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加強基層防汛能力建設的意見

時間:2022-08-17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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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加強基層防汛能力建設的意見

我省是洪澇臺旱災害頻繁發生的省份,特別是近年來臺風、山洪災害多發,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及有關企事業單位在上級黨委、政府和防指的領導下,按照預案及時組織危險區域人員轉移,開展搶險救災,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以人為本理念的提升,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推進,對防災減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鶎邮欠罏木葹牡牡谝滑F場,基層組織的應急處置水平和搶險救災能力,直接關系到防災減災的成效。目前我省基層的防汛體系還不夠完善,有的還很薄弱,缺乏專職人員,沒有必要的搶險救災設備,應急處置能力弱,災情、險情信息不能快速收集上報,預案可操作性不強等等,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要求。根據《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的規定和近年來基層抗臺救災的實際情況,現就加強基層防汛能力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按照實施“八八戰略”、全面建設“平安浙江”的戰略部署,以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領基層防汛能力建設。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任務;堅持城鄉統籌和因地制宜的原則,把防御臺風、小流域山洪和江河大洪水作為重點,強化預警信息傳遞、人員避險轉移等非工程措施,不斷提升防汛抗災能力。

(二)工作目標。通過加強基層防汛能力建設,進一步明確防汛責任制,完善防汛預案體系,強化監測預警手段,細化人員轉移方案,改善設施裝備,及時組織防御和開展搶險救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基層防汛責任

(三)建立防汛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及群眾組織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防汛保安作為一項關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有防汛任務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防汛指揮機構,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擔任指揮,負責應急組織指揮;防汛任務較重的要設辦事機構,配置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日常防汛事務處理。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及群眾組織也要建立防汛組織,由村(居)委員會主任或單位主要領導擔任負責人。防汛指揮機構指揮(負責人)對本區域或本單位防汛工作負總責,并明確防汛責任機構和具體負責人,可根據需要建立防汛搶險救災、監測預警、人員轉移等應急小組。

(四)落實防汛責任人。按照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認真落實防汛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層層抓落實。重點落實好防汛領導責任,明確水庫、堤防安全巡查管理責任人,山洪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責任人,海上漁船回港避風責任人,人員避險轉移責任人,以及學校、建筑工地、外來人員集中居住地、各類船只、病險水庫下游、灘涂養殖、危房等重點區域的防汛防臺安全責任人,重要崗位配備第二責任人,實行A、B角負責制。防汛責任人要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五)明確防汛崗位職責。各基層單位應根據當地防汛防臺實際明確防汛任務和工作目標,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個防汛崗位。明確巡查、監測、預警、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物資保障等每個防汛崗位的工作職責,制訂各崗位工作制度,確保工作規范有序。

三、強化巡查監測,提高預警能力

(六)完善監測設施。有防汛任務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要結合水利、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的雨、水情監測設施和防御山洪與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建設布局,因地制宜補充完善雨、水情等信息監測的簡易設施,制定預警標準,配備預警設備,完善預警手段;完善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提高地質災害的預警能力。

(七)明確預警程序和職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接收和采集的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傳遞到有關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應迅速將信息傳遞到戶到船到人。水庫和重要堤防巡查員、山洪災害預警員要加強臺風、暴雨、強風等災害性天氣影響期的巡查、預警,及時將汛情、險情信息報告村、鄉鎮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并向可能影響地區發出預警。各地要建立信息報告激勵機制,對在第一時間報告重要汛情、險情,避免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予以表彰獎勵。

四、完善防汛預案,提高可操作性

(八)強化預案編制和修訂。基層防汛預案是有序開展監測預警、人員避險轉移、搶險救災的重要依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要深化細化以人員轉移和搶險救災為重點的防汛預案,山區重點抓好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和水庫搶險預案,沿海地區重點抓好防臺風預案和船只避風方案。各地要突出抓好人員避險轉移方案的細化完善,力求簡明實用,明確各級組織指揮和防汛搶險工作人員的上崗標準,明確避險預警方式、轉移路線、轉移方式、轉移負責人,安置地點,對老、弱、病、幼、殘等弱勢群體,要逐人落實幫扶措施。同時,要加強預案管理,預案編制完成后要按規定程序報批,并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九)加強預案演練。各地要結合全省防汛搶險演練周活動,開展針對性演練,組織群眾參與預案演練,讓群眾了解掌握預案的內容,明白發生汛情險情時自己的應對措施,真正成為防災減災的主體。同時,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修訂完善預案。

五、建立隊伍,儲備物資,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十)建立防汛搶險隊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群眾性防汛搶險救災隊伍,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機動搶險隊伍,加強訓練和演練,提高防汛搶險救災能力。

(十一)儲備防汛搶險物資。防汛任務較重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分級儲備的原則,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或者委托有關部門集中儲備。物資儲備的數量和品種應根據當地可能發生的災情、險情和有關定額的規定確定,并對防汛搶險物資實行即用即補制度。對區域內可調用的搶險機械、運輸工具、救生器材等搶險救災設備和施工隊伍,建立登記預備制度,實行動態管理,并在預案中明確調用程序和聯絡方式,充分整合社會資源。易受臺風、洪水和地質災害影響的鄉(鎮)政府,特別是遠離縣城、交通和通訊保障能力弱的鄉鎮政府,要逐步配備衛星電話、小型發電機、手搖報警器、沖鋒舟或木船、救生衣、帳篷等物資設備,提高“鄉自為戰”的能力。

六、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災意識

(十二)開展培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因地制宜地組織對基層組織指揮員、水庫巡查員、山洪災害預警員人員轉移責任人、搶險技術骨干等有關防汛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增強組織指揮能力、巡查預警技能和防災減災意識。

(十三)加強宣傳。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要通過廣播、宣傳冊、宣傳畫、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宣傳防災避災知識,特別是在臨災前要加密播報汛情、災情信息和防災自救知識。要特別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山區群眾和中小學校學生的宣傳。山洪與地質災害易發區要設立警示牌,發放明白卡,制作人員轉移安置示意圖等,做到防災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群眾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通力協作,形成基層防汛合力

(十四)強化政府領導。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基層防汛能力建設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基層防汛能力研究,把加強基層防汛能力建設作為提升防災減災綜合能力的重要舉措,列入議事日程,落實人員、籌措經費、改善裝備,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困難,盡快提高基層的防汛能力。

(十五)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齊抓共管、合力推進基層防汛能力建設。各市、縣防汛指揮機構要加強對基層防汛能力建設的指導,督促、檢查基層防汛能力建設;要分級組織對縣防指辦工作人員、鄉鎮領導和防汛人員、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開展防汛業務知識培訓,對水庫巡查員、山洪災害預警員等進行專項培訓;組織修編預案;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及災情,及時將雨、水情監測和預報預警信息發送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暴雨等災害性天氣的預報和監測系統建設,著力提高預報精度,并及時預警信息。水利部門要加快重要小流域、重要?。ǘ┧畮焖昵樽詣訙y報系統建設和全省小流域山洪災害預警體系建設,提高水雨情的監測預警能力;同時,加強防洪工程建設與管理,提高安全度。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不斷完善以監測預警、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防范體系,提高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建設部門要加強民房建設規劃和質量監管,進一步提高抗風能力;繼續組織開展農房安全普查,同時加強城鎮防洪排澇設施和高空設施的管理,保障城鎮防洪防臺安全。民政部門要加快避災場所規劃、選點和建設,提高避災能力。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加強避風港建設與規劃,加快漁船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漁船避風和監管能力。發展與改革部門要加強基層防災避災工程規劃與建設的指導,財政部門要對基層防汛能力建設給予重點扶持,宣傳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防災知識宣傳。其他防指成員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為提高基層防汛能力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