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入黨積極分子公推優選制度的意見
時間:2022-07-11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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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省發展黨員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從源頭上優化黨員隊伍,現就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入黨積極分子公推優選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堅持原則、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著眼于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公推優選的方法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切實提高我縣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為推進我縣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參加對象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公推優選:
1、年滿18周歲,有加入黨組織的強烈愿望,具有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決心,并已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遵紀守法,辦事公道,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
3、具有一定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和科學文化知識,一般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有較強工作能力,能勝任崗位工作需要,業績突出,農村入黨人員須有較強的“雙帶”本領;
5、外來員工在企業入黨的,一般應在企業連續工作兩年以上;新社會組織的從業人員在該組織黨組織入黨的,必須在加入該組織一年以上;外出流動人員在我縣駐外黨組織入黨的,必須在該駐外黨組織所在地常年務工經商一年以上。前述三類人員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公推優選的,應征求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黨組織的意見。
三、時間安排
入黨積極分子公推優選工作由各基層黨委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非黨委建制的縣級機關各單位由縣直機關黨工委統一組織。
四、方法步驟
1、制訂規劃,確定基數。各基層黨委根據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要求和本地本單位黨員隊伍的現狀制訂發展黨員工作規劃,確定各支部發展黨員年度指導性計劃,然后按此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各支部公推優選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基數。
2、公開推薦,資格審查。在充分宣傳發動的基礎上,公開公推優選工作的時間、要求和方法步驟,并組織開展推薦工作。推薦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向所在黨支部推薦,由各黨支部將推薦對象名單匯總后上報到所屬黨委。個人自薦的,也可直接向基層黨委報名。在推薦報名的基礎上,由各基層黨委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審查結果。
3、公推優選,支部確定。公推優選分文化考試、民主測評、考察公示、支部確定四個環節進行。
(1)文化考試:主要考查推薦對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建業務、經濟科技、法律法規、縣情等知識的熟悉程度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化考試由縣委組織部命題,全縣統一規定時間由各基層黨委分頭組織考試和評卷。
(2)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由各基層黨委以召開各支部測評會議的方式進行。參加評分的人員為推薦對象所在單位(科室)黨支部的全體黨員和非黨的干部群眾代表。民主測評可先由推薦對象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工作思想表現,然后由參評人員提問、推薦對象答辯,再由參評人員根據推薦對象場上答辯和平時掌握了解的情況,按思想品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模范作用、工作業績等五個方面給每位推薦對象打分,也可以先由黨組織介紹推薦對象有關情況,再由參評人員打分,測評分均當場予以公布。
(3)考察公示:各基層黨委根據文化考試和民主測評分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每個推薦對象的成績,以得分高低按擬定公推優選名額的2倍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在綜合考察對象公推優選成績和平時表現,并征求所在黨支部意見的基礎上,由各基層黨委按擬定基數擇優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名單,然后將名單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4)支部確定:經公示沒有明顯不良反映或雖有反映經查實確無問題的,由所在黨委將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名單提交各黨支部。各黨支部要在基層黨委提交的預備人選名單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予以培養發展。除特殊情況經縣委組織部批準外,黨員發展對象(包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推優入黨對象)必須是經公推優選產生的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
4、動態管理,提高素質。對經公推優選產生的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除由所在黨支部落實相關措施予以教育培養外,基層黨委還要建檔實行跟蹤管理,依托鄉鎮黨校、業余黨校等教育陣地,每季度對他們進行集中教育培訓一次,切實提高其政治文化素質。對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要建立雙向聯系制度,即由基層黨委和所在支部通過定期郵寄教育資料等辦法,要求外出人員在外自學,外出人員每季度要向基層黨委和所在支部書面匯報學習工作情況,使基層黨委和所在支部及時掌握思想動態,不留“教育盲區”。同時,要針對預備人選的不同特點,建立實踐鍛煉制度,通過基地實踐、掛職鍛煉等形式,進一步加強教育培養,條件一旦成熟及時吸收其入黨。各基層黨委每年要對原先已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進行考核,對那些離入黨條件差距較大的要及時予以淘汰,三年內未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其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資格自行取消,需重新參加公推優選。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公推優選入黨積極分子是吸收優秀分子入黨,使發展工作做到黨內決定與黨外公認相統一,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大舉措;是解決當前基層存在的家族化支部、派性支部、長期未發展支部和村委會干部入黨難等突出問題,使發展黨員工作自覺置于黨內外的有效監督之下,促進發展黨員工作不斷規范和完善的有效途徑。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大力宣傳開展入黨積極分子公推優選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提高廣大黨員干部對該項工作的認識,消除各種思想顧慮,轉變觀念,為順利實施公推優選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2、嚴肅紀律,規范操作。公推優選入黨積極分子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在嚴格遵守《黨章》和發展黨員工作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公推優選的要求,規范操作,做到資格審查情況公開,文化考試成績公開,民主測評結果公開,預備人選名單公開,保證公推優選工作的公正性。同時,各級黨組織要采取有力措施,嚴明紀律,確保符合入黨條件的積極分子預備人選能夠及時得到培養和發展。對故意阻撓公推優選工作的相關責任人,各級黨組織要嚴肅予以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堅決予以調整或處理。對未按規定審批擅自發展非公推優選產生人員入黨的,將一律不予承認,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公推優選工作的嚴肅性。
3、把握原則,分類指導。公推優選入黨積極分子是發展黨員工作的一項新探索,各級黨組織要著眼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發展黨員,堅持質量重于數量原則;要著眼于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堅持有領導、有計劃地發展黨員,防止和避免發展數量大起大落等不正?,F象,保持均衡發展。在民主測評等環節的具體操作中,各級黨組織要根據機關、學校、農村、企業、社區、新社會組織、駐外黨組織等實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切勿搞“一刀切”,使該項制度更具適用性和實效性。在培養對象上,各類黨組織也應有所側重,如在農村,要重點引導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長、能帶頭致富的優秀分子參與;在企業,要重點引導生產經營骨干和技術能手等優秀人才參與;在學校,要重點引導教學科研骨干、學科帶頭人等各類拔尖人才參與,通過積極主動的教育引導,努力把社會各方面的各類先進分子凝聚到黨組織的周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