三是全縣已經建成的55個光伏扶貧電站中只有一期13個村級電站已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附加電價補助目錄,能享受上網標桿電價的優惠(一期上網標桿電價0.98元/千瓦時,二期、三期上網標桿電價0.85元/千瓦時),補貼資金也沒到位,其他42個電站還沒納入國家補助目錄,目前縣供電公司只能按照0.3844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結算至鎮村,但為保證光伏扶貧收益,縣財政只能先行墊付補貼資金,2017年已經墊付105萬元,今年上半年又墊付182.2萬元,預計全年要墊付補貼資金約360萬元,資金墊付壓力較大。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協調總包方、城投公司立即按照采購合同約定支付剩余工程進度款,辦理財產移交,完成建設資料歸檔;督促二期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總包方盡快完成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報告反饋問題整改。

二是密切關注省里即將出臺的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參照其他地區的成熟經驗,盡快出臺《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實施辦法和光伏扶貧收益動態調整實施意見》,協調并督促各鎮及時足額將光伏扶貧收益發放到位并規范完善相關手續。

三是督促指導光伏扶貧電站運維管理責任主體,嚴格按照《光伏扶貧電站運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迅速落實運維責任。著重統籌協調各方強化對故障電站的技術運維管理,減少電站故障時間,確保電站全年等效小時數達1000小時以上。

四是密切關注國家、省里出臺的關于建成光伏扶貧電站并網指標申請政策,爭取年內將剩下的42個扶貧電站全部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附加電價補助目錄,進一步減輕財政墊付補貼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