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會發展綜合意見

時間:2022-11-05 0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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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會發展綜合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社會發展的監測,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按照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決定在全市建立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報告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社會發展評價報告制度的目的

在全市范圍內建立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報告制度,對三縣兩區的社會發展水平、速度進行綜合評價,加強對社會發展的監測,為全面、及時地了解和掌握我市社會發展狀況,科學、系統地分析研究我市社會發展的趨勢和存在的薄弱環節,為各級政府制定和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目標提出決策參考,從而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

社會發展評價指標體系以2003年和2004年統計年報實績為依據,分八大領域54個指標對全市三縣兩區的社會發展水平、速度進行綜合評價與分析。各縣區和市相關部門依據評價指標體系的內容進行統計,并按要求分別上報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在匯總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對全市及各縣區的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

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工作每年進行一次,主要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年度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報告,經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二是對全市三縣兩區社會發展水平、速度進行排序比較;三是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社會發展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題報告。

三、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報告制度的實施步驟

評價工作從2005年開始試行。以縣區為單位對2003年、2004年收集人口與就業、經濟發展、生態環境、科技與教育、衛生與文化、生活質量、社會保障與公平、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統計資料,認真做好評價方法和數據處理程序,確保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工作的正常開展。對于少數關鍵指標數據獲取一時有困難的,予以保存,設法解決數據來源或作相應調整處理。

四、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報告制度的組織實施

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分工、搞好配合。全市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工作的組織協調由市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負責。各級政府要把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工作納入工作日程,督促發展改革和統計部門認真組織實施。發展改革部門側重于綜合評價工作的協調和對社會發展情況的綜合分析;統計部門側重于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核對評價資料的準確性;其他有關部門負責提供資料,協助撰寫專題報告。各部門要立足本部門的工作職責,服從整體安排,認真完成各自承擔的任務。通過努力,逐步建立市、縣(區)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