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計劃
時間:2022-06-04 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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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實現城市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目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優化衛生資源結構,建立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滿足群眾衛生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和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以及省、市《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調整、優化城市衛生資源結構和配置,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完善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為居民提供有效、經濟、方便、綜合、連續的社區衛生服務,改善和提高我區居民整體健康狀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注重衛生服務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堅持預防為主,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開展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供從生命孕育到出生成長直至終老的連續性健康服務。
2、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社區發展規劃。
3、實行區域衛生規劃,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立足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嚴格醫療機構、床位、設備審批。政府所屬的一級醫院和部分二級醫院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的基層醫療機構,逐步通過機構和功能改造,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新增城市社區現有衛生資源不足的,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三)工作目標
按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標準化建設和設備配置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到2010年,通過對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結構和功能的雙重改造、優化重組,在全區范圍內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處、社區衛生服務站26處,形成機構設置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范、適應社會需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基本滿足居民疾病預防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的目標。
二、健全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一)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1、合理布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以街道辦事處為范圍設置,以政府舉辦為主。社區衛生服務站原則上每個居委會設置一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居委會不再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口超過1萬人且服務區域較大的居委會可增設一處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根據社區衛生服務設置原則和目標,到2008年底全區建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處、社區衛生服務站20處,到2010年,實現全區預定目標任務,逐步建立以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站為基礎,以診所、醫務所(室)等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為補充的覆蓋全區、功能齊全、與城市社區建設及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到95%以上,居民可以在15分鐘內從住所步行到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2、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建設。原則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業務用房由政府支持解決。城市新建或改擴建居民小區,農村村鎮合并、征地拆遷戶集中居住小區,由規劃部門預留公益性用地。已建成城區需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但無法列入相應小區建設規劃解決業務用房的,應在現有公房的基礎上改擴建。
3、配套設備設施,優化服務環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人員、設備、藥品,按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的通知》和區政府《關于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意見》以及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需求配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分別不少于1000平方米、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并符合國家衛生學標準。
(二)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到2010年,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均能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主,全面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居民醫藥費用支出負擔減輕,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滿意率達95%以上。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科室設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登記的診療科目應為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中醫科(含民族醫學)、康復醫學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有條件的可登記口腔醫學科、臨終關懷科,原則上不登記其他診療科目,確需登記的,須經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同時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社區衛生服務站登記的診療科目應為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有條件的可登記中醫科(含民族醫學),不登記其他診療科目。
2、健康教育和預防保健。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掌握居民的總體健康狀況、疾病流行態勢及影響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險因素,制定社區健康促進規劃并認真實施。開展健康教育講座。計劃免疫疫苗接種、7歲以下兒童管理、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主要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規范化管理、60歲以上老年人保健規范管理納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內容。到2010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法定報告傳染病全部實現網絡直報。
3、惠民衛生服務。加大對城鄉困難人群的醫療救助力度。健全以公立醫院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補充的醫療救助網絡。本著資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就醫的原則,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定點惠民醫療機構,對享受醫療救助的對象,實行醫療費用減免政策。鼓勵慈善機構和社會各界對惠民醫療進行扶持和捐贈。
4、社區衛生服務的價格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政府規定的醫療收費項目外,放開根據居民需求開展與社區衛生服務有關的延伸性服務價格,收入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自主分配。
5、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醫療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社區衛生服務站值班時間不少于12小時,并有方便居民的通訊聯絡方式,提供家庭出診、家庭病床等服務。
6、常規開展康復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具備開展康復服務的基本設施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面向老年群體的服務,建立健康檔案,定期上門提供咨詢指導,做好殘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區醫療、康復等工作。常規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指導、避孕藥具發放和咨詢服務。
7、承擔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職責。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律法規培訓,制定應急預案。醫務人員熟練掌握疫情報告、醫學觀察和病例排查、轉運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
8、建立數字化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建立統一的數字化社區健康檔案系統、社區公共衛生預警系統和社區衛生工作評價系統,對社區居民健康信息進行動態監控管理,實現社區、醫院和管理部門信息互動共享。
(三)實行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和聘用制度,開展規范化培訓。二級以上醫院、預防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到社區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開展培訓和會診等業務。鼓勵退休醫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到2009年,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的負責人、執業醫師、執業護士、預防保健人員等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接受相應的崗位培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服務功能、服務人口的需求,配備適宜學歷與職稱層次的從事全科醫學、公共衛生、中醫等專業的執業醫師和護士,藥劑、檢驗等其他有關衛生技術人員根據需要合理配置。到2010年,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6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9名執業護士,1名公共衛生執業醫師;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2名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1名醫生需配備1名以上護士。承擔社區8種疫苗接種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1名/萬人配備專職預防接種人員。自2008年起,即將轉崗或擬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各類專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取得《全科醫學崗位培訓證書》。
(四)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優勢和作用
1、將社區中醫藥服務建設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到2010年,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2名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有1名專(兼)職中醫執業醫師。將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2、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要體現中醫藥的特點。運用中醫理論辯證施治處理社區的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7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能開展包括中成藥、針灸、推拿、火罐、敷貼、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在內的至少4種中醫藥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機制。區政府成立社區衛生服務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各部門按照職責,認真實施好年度工作計劃,并抓好落實。政府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部門、單位職責各街道辦事處:把社區衛生服務納入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工作目標,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組織實施,協調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需的房屋設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區衛生局:負責牽頭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準入標準和管理規范,制定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并負責規劃的具體實施管理,在有關部門的協同下,實施衛生資源配置的調控。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施建設投資。
區民政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規劃,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會同衛生部門建立并實施對社區內低保戶和優撫對象的醫療優惠政策,并予以資金補助,做好社區衛生服務的民主監督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助政策,強化收支監管,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機構建設、設備購置、人員崗位培訓等費用按規定應由財政負擔的項目,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管理。
區人事局:負責完善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度,制定社區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聘用辦法和吸引優秀衛生人才進社區的有關政策,建立全科醫療技術系列職稱的評審制度。區編辦牽頭研究制定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準的意見,落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和機構設置。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促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有關政策措施,將符合規定的社區衛生服務項目納入支付范圍,做好區內符合定點準入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定點工作。
*規劃分局、區建設局: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將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納入新建居民區和舊城改造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并依法加強監督。
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社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管理,將城市社區育齡婦女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納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區物價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的管理。
*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加強對基礎用藥的指導和監查。
(三)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的經費投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籌資和投入機制。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必要的設備等設施,對業務培訓給予適當補助,并根據社區人口、服務項目的數量、質量及相關成本核定預防保健等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
(四)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醫療保障中的作用。不斷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辦法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到2010年,要將符合條件的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范圍,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制定鼓勵居民到社區首診和轉診的具體規定。探索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雙向轉診和家庭病床制度。推進一、二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建立穩定有序、良性互動的雙向轉診關系。一、二級醫院要指定專門的職能科室和人員負責雙向轉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雙向轉診流程和處理規范。同時,將康復期、診斷明確的慢性病住院患者有序轉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并提供跟蹤服務。
(六)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依法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技術操作規范和工作制度。建立質量管理和監控制度,制定防范醫療事故預案。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科學化管理水平。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執業監管,建立社區民主監督制度,將接受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依法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確保醫療、用藥安全。嚴格財務管理,強化審計監督。積極扶持社區衛生服務行業協會發展,逐步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自我發展、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服務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社區衛生服務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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