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任中管理意見
時間:2022-09-24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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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堅持嚴把“入口”,疏通“出口”,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機制,與此同時,建立健全了四項制度,加強了對干部的任中管理,對于促進干部學習,改進工作作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一、建立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制度。干部任職后的學習和培訓,是提高干部素質,使干部適應不斷發展變化新形勢需要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市委每年都要舉辦各類領導干部培訓班,為干部的學習和培訓提供機會,創造條件,加強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組織上對此也加強了督促檢查,實行了科級領導干部理論考核制度,把學習、培訓的結果列為了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作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條件。
二、建立健全與領導干部的談話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組織或領導同志同新任職的干部談話,介紹單位的有關情況,明確工作職責,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時按照談話主體分工,市委領導每年與所負責的談話對象進行一次以上的日常談心談話,交流思想,增進感情,幫助干部規范從政行為;紀委針對具體情況對干部進行廉政談話,促使干部揚長避短努力工作。
三、建立跟蹤考察和領導干部目標考評制度。市委對干部任職后,在新崗位上表現出的水平、能力、政績等各方面的情況,特別是變化趨勢都隨時加強跟蹤考察,并根據需要向本人進行反饋。推行了工作報告制度和目標管理量化考評辦法,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干部。
四、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為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將監督關口前移,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對領導干部實行屆中和離任審計。由審計部門根據審計工作重點,提出實施審計單位,由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集體研究確定,重點是加強對人財物管理和使用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新任領導干部的審計,從而提高其廉潔自律和履行經濟責任的自覺性,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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