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不正之風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20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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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不正之風工作計劃

20**年全省糾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紀委十七屆二次全會和省紀委八屆三次全會的部署,堅持圍繞中心、糾建并舉、統籌推進,著力在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防治不正之風上下功夫,確保新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已開展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新的進展,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進一步加強,為推動跨越發展、加速崛起進程、構建和諧**提供有力保證。

一、主要任務

(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

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對影響居民和群眾生活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適時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也要進行必要的監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糾正不執行、不落實中央和省價格監管政策措施及相關工作要求等行為。

(二)突出抓好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

1.強化對社保基金的監管。規范社保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強基金征繳和對財政專戶的監督,實現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保基金等行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風險控制的長效機制。

2.強化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嚴肅查處違規運作、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等行為;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做到公平合理,努力為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發揮更大作用;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內部管理,規范運作,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質量,方便群眾提取使用,切實維護廣大職工依法享有的權益。

3.強化對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扶貧和救災專項資金等行為,確保扶貧、救災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三)繼續下大力氣解決教育、衛生、涉農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1.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步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收費問題。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所在地學生平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免收借讀費。年內基本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的清理規范任務,加大清理規范高中階段改制學校的工作力度。鞏固完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加強對學校收費標準的監督,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不得高于20**年秋季的相關標準,地方自行制定的與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不符的文件規定一律廢止。嚴格規范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禁止任何部門和學校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和開辦有償補習班,嚴禁中小學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堅決糾正脫離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設奢華校園的行為。堅持并完善教育經費撥付、學校經費收入和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監督制度。

2.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全面推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辦法,進一步明確由政府建立監管平臺和非營利性的采購平臺,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全過程的監督。推進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工作。完善醫藥價格監管辦法,逐步改革“以藥補醫”,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繼續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落實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制定醫藥代表行為準則。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基本用藥供應、集中采購、統一配送,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探索農村、社區藥品零差價供應機制。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強化對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查,加強對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大力推進院務公開,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院長行風建設責任制,積極推進對大型醫院的巡查工作,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違法醫藥廣告。研究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監管的措施和辦法。

3.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對涉農收費文件和項目進行清理,重點整治涉農亂收費亂罰款、“一事一議”不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等農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農村土地承包、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中損害農民權益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哄抬農資價格、制售假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對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農補貼補助款等問題。堅決糾正新農村建設中不顧農民實際承受能力,強拆強建、盲目建設、集資攤派等違背農民意愿、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

(四)進一步糾正評比達標表彰、節慶活動過多過濫問題。

1.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鞏固20**年清理規范工作成果,配合組織、宣傳和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對所屬單位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著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實現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及群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并制定長效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2.控制和規范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和規范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不符合規定的節慶活動,堅決糾正濫用財政資金,利用行政權力拉贊助、搞攤派,以及利用舉辦節慶活動謀取私利等問題。

(五)認真解決公共服務行業、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損害群眾和企業利益的問題。

1.糾正公共服務行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公共服務行業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優勢限制消費者權利、設置服務陷阱、推行強制服務、指定消費和亂收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督促有關行業研究提出解決涉及服務質量差和亂收費問題的治本措施。

2.規范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依法加強監管,堅決糾正政府部門利用行業協會進行指定服務,擅自制定應由政府定價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違規收費,以及設立“小金庫”、亂收濫支、坐收坐支等問題;嚴肅查處市場中介組織進行價格欺詐、提供虛假信息、搞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政策措施,引導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加強自律。

此外,繼續鞏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亂”、規范出租車行業管理、治理報刊濫散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企業負擔等專項治理成果,防止反彈。

(六)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和民主評議工作。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督促各部門各行業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對本系統的監管,建立和完善行業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推進部門和行業文明誠信建設和道德規范建設。繼續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政府部門活動,堅持正面引導,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典型。繼續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堅持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廣泛開展對今年新增加的專項治理項目所涉及的部門和行業、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部門和行業,以及基層站所、學校、醫院的評議,逐步健全完善政風行風評議的科學評價體系,規范運行方式和結果運用機制。以關注民生、改進作風為主線,從解決具體問題入手,創新政風行風熱線工作形式,擴大覆蓋面和參與面,提高辦結率和滿意度,及時研究民主評議和政風行風熱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糾、評、建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

二、認真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

20**年糾風工作的職責分工是:落實價格監管政策工作,由省物價局牽頭,省財政、勞動保障、工商、商務、監察等部門配合;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工作,分別由省勞動保障廳、省建設廳、省扶貧辦、省民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財政、審計、農委、監察等部門配合;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由省教育廳牽頭,省財政、物價、新聞出版、農業、審計、監察等部門配合;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由省衛生廳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物價、勞動保障、商務、監察等部門配合;解決損害農民利益工作,由省農委牽頭,省財政、物價、教育、建設、國土資源、水利、林業、人口計生、勞動保障、民政、工商、環保、交通、審計、監察等部門配合;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由省監察廳、省糾風辦牽頭,省編辦、民政、財政、人事、法制等部門配合;控制和規范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由省監察廳、省糾風辦牽頭,省政府辦公廳、商務、旅游、文化、法制等部門配合;糾正公共服務行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正之風工作,由省工商局牽頭,省物價、衛生、交通、建設、信息產業、通信、商務等部門及電力、電信等行業配合;規范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工作,由省民政廳牽頭,省經委、司法、財政、物價、工商、糾風等部門配合;鞏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亂”成果工作,由省交通廳牽頭,省公安、林業、農業、水利、物價、監察等部門和上海鐵路局蚌埠辦事處配合;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糾風專項治理和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進一步明確任務,加強督查,狠抓落實。要切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突出重點,開拓創新,從改革體制機制、解決利益驅動問題入手,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從源頭上防治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