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暨平安建設工作計劃
時間:2022-07-22 1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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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為繼續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縣政法綜治工作會議和縣委會議精神,加大平安建設力度,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在縣綜治委的組織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全局,以法制宣傳教育為基礎,以治安防范和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為重點,以平安建設工作為載體,將我局納入全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齊抓共管,為建設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平安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平安建設活動,進一步深化“平安單位”建設各項工作,杜絕發生可防性刑事案件和安全生產事故;杜絕發生因違法行政或土地權屬糾紛處置不當而引發群體性事件,發生集訪、越訪、重復訪或重大治安案件。維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持續平穩,社會公眾安全感進一步提高,在全年考評中,爭創建設“平安”先進集體。
三、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全面落實綜治與平安建設各項基礎工作。
1、加強宣傳,努力提高思想認識。大力宣傳《公路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干群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識;充分利用“綜治宣傳月”、“3.15”、“12.4“等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平安單位”建設的目的意義、目標要求、任務措施;大力宣傳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推動“大綜治、大穩定、大調解”格局的形成;大力宣傳我局在綜治與平安建設活動中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經驗及取得的明顯成效,用榜樣的力量和典型經驗指導、推動綜治與平安創建活動的全面開展,通過切實有效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做好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2、加強領導,努力健全組織機構。做好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需要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更需要全體人員積極參與。為使全縣交通系統的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沒有盲區,沒有暗點,沒有死角,今年我們將把貫徹落實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按齊抓共管、一把手負總責的要求,落實好班子成員的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任務。各基層站、隊,局各股室、直屬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統籌和協調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的做法,層層建立保障機制,確保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順利落實。
3、加強管理,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是推進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的有效手段。各下屬單位要根據“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以簽訂責任狀的形式把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層層分解,細化量化成具體指標,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
(二)夯實基礎,抓好防范,進一步促進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1、深入開展“平安單位”創建活動。進一步強化領導,不斷加大創建工作的宣傳力度,注重運用多種宣傳載體和宣傳形式,真正把全體交通系統人員發動起來,使他們積極參與到創建活動中來。對已建各項技防設施要加強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確保技防設施發揮應有的作用。繼續加大綜治的經費投入,進一步抓好單位科技創安工作,提高科技防范的水平,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機結合。抓好安全教育,加強單位防火安全的檢查,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高度重視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認真落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穩定分析會和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制度,落實“嚴格監督、嚴肅查處、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特別是對道路維修、運輸市場管理等易引發群眾群體上訪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群眾自我調處、自我化解的積極作用。要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局的矛盾和糾紛,采取措施,妥善處置。調解矛盾糾紛做到“四定”,即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理要求、定辦結期限,實現“小的糾紛不出科室,大的糾紛不出局,重大糾紛不出縣”的工作目標。努力做到“三個嚴防”,即嚴防因辦事不公、工作態度及方式方法不當而引發傷害群眾利益的惡性案件;嚴防進京到省去市的群體性和惡性事件;嚴防在辦公場所發生沖擊、圍堵、打砸和哄搶等惡性的群體性事件。
3、積極主動做好對口幫扶鄉鎮平安創建工作。
4、完善綜治與平安建設經費保障制度。全面統籌綜治與平安建設經費,進一步加強人防、技防的硬件實施配套,確保經費保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四、考核獎懲
1、各單位要把綜治與平安創建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規劃。要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有總結,并層層落實責任,定期召開有關會議布置落實工作。凡沒有工作計劃,沒有簽訂責任狀,沒有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工作,沒有按時檢查考核獎懲的,年終考核時作不合格處理。
2、組織機構健全,人員經費落實。有專門辦事機構,有固定辦公場所,有專門人員負責工作。凡因組織機構不全,人員、場所經費沒有落實的,年終考核時作不合格處理。
3、規章制度完善,資料臺帳健全,信息反饋及時。凡制度臺帳不全,信息反映不及時,考核時作不合格處理,造成治安漏管、失管現象的,要追究相關人責任。
4、交通系統案件發生率低于全縣平均水平,不發生重特大惡性案件,可防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基本得到控制,人民群眾有安全感。凡因領導失職、瀆職或疏于防范、管理不嚴,發生重大案件或事故的,追究其領導責任,并實行一票否決。
5、認真搞好單位內部穩定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確保不發生赴省進京上訪、聚眾鬧事、等事件。不發生民轉刑、民轉兇、民轉非案件。做到矛盾不升級,信訪不越級.如有發生追究其領導責任,并實行一票否決。
6、認真搞好普法宣傳和幫教工作。
7、保證單位內部秩序穩定。不發生擾亂治安秩序人和事,不發生人為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無三霸行為和黑惡勢力,無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影響招商引資行為,無非法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凡對上述問題打擊處理不力的,都要追究領導責任和實行一票否決。
8、對平時工作不重視,對上級有關部門工作不配合,任務不完成,年度檢查驗收時綜治目標責任制,積分不合格的,追究領導責任,并實行一票否決。
五、責任制
1、局黨組高度重視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制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年度工作計劃;認真解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做到獎懲兌現。
2、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負總責。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的重大問題親自抓;
3、建立健全領導組織,明確工作職責。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綜合治理,有計劃、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有獎懲;第一責任人向上級綜治委述職。直接責任人向本級綜治辦(領導小組)述職。
4、建立健全綜治辦事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完善檔案、加強政績考評;
5、加大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投入。維護治安的經費得到保障,適應工作需要。
6、加強下屬單位綜治建設,并堅持經常性地開展工作。強化下屬單位內部的綜治保衛工作,做到責任到人、措施落實。
7、全面開展“治安防范體系”,形成專群結合,多層次、全方位的治安防范網絡;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防范嚴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到位;堅持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努力杜絕或減少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8、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其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完善動作機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及領導包案的原則;對基層矛盾糾紛要層層摸排、定期梳理、不留死角,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基層矛盾糾紛的調解率要達到100%,成功率達到95%;杜絕因排查調處不力而導致刑事、治安案件、集體越級上訪事件、重復上訪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9、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轉發的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凈化青少年學習和成長的社會環境,努力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
10、全面深入開展“平安建設”活動。深入扎實地開展評創“平安交通”活動,確保年底平安站隊達到98%以上。
11、堅持深入開展調查和研究。及時、認真分析治安形勢,總結經驗、教訓。
12、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充分發揚民族美德,鼓勵公民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及時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13、認真開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活動,通過組織開展依法治局、依法治所等活動,實現依法治理的目標。
在2015年工作中,我們將在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進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監督和考核,認真及時抓好矛盾糾紛的摸排、調處工作。認真抓好綜治維穩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和機關,確保一方平安而做出應作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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