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機構擴大科技合作意見
時間:2022-03-23 0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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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科技主管部門、引智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外國專家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與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年)》,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國際科技合作的質量,增強我國在前沿技術、競爭前技術和基礎科學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實現國際科技合作以項目合作為主向以機構間合作為主的轉變,根據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實施綱要》和國家外國專家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的要求,科技部與國家外國專家局將在全國重點支持一批科研機構,擴大國際科技合作,與國外相應的高水平科研機構建立合作研究開發中心或聯合實驗室,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伙伴關系。
一、支持重點科研機構擴大國際科技合作是新形勢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迫切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科技合作規模不斷擴大,目前已與100個國家簽署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在此框架下開展了一批卓有成效的研發項目,引進了一大批優秀科技人才,為加快科技進步、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促進外交工作做出了貢獻。我國的引智工作也取得長足進步,據統計,現在每年全國聘請的外國專家有20萬人次以上,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了一大批急需人才。通過長期合作,我國的一些科研機構與國外伙伴建立了聯合研發機構,在提高合作層次、創新合作方式上做了許多有益嘗試。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創新型國家、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戰略部署,在新的全球化形勢下,我們將充分利用全球資源,加強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爭在拓展合作領域、創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層次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把政府對國際科技合作的支持重點從以項目合作為主轉變為以機構間合作為主,實現項目、人才、基地相結合。通過將機構間合作納入政府間雙邊、多邊科技計劃和引智計劃,促進國際科技合作、引智工作與國內重點科研任務緊密結合,推動這些重點科研機構成為聚集人才的國際化研發基地。為此,科技部與國家外國專家局將支持一批重點科研機構作為擴大國際合作的試點,引導和推動全國科研機構進一步擴大國際科技合作,引進國際優秀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二、支持重點科研機構開展擴大國際合作的方式和措施
1.鼓勵有條件的科研機構與國外一流科研機構建立中外聯合試驗室或研發中心,并選擇一批納入雙邊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作為支持重點。
2.將這些科研機構的重點合作項目納入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給予不少于3年的持續穩定支持。
3.將這些科研機構人才引進工作納入國家外國專家局引智計劃,根據工作需要,給予連續支持。
4.通過政府間科技合作渠道,爭取使外方對相關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
5.支持和幫助雙方科研機構申請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計劃項目。
三、國際科技合作重點科研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1.研發方向應符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年)》中確立的重點領域,并迫切需要通過國際科技合作解決制約我國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關鍵科技問題以及面向世界前沿學科和交叉學科的問題。
2.應是國內重點科研機構、重點院校、創新型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中心、引智推廣基地和引智示范單位等機構,并具有開展高水平合作研發的條件、能力、人才和經驗,有相對穩定的合作渠道。
3.承擔著國家科技計劃、重大專項工作和政府間科技合作重點項目,是我國研究和開發的重要依托機構。
4.有能力與世界一流科研機構和著名大學建立長期戰略伙伴關系,有條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優秀創新團隊來華開展短期或長期的高水平合作研發工作,具有國際科技合作的良好基礎。
5.已與國外合作伙伴簽訂合作研發協議,外方合作伙伴應承諾相關技術、人力、設備和資金的投入,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歸屬安排。
6.有明確的國際科技合作目標、可行的國際科技合作實施方案,同時對本領域或本地區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具有引導和示范作用。
四、國際科技合作重點科研機構遴選程序和管理辦法
1.從執行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項目的重點科研機構中產生。
2.根據本意見第三部分規定的條件,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引智工作主管部門向科技部推薦。
3.科技部將會同國家外國專家局組織專家對擬重點支持的候選單位進行評審。
4.由科技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根據國家科技發展戰略、對外科技合作政策、引進國外智力政策和專家評價意見確定支持的重點科研機構。
5.科技部與國家外國專家局將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來規范和管理重點科研機構擴大國際合作的試點、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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