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隊伍建設意見
時間:2022-10-09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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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委,市委各部委辦,市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縣級事業單位黨組(黨委、總支、支部):
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和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為加強我市選任干部考核工作,現就完善干部考核員制度,進一步加強干部考核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員制度,加強干部考核隊伍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大力促進干部考核隊伍正規化、專業化,不斷完善干部考核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制度,進一步提高我市干部考核工作水平,形成富有生機活力的用人機制,促進我市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二、干部考核員的基本條件
干部考核員的基本條件是:
l、政治堅定,公道正派,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熱愛和熟悉組織人事工作,具有從事干部管理工作經歷或經驗;
3、能夠認真執行黨的干部政策和干部考核工作有關規定,熟練掌握干部考核的基本原則、基本內容、基本程序和考核方法,具有勝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業務能力;
4、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干部考核員的考核范圍和職責
干部考核員考核范圍主要是指市委管理的干部及其后備干部.干部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進行,干部考核員對派出機關負責,其職責是:
1、考察縣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領導現代化建設的能力、工作實績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等情況.
2、考察縣級黨政領導干部及后備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的情況.
3、根據考核情況,對領導班子及考核對象作出總體評價,提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任用的建議。
4、干部考核員根據平時了解情況,可以定期地向組織部門反映有關干部的思想、工作狀況,提出改進干部工作、加強干部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四、干部考核員的管理
1、干部考核員由市委組織部根據條件選聘,頒發干部考核員聘書.
2、干部考核員每屆任期兩年,按照“基本穩定,滾動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對不適合繼續擔任干部考核員工作的及時調整,同時補充符合條件的人選.
3、干部考核員從事干部考核工作,由組織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并通知所在單位黨組織.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的,由干部考核員所在單位領導向組織部門說明情況,
4、組織部門應定期組織干部考核員學習相關政策和業務知識,及時發放有關資料,每年對干部考核員進行一次專門培訓.
5、組織部門對干部考核員表現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小結,對連續兩年考核工作無差錯的,給予表彰及獎勵.
五、干部考核員的紀律要求
干部考核員必須嚴格遵守考核工作紀律:
1、干部考核員要公道正派,廉潔奉公,工作中不得憑個人好惡了解或收集情況,要如實向組織匯報考核情況,不得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或歪曲事實,不得向非考核機關和別人泄露考核機密,不得借考核之機謀取私利,不得接受考察對象的禮品、禮金、宴請、娛樂消費.
2、干部考核工作結束后,考核員持有的考核記錄本和所有相關資料,應及時上交組織部門集中管理,以防遺失泄密.
3、實行考核工作責任制.考核干部時,每個考核小組至少要有1名干部考核員參加,并對考核工作負責.干部考核工作結束后,要按要求形成規范的書面考核材料。考核人員和考核組長要在考核材料和有關調查材料上簽名,并對材料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
4、實行考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在考核工作中違犯考核紀律的,經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取消其考核員資格;造成用人失察失誤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給予相應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