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會述職評議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7 0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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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會述職評議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工作責任心,不斷推進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加強對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近期,鄞州區制定了《關于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主要負責人向區委全委會年度述職試行辦法》,要求鎮鄉(街道)黨(工)委書記和區級機關主要負責人,每年年初代表班子整體向區委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評議。具體步驟是:

一、上報工作目標。每年年初,各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按照述職工作的總體要求,在班子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上報本年度要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標和重點工作。鎮鄉、街道主要上報經濟建設、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建設、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內容。區級機關主要上報圍繞服務中心、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和履行工作職責的相關措施和工作打算。

二、撰寫述職報告。每年年底,各鎮鄉(街道)黨(工)委和區級機關對照區委確定的年度述職內容和要求,圍繞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特色創新性工作開展情況,認真撰寫述職報告。述職報告形成過程中,要求廣泛征求區、鎮兩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離退休老干部、村(社區、企業)負責人等各層面代表人士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召開黨政人大聯席會議專題討論,形成正式的書面述職報告,上報區委組織部。

三、實績指標分析。在鎮鄉(街道)黨(工)書記和區級機關主要負責人向區委全委會述職前,由區委政研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提供能反映鎮鄉(街道)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數據材料;由區人事局牽頭,提供反映區級機關工作成效的主要數據和材料。其中,鎮鄉(街道)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主要包括經濟、黨群兩大方面工作的具體工作成效,具體涵蓋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人均地方財政收入及增長率、農民人均收入、萬元GDP能耗及降低率等量化指標和精神文明建設、和諧社會和黨的建設等定性評價。區級機關的工作實績主要包括推進重點工程建設、基層群眾的評議情況以及在全大市系統內年度考核排位情況等內容。

四、進行公開述職。區委組織部提前三天將各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年度工作目標、書面述職報告和實績指標匯總情況等材料發給區委委員和候補委員,以便有充分的時間審閱、思考和比較。在此基礎上,區委以召開專題全委會的形式,安排一天時間,由鎮鄉(街道)黨(工)委書記和區級機關主要負責人輪流上臺述職。述職結束后,區委委員、候補委員可就有關問題詢問述職對象,述職對象當場作出回答。

五、綜合評議打分。在聽取述職后,區委委員和候補委員根據述職對象的述職情況、會前提供的實績指標匯總情況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填寫評議表,打出對各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年度工作的綜合評議分。評議分為“好”、“較好”、“一般”、“差”等四個等次,“好”的分值為**-100分、“較好”的分值為76-89分、“一般”的分值為60-75分、“差”的分值為60分以下,并規定綜合評價在**分以上的單位不得超過總數的30%,總分在75分以下的不得少于10%。區委組織部匯總全委會評議情況后,向區委常委會匯報,常委會根據述職對象的年度總體工作情況及全委會評議得分,確定述職對象的評議等次。

六、通報反饋和結果運用。常委會確定評議結果后,區委組織部以書面形式向區委全委會成員和四套班子成員通報各述職對象的評議結果,并通過《評議結果通知書》告知各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年度工作目標、書面述職報告、實績指標匯總和區委全委會評議結果等材料經匯總整理后,歸入各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年度考核檔案,作為述職對象評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年度述職評議列后2位且綜合評議得分在65分以下的鎮鄉(街道)和區級機關主要負責人取消年度評先資格,由區委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并提出整改意見;連續兩次述職評議排在末位且綜合評議得分在65分以下的,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同時,強化對虛假政績的責任追究,專門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發現隨意夸大成績、掩蓋問題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