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職業教育意見
時間:2022-08-25 1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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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宗)委(廳、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局、教育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中發[**]10號)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35號,以下簡稱《決定》),現就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職業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意義。民族地區經濟基礎比較薄弱,工業化、城市化程度比較低,教育基礎設施比較落后,少數民族農村人口比較多,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困難大。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職業教育,是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解決民族地區“三農”問題、促進就業再就業的重大舉措,對振興民族地區經濟,推動民族地區社會進步,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積極作用。要把發展職業教育作為構建現代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作為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根本途徑,面向社會、面向市場。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大力推進民族地區職業教育體制改革與創新。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堅持多層次、多形式,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二、加大對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要從民族地區的實際出發,認真落實《決定》,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經費。中央財政安排的用于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的資金,對中西部地區要給予傾斜,以改善民族地區職業教育辦學條件。國家支持西部民族地區職業學校改善實驗實訓條件。
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要確保《決定》中關于“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區不低于20%,已經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不低于30%”的規定和“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對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的規定在民族地區落到實處。
三、在組織實施有關職業教育的專項規劃和項目時,對民族地區給予政策傾斜和扶持。各地在組織實施“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計劃”、“縣級職教中心建設計劃”和“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計劃”等專項規劃中,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特點和需求,本著突出重點、優先安排、加強領導的原則安排確定項目,組織好、落實好專項規劃在民族地區的實施,以體現國家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支持。大力支持和推進以多種形式開展的民族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通過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使職業教育成為促進民族地區人力資源開發、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技術培訓與推廣、扶貧開發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力量。
四、推動民族地區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學生助學制度,資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族地區的中等職業學校要從學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助學金和學費減免,并把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和半工半讀作為助學的重要途徑。要把接受職業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納入國家助學貸款資助范圍。對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資助,按國家有關高等職業院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要特別重視關心來自民族地區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五、發展民族地區遠程職業教育。民族地區地處偏遠,發展民族地區現代遠程教育有利于充分利用現代遠程教育技術手段,有效整合和利用社會教育資源,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和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發展農業生產,擴大農民就業渠道,提高農民收入。
發展民族地區遠程職業教育,必須始終堅持為少數民族脫貧致富和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服務的方針,把保證教學質量放在首位,加強“農科教結合”和“三教統籌”,落實教學場地,解決實驗、實習等實踐性教學環節中存在的問題。
六、從實際出發,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適合民族地區的職業教育發展路子。加大民族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力度,解決少數民族就業難、工種差、收入低和保障差的問題。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在有條件的職業學校開展半工半讀試點工作并逐步加以推廣,為培養更多的少數民族技術人才服務。
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辦學模式、辦學機制、辦學體制的改革和創新,強化校企結合,努力擴大“訂單”教育的范圍,采取城鄉結合、東西部聯辦的方式實行“1+2”、“2+1”、“1+1+1”等模式,使民族地區農村學生在當地學習一至二年后到東部或城市的對口學校和企業學習和實習一至二年,促進民族地區的學生轉移到城鎮和二、三產業就業,實現穩定轉移。
努力在民族地區推行“雙證制”。優先安排民族地區部分農村復員退伍人員和民政救濟對象到高職院校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幫助其掌握從業技能,并在資金上給予這些職業學校相應的扶持。為民族地區每個貧困家庭培訓1-2名懂一門至幾門實用技術的人才,加快其脫貧致富。
七、加強對民族地區職業教育師資隊伍的培養,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在組織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時,加大對民族地區職業教育師資隊伍進行培訓的力度。依托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訓基地,為西部民族地區職業院校教師提供學歷培養與專業進修培訓,并在名額分配上適當傾斜。支持與鼓勵專業教師向民族地區尤其是貧困民族地區的職業院校流動,支持與鼓勵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管理和特殊技能的人員擔任職業院校的兼職教師。在民族院校開辦定向師資培訓班,為民族地區的職業院校培養專業教師。有計劃、有組織地選派民族地區職業院校校長和教師到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或通過中外師資合作項目進行相關培訓。
八、大力開展城市對農村、東部對西部職業教育對口支援工作。加大東部發達地區職業院校與民族地區職業院校開展對口幫扶的力度,把職業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與農村勞動力轉移、教育扶貧、促進就業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職業院校的聯合招生、合作辦學,使東部學校多招收一些少數民族特別是人口較少民族的學生。鼓勵發達地區對民族地區的學生跨地區學習減免學費。
九、動員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發展。要加大宣傳力度,吸引更多資金發展民族地區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辦學,對到民族地區舉辦職業院校的投資者給予政策優惠。要推動民族地區公辦職業院校體制改革與創新,在整合和重組資源的基礎上,開展集團化、連鎖化辦學。要推動公辦職業學校吸納民間資本和境外資金,探索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辦學體制。要認真研究進一步推動民族地區行業企業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的形式和辦法。積極探索多渠道籌集職業教育經費的機制。
十、加強領導,統籌協調,促進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發展。民族地區民族工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共同承擔起發展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的重任,要把發展職業教育納入民族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把職業教育工作納入目標管理,作為對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切實加強對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的督查工作。
民族地區職業院校要抓住機遇,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努力為國家培養更多的合格人才,真正把民族地區職業教育辦成人民滿意的教育,為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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