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共建文明口岸意見

時間:2022-08-29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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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共建文明口岸意見

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提高口岸工作效率、服務水平,促進口岸工作人員廉潔高效、公正執法和樹立口岸良好形象是口岸相關部門共同的一項重要任務。自1987年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轉發《關于開展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口岸活動的意見》(國口辦〔1987〕05號)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部門根據各地實際,組織口岸相關單位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推進全國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深入開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和口岸工作的特點,經報中央文明辦同意及商國家有關部委取得一致意見,自2008年起,在全國口岸恢復開展統一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動。

一、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展示我國口岸發展和開放整體形象的迫切需要??诎妒菄覍ν忾_放的門戶,是展示對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直接反映一個國家經濟交往的外向程度和綜合管理的能力。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快速發展,國際貨物貿易在全球范圍內加速流動,國際交往和國際旅游事業不斷發展,口岸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綜合服務功能日益顯現,我國口岸建設和口岸開放取得了巨大發展,初步形成沿海、沿邊、內陸口岸,水運、陸路、航空口岸全方位開放的口岸體系。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有利于從總體上提高我國口岸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提升口岸整體形象。

(二)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新形勢下加強口岸管理、提高口岸文明程度和優化口岸環境的重要抓手。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國際地位日益提高,對口岸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提升口岸綜合競爭力,展示良好的國際形象提出了更高要求。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新形勢下把口岸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任務緊密結合落實到基層的重要載體,也是加強口岸管理,優化口岸環境,提高口岸文明程度和口岸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

(三)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增進口岸單位之間了解、團結,形成互相支持、協作和發揮口岸整體效應的有效途徑。口岸是多部門、多單位集成區域,做好口岸工作離不開口岸相關單位的共同努力。通過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可以增進口岸單位之間的團結協作和相互了解與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取得綜合效應。

(四)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樹立口岸行業新風,推進口岸廉政建設和創建和諧口岸的重要手段??诎恫块T條塊分割,要實現口岸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整體發展,必須將各部門力量整合,通過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發揮口岸單位優勢與合力。以共建促共治,樹立口岸行業新風,推進依法行政,堅持執法為民,改進工作作風,倡導奉公守法、廉潔從業,提高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能力,增強抵御廉政風險的能力。以共治促發展,構建和諧口岸,維護社會穩定,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促進口岸又好又快發展。

二、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五)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促進社會和諧的要求,以建設“安全、高效、廉潔、和諧”的口岸為目標,以“優化通關環境、優化口岸服務,優化協作配合、深化廉政共建”為主線,以共建活動為抓手,形成“自建為基礎、自建帶共建、共建促自建”的全國口岸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新格局。

(六)總體目標:通過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力爭全國涌現出一批文明口岸及共建文明口岸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輻射作用,帶動其他口岸,以此推動口岸各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對象范圍、主要內容和形式方法

(七)對象和范圍:參與對象主要是口岸區域的機場、港口、車站等管理機構,口岸檢查檢驗單位,口岸運營管理和服務單位及口岸其他相關單位。各級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活動參與對象。范圍主要是水運口岸、陸路口岸、航空口岸區域和口岸監管服務現場等。

(八)主要內容:重點圍繞以下內容深化共建文明口岸活動:

協作建設。加大口岸內部和區域間口岸相關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力度,完善相關業務協調配合工作辦法,建立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增進口岸單位之間的相互了解和支持配合,充分發揮口岸單位工作合力,處理好口岸相關事務。

效率建設。積極參與大通關建設,根據口岸通關特點和單位業務實際,推進口岸通關模式改革創新和口岸通關技術手段科技創新,優化口岸通關流程、提高口岸通關效率、降低口岸通關成本。

服務建設。按照愛崗敬業、文明誠信和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的要求,積極推進口岸管理工作改革創新,引導基層站所和窗口單位結合各自工作特點,努力改善服務,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公正執法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口岸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服務。

陽光建設。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加大推進口岸單位政策信息公開力度,增強執法和服務的透明度,確保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舉報投訴渠道暢通。

法制建設。加強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和清理工作,建立執法監督體系,切實形成口岸管理工作過程中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進一步提高口岸執法、服務的規范化水平。

安全建設。深化安全工作意識,制定安全工作規范,完善安全工作配套設施,建立健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切實保障服務對象、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廉政建設。積極開展口岸相關單位之間的廉政共建活動,推進口岸單位廉政勤政,加大行風整治力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樹立良好口岸行業風氣。

文化建設。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道德建設,不斷總結和提煉各地區、行業、部門的精神主旨,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增強隊伍的活力和凝聚力。進一步指導和推動各地區、行業、部門的工作。

長效機制建設。將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作為口岸日常工作中一項長期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日常工作職責,制定日常工作規范,在實現口岸共建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上下功夫。

各口岸相關單位要突出“安全、高效、廉潔、和諧”這個主題,認真總結以往共建活動的經驗做法,不斷鞏固已取得的共建成果,進一步深化共建文明口岸的內涵。

(九)形式方法:主要是在中央文明辦支持和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指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口岸管理機構協調下,由各口岸所在地政府口岸管理機構組織實施,口岸區域的機場、港口、車站等管理機構、口岸檢查檢驗單位、口岸運營管理和服務單位及口岸其他相關單位共同參與共建文明口岸活動。

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擴大對外宣傳面,營造出強大的活動聲勢,形成口岸相關單位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采取上網、上屏、上墻等多種形式,主動宣傳活動開展情況;主動走訪口岸部門、企業等,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增進共識,取得互信,溝通情況,實現信息共享;召集口岸相關單位、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現場答疑會等,解決口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開展問卷調查,了解口岸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動向、新需求,掌握口岸工作第一手資料;開展專項共建活動,要突出重點部門和崗位,特別是承辦具體業務的窗口單位;簽訂業務和廉政共建協議,協調口岸部門各方力量,完善制度措施,加強綜合治理,解決口岸部門存在的共性問題,促進口岸建設的全面發展;開展法制理論講座、職業技能培訓、安全意識教育,將提高口岸工作人員職業素質擺在重要位置;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提高口岸工作人員的精神狀態和身體素質。

四、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考核、評比和表彰

(十)考核: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和各級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負責對活動參與對象在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中貫徹落實和達標情況進行考核。各級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單位進行考核。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口岸管理機構推薦的單位進行考核。

(十一)評比:全國性評比表彰兩年舉行一次,由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口岸管理機構推薦申報,對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口岸管理機構推薦的單位,經全國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機構評審后,授予“全國文明口岸”、“全國共建文明口岸先進單位”和“全國共建文明口岸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各級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不參加“全國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先進單位”的評比,其作為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組織實施部門,另行評比“全國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先進組織者”。

(十二)表彰:對獲得“全國文明口岸”、“全國共建文明口岸先進單位”和“全國共建文明口岸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和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個人,在兩年一次的全國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工作會議上進行命名表彰。

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口岸單位自建活動中評選文明單位、文明行業及其它創建活動的重要基礎和依據??诎陡飨嚓P單位在自建活動中申報“文明行業”、“文明單位”以及其他各種榮譽稱號時,涉及文明口岸共建活動的,須征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意見。

五、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工作原則和基本方針

(十三)堅持分層負責原則。全國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分三個層面組織推進。

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提出全國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意見和要求,并組織實施兩年一度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評比表彰和督促檢查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口岸管理機構,根據全國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意見,負責制定本地區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實施意見、考核標準和評比辦法,并負責本地區相關活動的協調推進、評比表彰等工作。實施意見、考核標準和評比辦法報國家口岸辦備案。

各口岸所在地政府口岸管理機構要根據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口岸管理機構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要求,會同口岸相關單位,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口岸區域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口岸共建的日常工作。

涉及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所必須的工作經費,由各級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參照有關規定申請解決。

(十四)堅持條塊聯動方針。

堅持共建與自建相結合。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要與各單位自建活動有機結合,要把這項活動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在抓好自建工作同時,積極參與共建活動。堅持日常共建和專項共建相結合。各級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在組織轄區內口岸單位開展常規共建活動的同時,也要精心組織開展口岸廉政共建等專項活動,建立長效共建機制,不斷深化文明口岸共建活動的內涵。

逐步形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聯動推進、爭創佳績”的活動氛圍,以調動口岸相關單位及其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六、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組織領導

(十五)建立組織領導機制。在中央文明辦的指導下,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及口岸相關單位(海關、質檢、邊防、海事、鐵路、民航、水陸運等)共同組成全國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國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口岸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與地方精神文明建設主管部門聯手,建立地方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當地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組織協調推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當地口岸管理機構,負責當地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日常工作。

各口岸所在地政府口岸管理機構在上級政府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并設立辦事機構,負責本口岸區域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各地在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中,應發揮當地口岸協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在充分聽取進出口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口岸相關單位研究提出評比標準和改革工作的建議。

(十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要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形成共建工作的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要注重建立定期巡訪檢查和工作聯系等制度,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中的重大問題。要注重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重視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輻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