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行政監察工作要點

時間:2022-08-12 0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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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行政監察工作要點

2014年,區各級監察組織要認真貫徹城區紀委全會和城區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及要求,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責主業,堅守責任擔當,強化案件查辦和監督執紀問責,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緊緊圍繞糾正“四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

1、督促城區各級政府、各部門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停止新建、擴建、遷建或購置政府性樓堂館所,加強對“三公”經費開支、辦公用房、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嚴禁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等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

2、加大懲戒力度,嚴肅查處和糾正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中打折扣、搞變通甚至弄虛作假、頂風違紀行為;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到私人會所活動、變相公款旅游等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或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問題;嚴肅查處利用各種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禮卡問題;嚴肅查處“吃拿卡要”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違規違紀行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發揮查辦案件的震懾作用。

3、督促城區各級政府、各部門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深入治理“慵懶散慢”等不良風氣。深入開展醫藥購銷、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堅持把行政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差作為、假作為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等行為作為問責重點,認真解決一些政府機關不負責任、不敢擔當、互相推諉、辦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對群眾態度冷漠的問題。

4、督促城區各級政府、各部門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堅決整“四風”治“六病”,堅決糾正一些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講得很好,做得一般;答應很快,落實得慢;二傳手多,主攻手少”的問題。建立健全、鞏固落實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促使政府和工作人員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潔自律、為民務實,進一步密切政群、干群關系。

二、緊緊圍繞確保政令暢通,加大對政府機關和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5、加強對城區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美麗”活動、服務第45屆世錦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進重點項目建設、落實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工業強市戰略建設標準廠房、為民辦實事等重大決策部署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完善“兩重兩問”工作機制,強化問責問效,確保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6、加強對為民辦實事資金以及救災救濟、涉農扶貧等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侵吞、擠占、挪用和浪費資金等問題,督促推動建立民生資金公開監管平臺,提高資金監管科學化水平。

7、開展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簡政放權,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嚴厲查處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中違規增設機構、職能,增加編制、人員,隱瞞挪用資金、揮霍公款、擅自處理國有資產等行為。鞏固開展財政供養人員“吃空餉”問題專項清理檢查成果。

8、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督促城區政府各部門進一步清理執法項目,建立健全執法信息公開、時限承諾、結果查詢等制度,嚴格依法行政。堅決查處政府執法人員在執法中濫用職權、辦事不公、假公濟私等行為。

9、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在環境保護、國土資源、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中履職不力、監管缺失、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切實保障群眾健康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嚴格責任追究,對影響惡劣、損失重大或瞞報、謊報事故(事件)的,不僅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和政府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三、緊緊圍繞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

10、嚴肅查辦發生在行政機關及公務員中的貪污賄賂、拉票賄選、買官賣官、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以及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1、強化責任要求,實行“一案雙查”,對發生地方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相關領導責任。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反映出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

12、督促發案單位總結教訓、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強業務管理和內部監控。健全典型案件剖析、通報和警示教育等制度,強化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

四、緊緊圍繞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加強權力監督制約

13、督促全面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自治區黨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實施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城區的《實施意見》,推進具有特色的懲防體系建設。

14、針對工程建設招投標、公共資源交易、政府采購、醫藥器械采購等重點領域,深入推進監督、制度、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機關機制,把各項工作、各個環節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15、督促政府各部門依法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和政務服務事項,重點公開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重大建設項目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房分配、醫療服務收費、中小學招生、國有企事業單位考聘招錄等信息,完善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推動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16、加大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中違紀行為的懲戒力度,開展領導干部住房清理工作,妥善處理公務員經商辦企業問題,進一步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防止利益沖突等制度,防止領導干部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抓好《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失信人員從業懲戒規定(試行)》和《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為懲戒暫行規定》的貫徹落實。

17、暢通群眾信訪舉報和監督渠道,建立完善反腐敗網絡輿情信息工作機制,進一步暢通民主監督“綠色通道”,發揮輿論監督和民主監督作用。加強和改進特邀監察員工作,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咨詢、聯系、宣傳、監督作用。

五、緊緊圍繞提高執紀監督能力,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18、切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集中精力抓好懲治腐敗、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深化監察機關機構改革,全面清理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

19、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強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監控制度,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對泄露秘密、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20、深入落實《行政監察法》,做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清理、修訂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制度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