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意見

時間:2022-10-04 0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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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意見

近年來,我們按照中組部和市委組織部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冊》,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實行全程跟蹤記錄,初步形成了事前預警防范、事中規范糾偏、事后責任追究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質量監控體系。

《程序冊》在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進行明確的基礎上,強調對關鍵環節的監督工作進行了重點記錄,把5個環節和35個工作項目作為全程記錄的重點。主要記載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人選、討論決定和干部任免等程序的執行情況。《程序冊》對每個環節都詳細規定了對應的記錄內容,每個記錄內容又對責任科室、責任人、完成時間和所要形成的文字材料都做了明確要求,力求做到記錄內容清楚、職責責任分明。在具體操作中,規定由責任科室責任人按順序傳遞,并由相關責任人簽署姓名及記錄項目、完成時間,同時對規定形成的文字材料依次歸冊。領導干部任免全部程序結束后,經部長或主管副部長簽字,將《程序冊》存入領導干部本人考績檔案。區委去年以來共提拔使用領導干部53人,沒有發生一例用人失誤問題。

應用《程序冊》對領導干部實施全程跟蹤記錄以來,主要發揮了兩個作用:一是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帶病提拔”現象的發生。《程序冊》囊括了干部選拔任用的五個環節,并且進行了細化,比較清晰、全面地反映了領導干部的提拔使用工作的完整流程和全過程。使用《程序冊》,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行全程跟蹤記錄,有效地防止了不履行程序、越過程序、簡化程序、變通程序現象的發生,將選拔任用干部監督的關口前移,便于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防止干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拔”問題的發生。二是有利于落實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程序冊》對建立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失察失誤責任追究提供了依據。從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來看,人選推薦、組織考察和討論決定是領導干部選任過程中最為關鍵的環節,這三個環節相互依存、相互關聯,又相互制約、相互獨立,發揮著不同的作用,擔負著不同的責任。推薦是前提,考察是基礎,討論決定是關鍵。《程序冊》將這三個環節緊密聯系在一起,并對責任科室和責任人進行了明確劃分,對各責任主體的責任內容進行了規定,并以書面形式將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重要情況記錄在案,為準確界定選人用人責任和有效實施責任追究提供了基本依據,有效克服和避免了責任難以界定、相互推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