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意見

時間:2022-06-04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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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意見

為深入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全區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見》(淄政辦發電〔*〕1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政區域內、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到2010年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煤礦、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以及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工作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四)職責分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履職盡責,相互協調促進。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各自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治理工作;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按照《淄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要求,負責做好本系統、本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要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好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各單位工作情況的調度、匯總以及工作的協調、指導;各單位在工作中要緊密配合,通力合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促進工作有條不紊,全面開展。

三、“五個階段”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3月底):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2、認真組織好煤礦、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3、嚴把節日放假停產檢修煤礦和非煤礦山復產安全驗收關,嚴禁停產煤礦和非煤礦山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生產,嚴防已關閉煤礦和非煤礦山死灰復燃。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方面的隱患,確保安全。

第二階段(4月至7月):圍繞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洪水、雷電、地震、地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按照不放過每一個水庫和湖泊,不放過每一條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過每一個橋梁、涵洞,不放過每一個企業和崗位,不放過每一臺生產設備和建設工程,不放過每一處人員密集場所“六不放過”的要求,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

2、對排查出來的病險水庫大壩、河道堤岸、橋梁、涵洞、危險路段和尾礦庫等隱患,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3、認真檢查各單位建立的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應急預案和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落實各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預案的實用性和搶險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

第三階段(8月至9月上旬):圍繞夏季和“奧運會”期間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針對這一時期高溫天氣和大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對煤礦、非煤礦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再檢查、再整治、再落實,確保防洪防汛、防高溫、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2、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礦要重點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負荷。

第四階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做好重點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以學校、醫院、居民區、車站、商場、賓館、娛樂場所、風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廣播、電視、供水、供電、供氣、水庫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礦山、化工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深入查找事故隱患,認真整改。

2、把旅游、交通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備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控制好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高峰時段游人數量,嚴防擁堵、踩踏事件發生。

3、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凡節日期間繼續生產的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制度。節日期間停產放假的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同時加強跟蹤檢查,嚴防私自違法生產引發事故。

第五階段(10月下旬至12月):針對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行為的打擊力度。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風、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調度和督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及各有關部門要在3月12日前做出具體部署,貫徹落實到基層。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二)突出重點,全面治理。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扎實地開展各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個階段”的總體部署和本地區的產業特點以及各行業領域的薄弱環節,迅速組織各行各業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區安辦要統籌協調好聯合督查行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按照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職工群眾。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致地查找各類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五)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各單位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與監督。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隱患登記臺帳,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要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六)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等工作。各單位要于每個階段結束后3日內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總結并報送區安委會辦公室。總結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落實和制度建立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推動和進度情況,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和鄉鎮或部門查改的情況;重大危險源排查和監控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經驗、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關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