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換屆選舉意見

時間:2022-09-02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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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換屆選舉意見

為切實做好全區第九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民政部關于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3號)、《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第九屆城市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青辦發〔**〕14號)精神,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以來歷次全會精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換屆選舉文件為依據,以加強社區居委會組織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保證人民群眾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通過民主選舉,真正把群眾擁護、思想好、文化高、能力強、熱心為居民群眾服務的優秀人才,通過法定程序選進社區居委會班子。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完善社區自治功能,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基本原則

1、差額選舉原則。社區居委會成員的選舉采用差額選舉方法,差額選舉的候選人數,不少于應選舉人數的20%。

2、競爭擇優原則。在社區選舉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可以開展組織介紹和候選人自我介紹等競爭選舉活動,讓選民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真正做到好中選優。

3、平等選舉權原則。選民充分享有民主權利,在平等基礎上參加選舉,所有投票的效力完全相同。

4、獨立行使選舉權原則。設立秘密寫票處,實行無記名投票,保證選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寫選票。

5、公開公正原則。嚴格按照選舉程序操作,必須做到社區選舉委員會成員、選民、候選人、選舉工作人員、選舉時間、選舉地點、唱票、計票及選舉結果公開。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干擾選舉工作,侵犯選民民主選舉權利。

6、確保穩定原則。加強黨組織領導,充分尊重民意,堅持依法選舉、依法辦事,確保社會穩定。

三、組織領導

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相應選舉組織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一)區成立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由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和區級機關有關部門、各街道負責同志組成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

主要職責:

1、制定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意見;

2、部署、指導和監督全區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

3、宣傳和貫徹有關選舉工作的法律和政策;

4、組織培訓街道選舉工作骨干;

5、組織交流選舉工作經驗,檢查驗收,進行選舉工作總結。

(二)街道成立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有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社建科。

主要職責:

1、制定換屆選舉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2、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3、指導各社區的選舉工作;

4、確定本轄區的選舉時間和投票選舉期限;

5、培訓選舉工作人員;

6、受理選舉工作中的來信、來訪;

7、承辦選舉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三)社區成立選舉委員會

在街道選舉指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當屆社區居委會組織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過半數居民代表參加),民主推選產生社區選舉委員會。社區選舉委員會由5或7人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員2或4人。

主要職責:

1、根據市、區、街換屆選舉精神,制訂本社區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2、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動員社區居民積極參與選舉工作;

3、確定和培訓選舉工作人員;

4、召集和主持與選舉有關的會議,公布選舉有關事項和內容;

5、組織推選新一屆社區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

6、組織確定選民登記期限,登記選民,審查選民資格;

7、組織提名、審查、確定候選人;

8、主持投票選舉;

9、總結選舉工作,建立選舉工作檔案;

10、承辦選舉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四、時間安排

全區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從**年6月1日開始至9月20日結束。

五、方法步驟

本次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分為準備部署、提名候選人和選舉、總結完善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部署階段(6月1日至7月30日)

1、調查摸底。各街道要摸清本轄區內各社區戶數、人口數量和人員分布等情況,對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調處,對現任居委會成員進行考察,在社區中廣泛物色優秀人選,為換屆選舉做好準備。

2、建立選舉工作機構。區、街、居按照換屆選舉工作要求分別建立選舉工作機構,街道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名單于7月25日前、社區選舉委員會名單于7月30日前報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制訂選舉工作方案。各街道按照市區換屆選舉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訂本街道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于7月25日前報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需要對社區規模進行調整的街道,要按照便于服務管理、便于整合社區資源、便于社區居民自治的原則,結合城區開發規劃,對社區規模進行合理調整,經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4、組織選舉工作培訓。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區機關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街道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換屆選舉工作培訓,傳達學習市、區換屆選舉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換屆選舉工作。各街道根據市區換屆選舉工作要求及時組織選舉工作骨干進行培訓,使選舉工作骨干掌握法律法規,明確選舉的目的和意義、指導思想、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5、加強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宣傳欄、標語、書信、公告、會議、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市區換屆選舉文件精神,讓廣大居民充分了解換屆選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增強民主法制意識,提高廣大居民的民主意識和參選積極性,宣傳工作要貫穿選舉工作的全過程。

(二)提名候選人和選舉階段(7月30日至8月31日)

社區居委會可采取全體有選舉權居民(直接選舉,下同)或戶代表選舉產生,也可采取居民小組代表(居民代表,下同)選舉產生,選舉方式由社區選舉委員會組織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決定。各街道要加強宣傳引導,積極推行直接選舉和戶代表選舉,原則上每個街道選擇1個社區采取直接選舉或戶代表選舉方式。

組織選舉工作試點。在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街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換屆選舉試點,試點情況及時報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新一屆社區居委會成員應從本社區居民中選舉產生。社區居委會成員的職數為5至9人,其中婦女應有適當名額。社區居委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3至7人。

本次換屆選舉,鼓勵符合候選人條件的職業社區工作者積極參加社區居委會成員競選,當選為社區居委會成員的職業社區工作者待遇按照就高原則執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4〕25號)精神,提倡社區黨組織成員與社區居委會成員交叉任職。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推選為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通過選舉兼任社區居委會成員。提倡社區居委會中的黨員成員通過黨內選舉兼任社區黨組織成員。在具備條件的社區提倡社區居委會成員與業主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提倡女性社區居委會主任通過社區婦女聯合會換屆選舉兼任社區婦女聯合會主席。

拆遷的社區暫不進行居委會換屆選舉,由街道向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提報書面申請,待居民入住率達到60%以上時再組織實施。

本次換屆選舉各街道要派工作組對各社區換屆選舉工作進行現場指導。

根據上述換屆選舉的總體要求,為了保證提名候選人和選舉階段工作順利進行,明確如下方法步驟:

1、合理劃分居民小組。在街道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的指導下,社區居委會會同社區選舉委員會根據地理、樓宇分布自然特點和便于管理服務的原則,合理劃分居民小組,每個居民小組以100戶左右為宜。

2、推選新一屆社區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以居民小組為單位民主推選產生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

居民代表數額原則上按照每個居民小組2至3人確定,但每個社區居民代表總數一般不少于50人。

3、選民登記。社區選舉委員會根據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決定的選舉方式,對享有選舉權資格的居民進行登記、審查和確認。確認的選民名單于投票選舉日的10日前在社區內張榜公布。

4、提名居委會成員候選人。居委會成員候選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遵守和宣傳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較好的思想品德。事業心強,勇于吃苦耐勞,作風民主,廉潔奉公,為人正派,辦事公道。

(3)具有做好新時期社區工作的素質。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化解矛盾糾紛、開展為民服務活動等能力。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5)戶籍及居住均在本社區,或戶籍不在本社區但在本社區購房并居住。

(6)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在居民小組提名和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新一屆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民主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應于選舉日前3天張榜公布。

5、介紹候選人。可采取組織介紹和自我介紹兩種方式。社區選舉委員會要利用多種形式,客觀公正地向社區居民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特長,有條件的可組織候選人發表競選演說,解答居民或代表提出的問題。

6、投票選舉。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在社區選舉委員會的主持下進行投票選舉。采取居民代表選舉方式的,要召開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大會,居民代表五分之四以上參加的選舉大會有效;采取戶代表選舉、直接選舉方式并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的,登記選民二分之一以上參加的選舉大會有效。采取戶代表選舉、直接選舉方式但不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的,設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點,登記選民二分之一以上領票的選舉形式有效。候選人得贊成票數超過參選(領票)人員半數,始得當選。

投票結束后,應及時在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大會或中心投票站公開計票、唱票,公布選舉結果。

采取戶代表或直接選舉方式的,因老弱病殘等身體原因在投票選舉日不能到場投票的選民,經社區選舉委員會同意,在選舉日前2天可辦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代表選舉方式的,不辦理委托投票。

(三)總結完善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

1、做好社區居委會的交接工作。在新一屆社區居委會選舉產生后,在街道辦事處的主持下,原社區居委會成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公章、辦公場所、辦公用具、集體財物賬目、固定資產、工作檔案、債權債務及其它遺留問題等,移交給新一屆社區居委會。

2、根據工作需要,社區居委會設立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工作委員會,各工作委員會由居委會成員分工負責。成立社區民主協商議事會,社區事務實行民主協商和民主決策。社區居委會建立居務公開監督小組,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3、完善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約,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研究制訂社區發展三年規劃、年度計劃及工作措施。

4、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各街道要組織好社區居委會工作交接,整理和編制社區居委會選舉有關信息數據,并與換屆選舉工作總結一并上報區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5、組織新當選的社區居委會成員進行培訓。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結束后,區機關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及時組織新當選的社區居委會成員進行培訓,使他們盡早掌握業務知識,盡快適應和開展工作,更好地為社區居民服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社會穩定。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是廣大社區居民群眾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也是黨和政府依法管理城市,鞏固基層政權,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實現“四民主”的重要基礎和必備條件。這次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各街道黨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平安**”建設的大局出發,把穩定放在第一位,做到充分準備、周密部署、措施得力、方法得當、預案到位,抓緊、抓實、抓好。區、街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搞好業務指導。現任社區居委會要積極配合,保證這次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二)充分尊重民意,切實依法辦事。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是廣大社區居民普遍關心的大事,也是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大事,要切實維護居民群眾的合法權利,充分尊重廣大居民的意愿。各街道和社區必須認真準備、精心組織、嚴格程序、依法辦事,切實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嚴禁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不按規定辦、不按程序辦,紀檢、監察、公安部門要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要積極引導廣大居民樹立依法選舉意識,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等手段妨礙選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或破壞選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依法查處;情節較輕的,由街道換屆選舉指導小組進行批評教育;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做好離任及未當選人的思想工作。各街道要通過談心、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認真做好離任及未當選人的思想工作,尤其是離任的社區居委會主要成員的思想工作,鼓勵他們繼續在社區居民中發揮積極帶頭作用,保持和發揚為民服務、無私奉獻的精神,為社區建設做出貢獻。

(四)落實選舉工作經費。區財政要根據換屆選舉工作實際需要,安排相應的工作經費,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