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評情況反饋制度意見

時間:2022-10-13 03:29:00

導語:測評情況反饋制度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測評情況反饋制度意見

各鎮黨委,區級機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測評情況反饋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干部隊伍,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層為目標,充分發揮組織考察和民主測評在識別、教育、激勵、監督和使用干部方面的綜合作用,進一步促進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為實現富民強區奮斗目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反饋內容

屆中和換屆的考察,反饋內容為鎮黨政領導班子和區級機關部門領導班子的主要特點及存在問題,領導班子成員的主要優缺點,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民主測評情況等;個別調整任職的考察,反饋的內容為考察對象的主要德才表現及民主測評情況。

考察和測評情況的反饋由干部考察組或組織部領導負責。

三、反饋對象

1、鎮黨政領導班子、領導成員及其他考察對象的考察和測評情況向鎮黨委書記反饋,其中政府領導成員的考察和測評情況同時向鎮長反饋;

2、區級機關部門領導班子、領導成員及其他考察對象的考察和測評情況向部門主要領導反饋;

3、鄉鎮及區級機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考察對象的考察和測評情況向干部本人反饋。

四、反饋形式

1、反饋采用書面或口頭兩種形式。

2、領導班子的考察和測評情況由考察組或組織部領導向班子主要領導反饋;領導干部的考察和測評情況由考察組或組織部領導向班子主要領導反饋,再由主要領導向干部本人反饋,也可由考察組或組織部領導向單位或部門主要領導反饋后,直接向本人反饋。

3、個別提拔任職對象的考察和測評情況向單位或部門主要領導反饋,并結合任職談話向干部本人反饋。

4、對個別考察、測評情況比較差的領導干部,由區委分管領導或組織部領導實施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

五、有關要求

1、反饋一般安排在考察結束后的兩個月左右時間內進行。

2、反饋考察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的原則,對成績不夸大、不縮小,對問題不隱瞞、不回避。

3、班子主要領導在向領導干部個人反饋考察、測評情況時,要與干部開展一次談心談話活動。

4、反饋對象要正確對待考察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發揚成績,克服不足,不斷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質和領導水平。

5、考察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反饋后,反饋對象如有情況需作解釋或說明,可向考察組或組織部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考察組或組織部門要認真接待,妥善處理。

6、反饋工作結束后,組織部有關科室要跟蹤了解、掌握班子及干部本人對存在缺點和問題的整改情況,并及時加以督查、指導。

7、反饋內容及提醒、誡勉談話內容由區委組織部整理,存檔備案。

六、本意見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