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要點

時間:2022-02-08 1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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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要點

2021年,要緊緊圍繞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職責,主動入位,創新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著力強化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動物衛生風險管理,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能力和水平,為保障畜產品安全做出新貢獻。

一、工作目標

動物產地檢疫覆蓋面達100%,產地檢疫率達90%以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率達100%。屠宰場動物、動物產品檢疫率達100%。

做到操作有規程,生產有記錄,監管有責任人。規模養殖場、重點畜禽養殖大戶規范率達100%。獸藥生產銷售使用環節及動物診療機構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運營。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覆蓋面100%。

二、重點工作

(一)抓好非洲豬瘟防控。要強化疫情舉報線索核查、外來生豬溯源排查;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監管;強化生豬及其產品運輸監管;督促養殖場業主落實生物安全措施,禁止使用餐廚剩余物或含豬血粉飼料喂豬;落實官方獸醫駐場檢疫和監督屠宰企業實施非洲豬瘟自檢制度;嚴格執行生豬檢疫規程和檢疫政策;嚴格落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發現可疑疫情情況及時報告。

(二)嚴格規范產地檢疫。嚴格執行動物檢疫各項規程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特別是新修訂的《生豬產地檢疫規程》和《跨省調運種用乳用動物產地檢疫規程》。進一步規范檢疫申報、受理、現場檢疫、畜禽標識查詢、檢疫記錄、合格出證等行為,堅決杜絕“隔山開證”、不檢疫就出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一是要規范產地檢疫受理條件、檢疫行為和檢疫證明的管理,落實非洲豬瘟防控期間制定的各項政策、規定和措施。二是要通過產地檢疫環節規范規模養殖場行為,提升對規模養殖場管理水平,防止通過養殖場申報檢疫使“洗豬”違法行為發生。三是要繼續推廣“獸醫智慧云平臺”使用,出證人員指導養殖場戶等使用線上申報檢疫。

(三)嚴格屠宰檢疫。督導屠宰企業落實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宰前和宰后檢疫制度、巡監抽檢等制度,規范檢疫操作。強化對檢疫不合格動物及有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健全完善屠宰檢疫各項工作記錄實現痕跡化管理。

一是要強化生豬屠宰檢疫,規范生豬屠宰檢疫受理條件和駐場官方獸醫屠宰檢疫行為,官方獸醫要履職盡責,倒逼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和非洲豬瘟自檢。二是監督定點屠宰點非洲豬瘟PCR檢測過程、熟悉如何從PCR檢測儀中讀取數據和如何判定檢測結果,防止屠宰企業篡改檢測結果。

(四)強化跨省調運動物的檢疫管理。加大對調運生豬及其車輛的查驗。嚴格跨省引進種用、乳用動物以及種蛋、胚胎、精液的檢疫審批,對種用乳用動物未達到健康標準或非種用乳用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未按規定提供疫病檢測報告的不得受理。跨省調出動物的檢疫加強引進前防疫條件審查、疫情調查、疫病檢測、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工作。嚴格落實跨省調入繼續飼養動物的落地報告、隔離觀察制度,切實做好后續監管工作。

一是嚴格跨省調運種、乳用動物審批,強化審批前的現場審核,嚴厲查處冒充商品畜禽調運逃避引種檢疫審批等違法行為。種用乳用動物到達養殖場后,落實隔離觀察規定。二是強化跨省調運動物的落地監管。嚴格落實養殖場跨省調運動物落地報告規定。對證物不符、目的地不符、未經指定通道調入等違規調運動物行為嚴格依法處理,高度重視對從布病高風險區引進肉牛飼養等違法行為的監管。三是加強入境生豬的監管,嚴防非洲豬瘟傳入導致疫情發生。

(五)加強畜禽運輸車輛備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備案工作,力爭全縣生豬及其它畜禽運輸車輛備案率達到100%。一是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備案車輛必須具備規定條件才給予備案,不符合備案條件的車輛要求其進行整改。二是嚴格出證,倒逼備案。未備案車輛不得從事生豬(畜禽)運輸,將車輛備案作為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出證的前置條件。三是實時監控,強化監管。實時查看(尤其是出具和收繳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時)其運輸路線,重點查看是否超范圍運輸;實時抽查已備案車輛是否符合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及時注銷其《生豬(畜禽)運輸車輛備案表》。

(六)強化“瘦肉精”檢測。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字〔2011〕79號”文件精神,加強宣傳教育,做好出欄、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工作。落實“瘦肉精”監督抽檢制度,監督有關養殖場和定點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對發現“瘦肉精”疑似陽性的,要按規定上報、處理和移交,保障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

1.強化主體責任。建立養殖戶安全承諾制度和養殖場出欄自檢制度,保證所銷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督促屠宰場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開展進場自檢和宰后抽檢。

2.強化養殖場抽檢。加強養殖場戶的日常監督檢查和“瘦肉精”抽檢,不定期抽樣檢測存欄生豬、肉牛尿樣和料槽料,強化生豬、肉牛出欄前的抽檢。

3.強化屠宰場抽檢。同時,要加強豬牛羊屠宰環節的“瘦肉精”監督檢測,確保批批抽檢。

(七)強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

1、支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建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專業無害化處理場,實施提檔升級,進一步提升無害化處理運營水平。

2、嚴格落實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實行先處理后補助。我縣按照補助資金撥付流程,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省級以上財政資金下達后,我縣在3個月內將資金給付到位。

3、實行網格化管理,實現所有養殖場全覆蓋監管,利用好省獸醫智慧云平臺及時做好病死畜禽的申報受理、現場查勘、收集處理等環節的審核監督。

(八)加強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的管理。一是加強常態化巡查監管力度。全面掌握監管對象基本情況和生產經營狀況,通過雙隨機檢查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全面覆蓋監管范圍。將獸藥抽檢不合格、立案處罰及舉報較多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二是加大對落實獸藥GMP、GSP質量管理規范,落實獸藥追溯制度及生產、經營假劣獸藥,非法添加違禁物質和獸藥使用等環節的檢查,進一步加大對養殖環節獸藥使用和休藥期執行的檢查力度,指導規范養殖場落實休藥期制度,確保安全用藥。督促指導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企業的各項措施落實,完成年度目標。

(九)加強養殖場日常巡查。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明確養殖場巡查責任人員,對轄區內的養殖場加大巡查力度,每月每個養殖場至少巡查1次。通過和養殖場負責人溝通、實地查看養殖場的動物防疫條件情況,查看防疫記錄、用藥記錄、消毒記錄、用料記錄等養殖檔案,對畜禽的調入、調出、存欄量、出欄量、飼養、用藥、用料、免疫、消毒、檢疫、病畜和糞便的無害化處理等情況進行細致的檢查,嚴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建立巡查臺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上報。

(十)強力推進動物衛生監督信息系統應用。“互聯網+”信息系統建設是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越來越多的監管工作納入電子信息化管理。目前,我省已啟動實施了動物、動物產品檢疫;耳標訂購、發放;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監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等工作已納入“獸醫智慧云平臺”管理。獸藥經營環節納入了“獸藥二維碼追溯系統”管理,今后可能要延伸至養殖場。動物疫苗訂購、發放也納入“省動物疫苗網絡管理系統”管理。弄懂、會用這些系統、平臺,是干好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和一項基本技能,因此,我們每一名動物衛生監督人員要不斷學習,勤于實踐,適應社會發展的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學習,提高工作能力。動物衛生監督人員要加強法律知識及業務技能學習,強化責任意識,法律意識,規范工作行為。《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產地檢疫規程》、《屠宰檢疫規程》和《省動物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文件,每名動物衛生監督人員要經常學、反復學,作為一項長期任務,認真貫徹,嚴格執行,常抓不懈,切實做到依法辦事,按規程開展工作。

(二)嚴格實施網格化管理。認真摸清轄區內養殖場、屠宰場點、獸藥生產經營單位、動物診療單位等具體情況,建立臺賬,明確每個管理對象的管理責任人,即網格員。要加強對管理對象的日常巡查和檢查,對照我們的管理職責,要求網格員對轄區內每個養殖場等管理對象每月至少實地檢查一次。實行動態化臺帳管理,及時掌握管理對象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改進作風,嚴肅紀律。嚴格執行農業部《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八條禁令》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產地、屠宰檢疫、無害化處理等工作。規范工作流程,注意具體要求、做好痕跡化記錄,確保動物衛生監督人員明確自身職責,依法依規履職,達到有效防控動物疫病,保障新產品質量安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