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意見(市)
時間:2022-06-05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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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處村莊規劃和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江西省村鎮建設管理條例》和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國土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聯合發《關于切實加強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結合我處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我處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意義
村民建房是農民的一個主要民生問題。根據市委、市政府對*生態新區的功能定位和開發建設要求,未來數年間,我處農村將逐步呈梯次式依次得以開發。據此規劃要求,一方面,應嚴格控制村民建房數量,防范建房泛濫;另一方面,因多方原因,在客觀上致成部分村民住房緊張困難。目前,各地均出現少數村民私自搭建現象,其中有借機以圖拆遷補償的,但主要是住房困難戶的違章建設。在過去的一年里,針對各種違章建設現象,*城管執法部門和辦事處組織過多次違章建房專項清理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同時也確令住房困難戶怨聲載道,造成黨群、干群關系緊張。因此,只有當從制度上著手,建立健全轄區農村建房管理長效機制,才能真正規范村民建房秩序。
二、準予村民建房審批的原則和類型
(一)原則:
1、建新房必須拆舊房,原則上只同意在舊房址新建。
2、審批面積,新建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90㎡,不得超過2層,加層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30㎡,且僅限于加第2層。
3、新建選址不得占用耕地和影響村莊整體規劃。
(二)類型
按照“從嚴控制、適當放開”要求,下列住房困難戶可以提出建設申請:
1、無房戶。
2、危房戶。對以土木、磚木等已成危房為正房的村民,可以允許拆舊建新或實施危房改造。此外,對于只有一層磚混住房且確已出現裂縫,不便修復而漏雨水的村民,可以按不超過人均建筑面積30㎡標準加蓋二層。
3、少房戶。對于人均住房面積明顯少于人均標準的,可以按人均30㎡標準新建或加層補足。
4、政策性拆房戶。因新農村改造等原因而拆除房屋的,如只拆除附房,不予安排建設;如拆除全部正房,按無房戶安排。
5、對于經所在地鄉(鎮)政府及土管部門審批發證,但在劃歸*管理后凍結建房的,需重新報審。
雖符合上述建設條件,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批:
1、計劃外生育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
2、無正當理由拖欠國家、集體稅費款的;
3、本人戶口遷出本村的,或戶口掛靠在本村,但事實上長期在外地生產生活,沒有履行村民義務的;
4、本意見實施后,與父母合住在一起時的已婚子女,人均占地面積達到30㎡以上,而后單獨成戶,要求新建或加層的。
三、建房報批手續
(一)建房申請。由建房戶向村民小組和理事會提交建房申請(含宅基地申請),經村民討論、村小組長簽字后,再上交村委會,由村民委員會派員核實情況,初步確認建房申請符合村莊規劃后交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并在申請建房戶所在村莊公示7天,無異議后由建房戶分別填寫《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審批表》和《建房用地審批表》,經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報辦事處和城區國土分局。
(二)申辦《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辦事處和城區國土分局受理建房申請和建房用地申請后,聯合組織實地踏勘,對其建房要求是否符合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審查。占用非耕地建房規劃的,經辦事處審核后報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審批,核發《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占用耕地建房規劃的,經辦事處審核后報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審批。
(三)申辦《建設用地許可證》。建房戶憑《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及相關資料,由城區國土分局審核后報管委會批準,批準后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許可證》。
(四)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農村房屋建設核發《建設用地許可證》后,應按《江西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到辦事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辦事處依據管委會批準的村莊規劃,根據其戶型用地規模和戶型建筑立面安排要求,選擇通用圖集或提出規劃設計要點,建房用地四至界線,由建房戶按規劃要求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經審查符合其建房所在地村莊建設規劃后,核發或報請管委會規劃建設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申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申請開工。建房戶憑《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圖紙、與施工企業或個體建筑工匠簽訂的施工合同申領《建設工程許可證》。辦事處對各種證件、核準的施工圖紙、施工合同審核無誤后,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并會同國土城區分局、村委會實地開工放樣,在墻體基礎出水平線后驗線,按照施工圖紙組織施工。
四、組織領導
成立*辦事處村民建房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城區國土分局負責人和辦事處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配備1-2名專(兼)職村鎮建設助理員,負責日常業務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所有新建房屋,均應按市審批要求,由辦事處、城區國土分局和村委會干部組織放線。
(二)凡未經審批的新建或加層者一律視為違章建筑,由城管執法部門、土管部門和辦事處組織拆除;雖經審批但超過面積的,由辦事處責任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并處超面積部分占地面積50元/㎡,建筑面積10元/㎡予以處罰。
(三)實行建房保證金制度。新建房屋按50元/㎡,加層按
20元/㎡繳納建房保證金。違反審批內容建房的,其罰款在保證金中扣除;拆舊建新的,新房完工后舊房必須在2個月內拆除,逾期未拆的,扣除全部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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