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
時間:2022-08-04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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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是中國特色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我省中醫藥事業得到較快發展,形成了基本健全的中醫醫療、教育、科研體系,為全省人民的醫療衛生保健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中醫醫療保健服務提出了新的需求,但中醫管理體系不夠完善,中醫網絡不夠健全,基礎設施與裝備較為落后,服務水平不高,中醫人才不足,特色優勢發揮不夠,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制約中醫事業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結構性問題仍未根本解決。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中醫工作,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醫療保健服務的需求,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中醫藥事業的重大意義
(一)中醫藥是中華文明的瑰寶。中醫是中華民族在與疾病長期斗爭的過程中積累的寶貴財富,中醫藥以其顯著療效、鮮明民族特色、獨特診療方法、系統理論體系和浩瀚文獻史料,屹立于世界醫學之林,幾千年來生生不息、綿延不斷,展示著強大的生命力,至今仍然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類健康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是我國衛生服務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中醫藥的歷史地位、現實作用和科學價值深深扎根于民眾之中,是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保障。
(二)我省具有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明顯優勢。我省中醫藥歷史悠久,資源豐富,群眾基礎深厚,服務網絡較健全,中藥研制開發較先進,為全省人民醫療保健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服務需求,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關系到全省人民的身體健康,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江西、實現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迫切需要。各級政府一定要從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全省中醫藥事業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二、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三)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宗旨,健全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能力。按照繼承與創新并重,中醫西醫并重,中醫中藥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弘揚中醫藥文化,發揮江西優勢,推動中醫中藥的傳承與創新,深化中醫藥體制改革。大力實施名院、名科、名醫、名藥戰略,走出有江西特色的中醫藥發展之路。為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四)主要目標。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服務功能完善、中醫藥特色突出、與人民群眾需求相適應的中醫藥服務網絡;為建成一批現代化中醫名院和名科,培養造就一批中醫名醫打下堅實的基礎;在全省建成一批西醫綜合醫院示范中醫科;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顯著提高,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明顯增強,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社區衛生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繼續教育網絡初步形成,隊伍素質得到提高;中醫藥科學研究繼承與創新體系基本建立,現代化進程和學術進步加快,中醫醫療服務對全省醫療服務體系的貢獻率進一步加大。
三、加強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及其能力建設
(五)健全和完善中醫服務網絡。各地要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配置好中醫衛生資源,形成以省、市、縣級中醫醫院為骨干,以名院名科為特色,以農村、社區和個體中醫服務網點為基礎,涵蓋預防、治療、康復、保健養生,功能完善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縣及縣以上政府都應辦好一所中醫醫院。不得隨意撤銷、合并中醫醫院。
(六)建設好各級中醫醫院。各級中醫醫院是中醫服務網絡的骨干力量,屬于綜合性醫院,各級政府應按照中西并重的原則,與同級西醫綜合醫院同等對待。切實加強對中醫醫院的政策扶持,中醫醫院的基本規模、服務功能應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群眾對中醫藥的需求相適應。各地要將中醫醫院納入當地120急救網絡。各級中醫醫院的負責人要熱愛中醫工作,事業心強,懂業務,善管理。中醫醫院應相對集中當地較有名的中醫人員從事中醫診療工作,要逐年選拔中醫院校畢業生充實中醫醫院,控制非專業人員進入中醫醫院。
(七)強化名院名科建設。各級政府要重視中醫名院名科建設,大力實施名院、名科、名醫戰略。要以現有條件較好的中醫醫院為基礎,用五到十年的時間建成一批服務功能健全、臨床療效顯著、社會影響廣泛、中醫特色突出、專科優勢明顯、技術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現代中醫名院名科,發揮其示范帶頭作用,切實提高中醫醫院的服務能力。
(八)加強中醫醫院內涵建設。中醫醫院要堅持“以病人為中心”,樹立正確的辦院宗旨,確立以中醫藥為主的辦院方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內在規律,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改進服務、發揮中醫特色優勢、尊重和保護病人的合法權益作為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以提高醫院管理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和中醫醫療保健需求為目標,為創辦現代中醫名院名科,培養一批高水平的中醫名家而不斷努力。
(九)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中醫醫院應堅持以中醫藥為主的服務方向,應用中醫藥手段為人民群眾防病治病,尤其要在慢性病、疑難病癥的治療方面發揮優勢。要充分發揮中醫藥“上工治未病”的特色,積極開展亞健康的中醫藥臨床診治和保健服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資源配置、經費補助、中醫藥人員職稱評審、中醫藥服務價格等方面,鼓勵、支持中醫醫院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要鼓勵和支持中醫藥人員積極運用中醫藥手段防治疾病,運用中醫藥價格相對低廉的優勢,為解決群眾的看病就醫問題作出積極貢獻。
(十)重視中西醫結合工作。要充分發揮中西醫結合的臨床優勢,特別要注重組織對癌癥、艾滋病等及疑難病癥進行中西醫結合的防治研究,提高臨床療效,破解醫學難題,創新醫學成果。南昌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要不斷改善辦醫條件,全面加強內涵建設,盡快建設成為管理規范、效益顯著的國家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發揮全省中西醫結合的龍頭作用。
(十一)加強西醫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西醫綜合醫院中醫科室是中西醫結合的重要載體,也是中醫醫療服務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縣及縣以上西醫綜合醫院都要設立中醫科,并設置一定比例的中醫病床。要充分利用西醫綜合醫院的人才、設備優勢,努力做好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到2010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西醫綜合醫院示范中醫科。
四、推進農村和社區中醫藥工作
(十二)抓好農村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按照縣抓好中醫醫院、鄉抓好中醫科室、村抓好中西醫兩法的模式,以創建國家和省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縣為載體,抓好農村中醫工作。鄉鎮衛生院都要設立中醫科室和中藥房,配備中醫藥人員,中心衛生院及有條件的一般衛生院應加強中醫特色專科建設。村衛生所(室)要有一名中醫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運用中醫藥防治疾病。鼓勵支持鄉村中醫藥技術人員利用當地中草藥資源,按有關規定自種、自采、自用中草藥。對專科專病確有一技之長的民間中醫,納入鄉村醫生的范圍進行管理,通過有關考核合格后,允許其參加執業醫師考試。
(十三)大力加強農村中醫技術的推廣和應用。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的特點,把中醫藥技術服務貫穿到預防、治療、康復、保健的全過程,全面提升農村中醫藥服務水平,為基層群眾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切實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組織農村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縣級中醫醫院要充分發揮本縣域中醫醫教研的中心和龍頭作用,到2010年,使全省鄉村醫生掌握并運用防治常見病的中醫藥適宜技術。
(十四)發揮中醫藥在新農合中的作用。中醫藥在新農合中具有獨特的作用和明顯的優勢,凡符合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中醫醫院都應列為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中醫藥治療項目及常用的中藥應列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中藥和中醫傳統技術治療疾病,補償比例高于同等級醫療機構西醫治療的10%。
(十五)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將中醫藥服務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將中醫醫療機構作為社區衛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財政部門在安排社區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時,要統籌考慮支持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發揮作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配備一定比例的中醫藥人員和必要的設施及中藥。要積極開展社區衛生從業人員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推廣和應用針灸、推拿等中醫藥適宜技術。到2010年,使每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都能開展基本的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
五、切實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
(十六)加強具有江西特色的中醫藥文化研究。中醫藥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要充分挖掘我省中醫藥文化資源,加強具有江西特色的中醫藥文化研究。努力研究江西歷代名醫、流派的學術特點和學術思想,加強具有地方特色診療技術和名醫、名科的培育及旴江醫學的整理研究。重視確有療效的民間中醫(草)藥診療技術和方法的收集、整理和驗證研究。深入研究“樟邦”、“建邦”中藥加工炮制技術,加強江西道地藥材、特色藥材的開發和研究。弘揚江西中醫藥文化,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中醫藥文化優勢。
(十七)加強中醫醫院文化建設。各級中醫醫院要成為體現和弘揚中醫藥文化的重要陣地。選擇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進行中醫藥文化重點建設,在辦院理念、醫院管理、人才培養、行為形象、診療活動和建筑風格等方面充分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為全省中醫醫院文化建設作示范。新建和改擴建的中醫醫院,都要把中醫藥文化特征作為建設的重要內容,努力使全省中醫醫院形成鮮明的中醫藥文化風格。
(十八)擴大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我省中醫資源和學術文化優勢,在醫療、教育、科研、人才培養及康復保健等方面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以便傳播中醫藥文化,推廣中醫藥技術。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藥單位在境外開辦中醫醫院和中醫藥學校,積極引進留學生、進修生,安排中醫專家援外,促進中醫藥行業對外開放。
六、強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建立和完善中醫藥終身教育體系。強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是加強我省中醫藥事業的根本所在。省衛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對全省建立健全中醫藥終身教育體系作出規劃,要以培養適應中醫藥發展需要的各類中醫藥人才為目標,不斷完善中醫藥終身教育制度。重點抓好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和農村基層人才培養工作,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合格的中醫藥人才。
(二十)加強中醫藥高等教育。全省中醫藥高等院校要深化教學課程改革,調整和優化學科專業設置,繼續加強中醫藥類名牌專業、打造精品課程和強化實習基地建設,提高中醫藥人才培養的質量和水平。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中醫藥高等教育。
江西中醫學院是我省中醫藥高級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要突出特色、著力打造在全國領先的重點學科和品牌專業,努力建成全國一流的高等中醫藥院校,為發展江西乃至國家中醫藥事業作出貢獻。
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是我省中醫藥高中級技術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基地,要完善辦學條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在應用型學科上辦出特色,培養高質量的高中級技術應用型人才。
(二十一)抓好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國家和本省的中醫藥教育資源,依托現有中醫藥院校和中醫醫院,組織不同層次的在職人員接受中醫藥繼續教育。重點加強中醫藥管理人才、復合型人才和緊缺人才、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員和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的培養。到2010年,重點培訓一批縣級中醫醫院管理人員、專科專病技術骨干、鄉鎮衛生院中醫臨床骨干,全面提高基層中醫藥隊伍的整體素質。要通過繼續教育使一批應用中醫藥為主的鄉村醫生取得中醫藥中專以上學歷,造就一批適應時代需求的中醫藥管理人才和中醫藥類別的全科醫生。
(二十二)注重選拔和培養新一代名中醫。省衛生、教育、人事行政管理部門要探索多種途徑,采取綜合措施,建立和完善評選和培養中醫名醫制度。使那些理論功底扎實、臨床技能過硬,醫德高尚、群眾信賴、社會尊重的中醫人才脫穎而出。激勵有志者奮發努力,不斷進取成為一代名醫。
要尊重保護名老中醫,繼承發揚其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對離退休名老中醫要尊重其本人意愿,針對不同對象,采取搶救性措施,配備助手,協助其整理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要從政治上、工作上、身體和生活等方面給予照顧,適當提高他們的待遇。愿意留用的則留用,盡可能的發揮他們的作用。
為激勵基層中醫藥人員鉆研業務,提高實際工作能力,對縣(市、區)、鄉中醫藥人員晉升職稱,主要注重其實際工作和解決本專業疑難技術問題的能力,業績條件可適當放寬。省人事、衛生主管部門要根據這一原則,制定實施辦法。
(二十三)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中醫藥學科帶頭人。要落實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江西省人事廳贛人字〔2004〕213號《關于加強“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培養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江西中醫學院、江西省中醫院、江西省中醫藥研究院及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為主體,有計劃、有重點地培養一批中醫藥學科帶頭人,造就和引進一批在中部地區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的中醫藥領軍人物。盡快形成一支中醫功底扎實、現代知識豐富、創新能力較強、專業技術精湛的中醫藥創新團隊,承擔中醫藥重大科研任務,引領江西中醫藥學術的發展,推進中醫藥學術現代化。
(二十四)重視中醫藥繼承與創新。繼承是中醫藥發展的基礎,創新是中醫藥發展的動力。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科技部等十六部委《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按照“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新時期科技工作方針,堅持以服務我省確定的中醫藥發展目標和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出發點,以促進全社會中醫藥科技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為重點,深化中醫藥創新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江西中醫藥創新體系建設,大幅度提高我省自主創新能力。
(二十五)把創新工作落到實處。各地各單位要遵循繼承與創新并重的原則。在保持我省中醫藥優勢特色的基礎上,根據當地的創新優勢規劃好創新目標、確定好創新重點、搭建好創新平臺、組織好創新團隊、制定好創新機制、落實好創新政策、編制好課題立項、安排好科研創新經費、計劃好創新成果的應用和推廣,把創新工作的關鍵環節落到實處,切實抓出成效。特別要根據中醫藥科技創新的發展要求,增加科技經費投入,使科技投入與中醫事業的發展相適應。對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要予以重點支持。省、市中醫醫院要按業務收入的1%提取科研基金,用于中醫藥科研創新。
(二十六)加強省科研龍頭單位建設。江西中醫學院、江西省中醫藥研究院等單位要加強基礎設施和科研能力建設,為提高中醫藥科研水平提供支撐條件。省中醫院南方灸學研究所、南方灸療中心及新灸法重點研究室等特色研究機構要加強建設,爭取在灸法臨床和理論研究方面早出成果。
(二十七)努力推進中醫藥現代化。加強中醫藥學與現代科學的結合。以臨床實踐為核心,規范中醫診療技術,篩選、優化中醫、中西醫結合治療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病和重大疾病的治療方案,形成一批新技術新方法。在醫療、教育、科研及管理等領域逐步建立符合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的中醫藥標準體系,加快中醫藥信息化建設,促進中醫藥學術體系與現代科技同步發展。
(二十八)大力發展現代中藥產業。以“名廠、名店、名藥”為骨干,不斷壯大和提升中藥產業。
加強對我省道地藥材、大宗藥材和重點中成藥所需藥材的規范化種植,全面提高中藥材質量和產量,規范中藥炮制。加強國家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建設,爭取建成具有全國領先水平的中醫藥現代化創新平臺。鼓勵和支持研制中藥新藥,盡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廣闊的名優中成藥。大力支持中藥產業基地建設,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推動中藥產業化升級,促進現代中藥產業集群,壯大中藥產業規模,做大做強我省現代中藥產業。
(二十九)加強中藥制劑的研制開發與利用。中藥制劑是繼承和發揚名老中醫經驗,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提高臨床療效,改革劑型和研制開發新藥的基礎和前提,要鼓勵和支持中醫藥人員繼承創新中醫藥傳統劑型。鼓勵和支持中醫機構對安全有效的傳統名方和名老中醫的經驗方,自制成中藥的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劑,方便群眾使用,提高中醫藥使用率。
八、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
(三十)貫徹落實中醫藥政策。國家對中醫藥的總體方針政策是發展傳統醫藥,實行扶持為主,保護優先,遵循規律,發揮特色優勢,中西醫并重,促進發展。各級政府要認真執行黨和國家中醫藥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和《江西省發展中醫條例》。要把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衛生規劃,落實保障措施,促進中醫藥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繼續關心、重視中醫藥事業的發展,把對中醫藥事業的支持落實到具體措施上,落實到解決實際問題上。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加強中醫藥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為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發展中醫藥事業負有重要責任,要切實加強領導,堅持貫徹落實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對中醫藥事業在感情上要熱愛,在思想上要重視,在工作上要加強。
(三十一)增加對中醫事業的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隨著經濟的發展,逐年增加對中醫事業的經費投入,增加幅度應不低于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中醫事業費要在同級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要糾正少數地方減少、取消或調控收回對中醫醫院補助經費的做法。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發展中醫專項經費,用于扶持中醫事業。鼓勵境內外組織和個人通過捐資、合作、合資等形式,發展中醫事業。
應根據發展需要,逐步加大對中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入。中醫醫院建設屬于社會公益性事業,工程投資納入政府投資計劃,統籌安排建設經費,并按照中醫醫院建設用地要求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三十二)切實減輕中醫醫院的社會負擔。政府舉辦的中醫醫院是具有公益性質的福利事業單位,享受國家規定的稅費優惠,各有關部門應予以支持。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對中醫機構的非法集資、收費等行為。中醫醫院結余經費應用于中醫事業的發展。
(三十三)強化中醫行政管理。加強行政管理是促進中醫事業發展的保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實中醫管理力量,加強宏觀管理和行業指導。設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內設中醫管理機構,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有專職中醫管理人員。要深化中醫管理體制的改革,建立權責明晰、充滿活力、監管有力的中醫管理體制。
(三十四)落實有關部門責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醫事業發展的統籌協調、規劃和宏觀指導。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對中醫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提高中醫的技術勞務價格等要予以支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將中醫醫院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將中醫藥傳統治療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的公益事業用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按公益性用地方式取得。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支持中醫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