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要點與打算
時間:2022-04-05 10:28:00
導語:金融工作要點與打算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之年,是推進“三大戰役”、建設幸福的突破之年。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全國、全省金融工作會議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圍繞“三個高于”(即: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余額貸存比高于55%、新增貸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個百分點、工業貸款增幅高于全市各項貸款增幅5個百分點),突出“六個著力”(即:著力爭取信貸支持,著力引進金融機構,著力擴大直接融資,著力做強融資擔保,著力加強信用建設,著力維護金融穩定),做到“三個提升”(即:提升金融創新的能力,提升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提升金融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能力),為打好“三大戰役”、推進幸福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一、著力爭取信貸支持,確保完成投放目標任務
(一)積極爭取信貸規模。正確研判、準確把握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積極推動市政府領導與上級金融機構高層走訪和會晤,爭取年內我市與5家以上省級金融機構簽訂全面戰略合作協議;推動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上級行的溝通聯系,積極爭取更大的信貸規模支持,保持全市信貸投放增長的持續性和穩定性,有效滿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資金需求;強化信貸投放每季調度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市行長(主任)聯席會議,調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研究破解信貸投放瓶頸措施,實現全年新增信貸投放120億元目標任務。
(二)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優化產業結構、具有輻射和帶動作用的工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型企業、重大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信貸支持力度,確保全市工業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5個百分點、余額力爭達到120億元,全市涉農貸款余額、中小企業貸款比重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均穩定在三分之一以上。進一步執行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大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信貸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三)提高縣域金融服務水平。把進一步提高縣域金融服務水平、引導信貸資金回流縣域、擴大信貸覆蓋面,作為做大做強我市金融業的突破口和抓手,全部縣域金融機構余額貸存比均不低于50%。
(四)大力推動表外融資。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保理等表外融資業務,努力擴大表外業務規模,把表外融資業務發展成為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提升綜合服務水平的重要保障手段,滿足多元化的融資需求。
二、著力引進金融機構,增強區域金融體系功能
(一)加快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步伐。積極爭取上級銀監部門的支持,加強與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聯系溝通,積極推動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來撫設點,力爭引進1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設立分支機構。
(二)加快農村商業銀行掛牌營業的步伐。加快臨川、市城郊農村信用聯社的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做好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相關材料申報工作,力爭4月底前通過銀監會批復籌建,6月底前通過省銀監局開業批復,7月份掛牌營業。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區)農村信用社轉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三)加快發展村鎮銀行。制定全市村鎮銀行專項發展規劃,加快發展村鎮銀行,大力推廣批量發展新模式。全面落實國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幫助解決村鎮銀行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努力為村鎮銀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引導村鎮銀行加大對“三農”和縣域經濟的信貸投入。
(四)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推動依法合規經營、業績優良的已開業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落實有關優惠政策,滿足小額貸款公司再融資需求。積極推進2011年所有獲批籌建的小額貸款公司3月底前全部開業。加快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步伐,力爭新申請開辦小額貸款公司不低于8家,使全市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不少于20家,累計發放貸款總額不低于20億。
(五)充分發揮股權投資引導基金作用。積極發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研究支持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吸引有實力的股權投資機構來我市投資,新引進1-2家股權投資機構。
三、著力擴大直接融資,切實做大社會融資總量
(一)加快推進博雅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積極推進博雅公司加強與證監會的溝通協調,力爭博雅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盡快拿到銀監會的正式批文,盡早在國內創業板IPO成功上市,實現我市上市企業“零”的突破。
(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利用會議、報紙、網絡等平臺,大力宣傳資本市場知識,組織擬上市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老總參加上級業務部門、證券交易所和中介機構舉辦的上市務實運作培訓班,提高企業老總資本市場運作的能力與水平。
(三)加強對擬上市企業的調度。在調整充實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的基礎上,對培育企業上市對象分層次定期進行調度:對已進入輔導期的股份公司,突出做好跟蹤服務工作;對基礎較好的一些企業,繼續幫助做好吸收戰略投資伙伴、增資擴股、尋找投資項目、設立股份公司、規范完善等工作;對基本具備上市條件,但上市意愿不強的企業,通過走訪面談、領導調動、培訓推動、扶助拉動等措施,轉變企業上市理念,加快企業步入上市軌道。力爭2012年全市申報省證監局輔導備案企業1家,完成股份公司設立企業3家,重點培育企業7家。
(四)加快推動債務融資業務發展。積極創造政策條件,協調金融機構支持企業使用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等各種直接融資工具。啟動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工作,選擇金巢經濟開發區為全市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工作的試點,加大宣傳發動力度,遴選一批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和扶持,并從中擇優選取2-5戶企業做好發行前期工作,力爭2012年我市首單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成功發行。
四、著力做強融資擔保,提升融資擔保服務能力
(一)抓好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和引導崇仁縣年內設立1家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使全市每個縣(區)都有1家以上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快發展民營性擔保機構,力爭2012年再獲批3-5家民營擔保公司,使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達到25家以上。
(二)提升擔保機構實力。按要求增加地方政府控股的政策性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金,使每個政策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達到3000萬以上;鼓勵民營擔保機構增資擴股,做大做強自身實力。通過新增設立和增資擴股,力爭2012年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達到10億元。
(三)做大融資擔保業務。推進各擔保機構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溝通合作,創新擔保方式,在做好“兩證”抵押擔保的同時,廣泛推行中小企業聯保、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存貨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為企業融資創造有利條件。促進銀行與擔保機構合作,推進銀行與擔保機構溝通、交流和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探索開發多種形式擔保的信貸產品,進一步放大擔保倍數,力爭全年新增擔保貸款15億元、擔保貸款總額達到25億元。
(四)配合做好財政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擔保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財政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擔保貸后跟蹤管理等工作,強化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工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以推動財政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擔保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進一步促進全市擔保工作快速健康發展。
五、著力加強信用建設,全面優化金融服務環境
(一)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宣傳力度。加快推進“誠信”建設,不斷完善、提升征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合理擴大信用記錄運用范圍,形成“誠信者處處綠燈,失信者寸步難行”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完善企業與個人征信體系,逐步擴大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采集和使用范圍,盡快形成覆蓋全市的社會信用征信數據庫。落實償債責任,防止和打擊逃廢債務行為,力爭不出現逾期債務。
(二)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大力創新具有我市特色,適合我市“三農”及中小企業融資的金融產品,進一步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拓展服務領域,開展信貸、結算、信息、咨詢、理財等全方位和多元化金融服務,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三)進一步推進政銀企合作。組織1-2次全市性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創新政銀企合作方式,力爭開通政務信息網網上銀企對接,實現全覆蓋、多層次的銀企對接格局;促進2011年全省“百園千企”政銀企對接活動和全市“強攻工業、服務園區”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授信資金落實到位,提升資金履約率。
(四)積極推動金融中心建設。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向金融中心區聚集,切實抓好相關金融機構和市級規劃部門的項目對接,推動首期3-5家金融機構辦公大樓進入主體工程施工。
(五)加大金融宣傳力度。運用多種媒體,加強對公眾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工作,增進公眾對銀行業金融產品、服務的了解和相應風險的識別,增強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確保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六、著力維護金融穩定,強化綜合協調監管職責
(一)有效防范金融機構風險。加大對市級各銀行、保險、證券業機構、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等金融機構內控風險防范,有效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穩定。密切關注駐撫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革進展,動態評估金融業改革進展和實際效果,切實維護區域金融穩定。督促駐撫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信貸風險,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過剩產能、落后產能等“三類”行業項目的授信,嚴格進行貸款風險分類,相應提足撥備,加大核銷和處置工作力度,并運用差別定價、提取專項撥備等工具,有效防范信貸風險。依法規范全市保險行業的發展,提高我市保險企業依法經營的觀念,推動保險業健康穩定發展。加大對證券業依法合規經營的監督指導,提高我市證券機構合法合規經營的理念,推進證券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強化綜合協調監管職責,有效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一是加強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完善落實監管制度,確保做到“四個規范”,即規范申報、規范籌建、規范開業、規范運作,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經營、健康有序發展。二是加強行業自律,啟動市證券業、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協會設立工作。三是積極引導、協調、服務全市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同業市場有序競爭。
(三)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完善金融風險預警、處置協調機制和金融突發事件處置等機制,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非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 上一篇:開展非法建筑監管整治通知
- 下一篇:小學教育專業高校生構造創新型人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