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服務品牌”創建工作安排
時間:2022-12-04 04: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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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政法委《關于開展“法治服務品牌”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民政局擬創建“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創建工作的安排計劃如下:
一、開展法治服務品牌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縣委政法委《關于開展“法治服務品牌”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全縣政法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民政部要求加速建設法治民政為契機,以創建民政法治服務品牌“貼心民政”為抓手,切實做到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通過創建活動的開展使廣大的民政系統干部職工始終做到“用心察民情,耐心釋民惑,熱心解民憂,全心為民生,為群眾提供人性化、個性化、法治化的優質服務”,以“高效廉潔,依法行政,愛崗敬業,開拓創新”的標準,真正發揮好民政在社會發展中的兜底作用,建設“大愛民政、陽光民政、法治民政、服務民政”,為建設和諧幸福美麗的新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服務領域及品牌名稱
縣民政局創建的法治服務品牌名稱為“貼心民政”。
“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的服務領域包括民政的各項業務。民政業務主要有:救災救助、優撫安置、福利管理、養老服務、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區劃地名、社會組織管理、雙擁工作、軍休干部管理、婚姻登記和收養、殯葬管理與服務、流浪乞討人與救助、慈善事業、福利企業管理等。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時限安排
開展“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創建活動,是一項全新的工作載體,在具體創建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法治建設、能力建設,提升服務理念,創新制度機制,切實抓好法治服務品牌推介、創建、保障、評價等環節的工作,努力以每個環節的高標準和高質量,確保整個創建工作的高水平。
(一)品牌宣傳推介。積極開展“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的各類推介活動,真正使推介的過程成為宣傳發動的過程、自我教育的過程、自我提高的過程。
1、機關內部認知。通過各種方式,向機關全體人員宣傳“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名稱、標識和理念等內容,使“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成為全體部機關干部共同的精神追求和行為準則,確保以飽滿的創建熱情和優質高效的工作成效自覺實踐服務品牌。
2、服務對象認可。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網上民意調查、發放征求意見函,設立民政法治服務品牌公示欄等方式,及時向服務對象公布法治服務品牌,加強溝通交流,傾聽意見建議,不斷完善提高,讓“貼心民政”服務品牌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滿意。
3、社會各界認同。充分利用報刊、雜志、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大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民政法治服務品牌滿意度測評,真誠接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切實讓社會各界知曉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監督民政法治服務品牌,認同民政法治服務品牌,不斷提升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二)品牌創建。堅持貼近中心、貼近群眾、貼近實際,切實做到方向明、目標清、基點準,確保以有效創建抓手激發品牌活力,以實際工作成效提升品牌內涵。
1、在服務全局中創品牌。緊扣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各項業務工作落實,堅持民政工作服務全局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切實做到超前謀劃、提前介入、同頻共振,不斷提高民政工作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2、在創新發展中創品牌。堅持法治服務品牌創建與民政工作創新的相融互促,始終把創新理念貫穿于法治品牌創建的全過程,在綜治信訪調解、救災救助、臨時救助、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管理等方面發現新情況,破解新難題,謀求新突破,切實發揮法治服務品牌創建在推動民政工作創新中的“催化劑”作用。
3、在構建載體中創品牌。堅持把法治服務品牌創建與工作實踐等活動相結合,深入查找影響和制約法治民政工作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積極創新促進法治民政工作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大力開展為民辦實事活動,努力以法治服務品牌效應激發主題實踐活動作用,以豐富的活動載體提升服務品牌內涵,達到互促共進的效果。
(三)品牌保障。法治服務品牌創建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把法治服務品牌創建的過程作為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干部能力、加強自身建設的過程,以嚴格的監督檢查、考核獎懲等措施確保法治服務品牌創建的順利進行,以過硬的干部隊伍素質確保法治服務品牌的永久活力。
1、以能力素質促保障。樹立“方向比努力重要、能力比知識重要”的理念,堅持開展“四提四增”講壇、“金點子”征集和法律講座、業務學習交流等活動,使干部職工不斷接受新知識、開闊新視野、增強新本領,在解決問題、應對挑戰的過程中不斷激發潛能、錘煉團隊,不斷提升機關法治服務品牌的內涵和價值。
2、以良好作風強保障。以提高法律意識、服務意識、服務態度、服務水平為主要內容,注重黨性修養、行為養成、品格修煉,在民政系統樹立起“依法行政,民主開放,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工作作風。
3、以制度建設嚴保障。堅持嚴格執行制度建設與制度創新相結合,深化法治服務品牌創建的制度保障,進一步完善優化制度體系,使制度既成為行為準則,更成為激發活力的動力機制。
4、以資金支撐確保障。在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的創建中,要堅持資金的傾斜,確保創建各種活動、計劃得以全面實施,打造惠民、利民、群眾滿意的民政法治服務品牌。
(四)品牌評價。建立健全“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建設評估體系,著力構建品牌建設的長效機制。
1、社會評估體系。采用抽樣問卷調查等方式,針對民政工作服務水平、民政干部職工自身形象、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滿意程度,定期在各級干部和群眾中進行民意調查,全面了解和把握干部群眾對民政行業“貼心民政”法治服務品牌的真實意見和看法。
2、質量評估體系。突出工作標準和工作質量,完善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建立健全“月有考評、季有考核、年有總評”的法治服務品牌考評機制。按照科學化、規范化的要求,把法治服務品牌創建目標具體細化分解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層層明確責任,層層傳遞壓力,層層落實考核,形成環環相扣、科學合理的法治服務品牌質量評估體系。
3、效益評估體系。利用一年的時間完成創建活動,期間將籠統的概念性評價轉化為顯性的效益性考核,把抽象的法治服務品牌考評落實到具體的民政工作考核上,做到年初有工作重點目標分解,年中有督查推進,年終有考核驗收,切實把效益最大化作為追求目標,促使法治服務品牌由效應型向效益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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