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登記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8 08:22:00
導語: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登記管理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設區市民政局:
近年來,我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較快,在深化社區建設、完善社區服務體系、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規范社區社會組織行為,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加強社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現就我省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與登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重要意義
社區社會組織是指以城市(含縣)社區成員為主體,以社區服務和活躍社區生活為目的,由駐區單位或個人在社區范圍內單獨或聯合舉辦、在社區范圍內開展活動、滿足社區居民不同需求的組織。近年來,在我省廣大社區中涌現了一大批自發的或有關部門倡導組建的社會組織,如社區文娛體育團體、志愿者服務組織、公益互助組織和非營利性便民服務機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這些社會組織在完善社區自治,加強社區管理,活躍社區文化,豐富業余生活,增強社區凝聚力,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重視和加強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有利于擴大社會主義基層民主、提高社區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動“三個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的全面發展。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工作的重要性,積極扶持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引導社區社會組織為建設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作出積極貢獻。
二、登記范圍
在社區內開展活動的文體類、服務類、慈善救助類、公益類、自愿者類等具有社團性質社會組織;社區范圍內單位或個人單獨或聯合舉辦的,為社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法律和社會福利等服務,具有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社會組織可列入登記。社區老人會、計劃生育協會、殘疾人協會暫不登記。
三、社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社區社會團體登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個人發起人5名以上或發起單位3個以上;
2、有30個以上個人會員或10個以上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30個;
3、活動資金不得低于2000元;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準予多個社會組織合署辦公。
(二)社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5000元以上的開辦資金;
2、在社區或單位有活動場所。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開展的情況下,若干個民辦非企業單位可申請登記在同一活動場所,或與同一社區社團合署辦公。
(三)社區社會組織登記程序
社區社會組織實行簡化的登記程序。社區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由縣(市、區)的相關部門擔任,也可委托街道辦事處擔任。同一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可申請設立跨社區的社區社會組織。
申請設立的社區社會組織,發起人須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社區社會團體需說明籌備過程及選舉情況);
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3、業務主管單位出具的活動資金證明和活動場所證明;
4、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和身份證復印件,社區社會團體還需提交會員名冊;
5、章程草案。
社區社會團體實行直接登記制,不必執行籌備期,但必須自行組織籌備活動。社區社會團體日常監督管理參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四)備案管理要求
對于尚未達到上述登記條件,但正常開展活動且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社區社會組織,由社區居委會初審,街道辦事處核準備案后,報縣(市、區)民政局備案。經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待發展完善符合登記條件后,再向民政部門正式申請注冊登記。對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方向、不能發揮積極作用的社區社會組織,要區別不同情況勸其解散或責令解散。
四、積極探索社區社會組織的運行機制
對社區社會組織應堅持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針。各級民政部門要立足建立長效機制,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規劃。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加大政府對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指導和人、財、物支持。按照社區社會組織的性質、規模、業務范圍、成員與服務對象的不同,加強分類指導與管理。建立科學的社區社會組織日常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將社區社會組織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軌道。各登記管理機關在不違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登記和日常監管工作作出便于操作的具體規定,并報省廳備案。
- 上一篇:中外企業購并市場營銷論文
- 下一篇:民營企業發展市場營銷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