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通知(工商)
時間:2022-06-12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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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工商局、分局,市局各科、室、支隊、中心:
根據四XX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X府發〔200X〕XX號)和市人民政府《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決定的通知》(X府發〔2006〕8號)精神,結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消防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責任重于泰山。系統各級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行業督促、業主負責、全民參與、消防監督”和“一把手”負總責的消防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并把消防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進行考核。
二、認真履職盡責,全面落實消防工作
(一)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各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XX省消防條例》,對須經安全(消防)部門前置審批的行業,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依法核發營業執照。
(二)全面落實消防措施。要不斷加強全系統干部職工、市場業主和個體私營業主的消防知識教育,認真抓好轄區的消防工作,督促轄區內的市場業主、個體私營業主認真貫徹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督促市場業主與市場經營戶簽訂消防責任書,督促完善集貿市場的消防設施。同時全市工商系統要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消防工作必要的經費開支,不斷完善系統機關、宿舍的消防設施,經常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機關、宿舍和車輛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三、建立健全消防應急機制
系統各級要按要求建立消防應急機制,充實和完善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隨時應付突發事件和火災的撲救、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