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鎮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4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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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鎮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工作意見

為加強我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街鎮)的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落實政府采購制度,促進全區政府采購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和本區政府采購的工作要求,對街鎮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街鎮財政管理是全區財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推行街鎮政府采購制度是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貫徹黨的十七大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街鎮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堅持依法推進,協同推進,穩步推進,其實施的辦法、步驟與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的規定。通過街鎮政府采購制度的推行,使街鎮政府采購行為進一步規范,財政支出管理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提高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穩妥原則。按照《政府采購法》以及財政部、**市、**區有關規定要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依法推進,集中采購范圍逐步擴大。既要按照規定程序要求實施,又要兼顧街鎮實際情況,切實提高政府采購的實效。

(二)分工、協調原則。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工作機構,除承擔政府采購統一管理、監督和集中采購的法定職能和職責外,還要負責協調好街鎮政府采購工作推進中的相關事項;街鎮要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要求和區政府采購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貫徹落實好政府采購各項制度。

三、街鎮政府采購監管機構及其職責

街鎮實施機構改革以后,各街鎮原財政所(財政科)所在機構(經濟發展辦公室或財經管理事務所)承擔街鎮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職責,業務上受區財政局指導。

其主要職責:1、根據區財政局的總體部署,組織開展政府采購管理工作;2、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和**市、**區政府采購有關規定;3、組織街鎮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審核工作;4、審核撥付街鎮集中采購資金;5、督促檢查本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工作;6、及時向區財政局報送政府采購信息報表。

四、街鎮政府采購范圍

街鎮各部門、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上級撥入資金等各類財政性專項資金)獲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活動,均要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

政府采購范圍包括集中采購范圍和分散采購范圍。原則上,街鎮政府采購范圍要按照當年區財政局的、經區政府采購委員會審議的《**區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執行。為了穩步推行街鎮政府采購制度,2009年將集中采購目錄“貨物”中的“機動車(除摩托車外);臺式、便攜式計算機;空調器、中央空調設備以及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多功能一體機等辦公用品”作為本街鎮集中采購范圍委托區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2010年再逐步擴大集中采購范圍。工程項目按照區府辦**號文執行并納入街鎮政府采購統計范圍。

五、工作步驟

(一)街鎮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與審批

各街鎮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應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列明采購項目及資金預算,并按預算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報批。

(二)街鎮政府采購計劃編制與報審

在政府采購預算的基礎上,各街鎮采購單位依據公布的《**區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和本意見規定的街鎮政府采購范圍,擬訂本單位年度采購計劃,明確采購項目名稱、數量、規格、性能、需求時間、預算金額等有關內容,報本街鎮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審查。

(三)街鎮政府采購計劃審核與批復

街鎮管理機構對采購單位上報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查,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和本意見相關規定提出采購形式(集中采購還是分散采購)建議。同時將審核的情況、采購形式建議匯總上報區財政局審核(附表1)。區財政局審核后返還街鎮管理機構,再由街鎮管理機構批復下達到各采購單位。

(四)街鎮政府采購委托與合同

1、采購單位根據批復的集中采購計劃,委托區政府采購中心采購,并辦理委托采購事宜。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的政府采購,按區府辦**文有關規定執行。街鎮采購單位應按照區政府采購中心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2、對于非集中采購項目,采購單位可以委托區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也可以委托有政府采購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采購,也可以自行實施采購。

3、采購工作完成后,由采購單位直接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采購人再做好采購資料歸檔。其中屬于集中采購項目的,有關采購資料和合同應報街鎮管理機構備案。

(五)街鎮政府采購形式或采購方式變更處理

對按規定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的項目,采購人因特殊需要實行自行采購的,或因特殊原因確需改變采購方式的(例如將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項目改為競爭性談判),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區財政局批準(附表2)。上報材料要寫明改變采購方式或改變采購形式的原因。

(六)街鎮政府采購驗收與結算

1、采購項目的驗收由采購單位組織,對貨物、工程或服務項目有特殊要求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2、資金結算時,屬于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采購單位憑發票復印件、合同和驗收證明,經街鎮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統一結算;屬于分散采購的項目由采購單位自行結算。

(七)街鎮政府采購信息報送

街鎮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應按季度編制本街鎮政府采購信息報表,并在季度結束后首月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本街鎮政府采購情況報送區財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街鎮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涉及到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各街鎮和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推進政府采購制度重要性的認識。樹立依法采購觀念,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促進街鎮政府采購規范運行,切實發揮政府采購制度作用。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制度創新和觀念轉變,也與管理規范緊密相關。各街鎮必須結合本街鎮實際情況,加強組織領導,研究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和工作程序,特別是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制度,實行政府采購預算與財政年度預算的統一編制、統一管理,做好政府采購計劃編制工作。各街鎮要建立由監察、財經和審計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分管領導,加強本街鎮政府采購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和培訓。區財政局、各街鎮要加強《政府采購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好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培訓工作,增強采購人依法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和保護合法權益的意識。不斷提高政府采購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以適應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工作的需要。區財政局負責指導和組織培訓力量;街鎮負責落實場地、組織人員和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明確職責、加強監管。要建立以財政部門為主,監察、審計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的有效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職能,強化對政府采購行為的約束,確保各項政策的落實。

區財政局負責政府采購形式和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審批工作,按法律規定權限受理本區政府采購采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其他日常監管由各街鎮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負責。

區監察局負責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和具體操作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在采購活動中出現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徇私舞弊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審計局負責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街鎮財經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級采購預算執行情況和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項目以及分散采購的采購方式和程序的執行情況等。其他有關業務部門,按照有關法規,參與政府采購監管。區政府將政府采購監督檢查情況納入對街鎮財政年度目標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