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科技經費管理意見
時間:2022-07-06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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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財政科技經費的管理,提高財政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滬府發〔20*〕12號)精神,現就改進和加強本市財政科技經費管理提出以下若干意見:
一、完善科技資源配置的決策機制和統籌協調
(一)完善本市重大科技事項的決策機制。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由市科委、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對全市重大科技事項進行統籌,其中涉及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項,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上報市政府決策。
(二)建立科技信息共享機制。本市各行政(預算)主管部門對以財政經費資助的科技項目,要通過*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實現科技項目信息的資源共享,避免財政科技經費使用的重復、分散和浪費。
(三)加強與中央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對區縣的指導協調。各主管部門要加強與中央有關部門在科技資源配置和科技經費管理方面的聯系,開展部市合作,發揮地方資源優勢,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任務。加強對區縣政府在科技資源配置和科技經費管理上的指導與協調,加強市、區縣聯動,推動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
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優化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四)穩步提高市和區縣兩級政府科技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到“*”期末,市級財政科技專項投入總量占當年財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區縣級財政科技專項投入總量占當年財政支出的平均比例達到5%。
(五)確保財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以及創新環境建設等公共科技活動。同時,合理配置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資源。
(六)優化財政科技經費投入結構。要明確各類經費的功能定位,實行分類管理,避免重復交叉。根據科研活動規律、科技工作特點和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政府公共財政科技投入主要分為以下六類:
1.市科技計劃經費。主要用于對實現國家戰略、保障國家安全,促進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
2.科研機構運行經費。主要用于從事基礎研究、社會公益研究、科研管理和科研服務等機構的運行保障,并結合科研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明確保障范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公益性行業科研經費。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任務較重的行業部門,組織開展本行業應急性、培育性、基礎性科研工作。
4.科研條件建設經費。主要用于支持科研基礎設施建設、維修和科研儀器設備購置、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
5.重大科技專項配套經費。主要用于為國家在本市實施的重大科技專項提供配套支持。
6.區域科技創新環境經費。主要用于引導企業集群創新的各類科技計劃,以及區域科技創新環境建設。
三、創新財政經費支持方式,推動產學研結合
(七)建立健全產學研多種形式結合的新機制。政府有關科技計劃項目要更多地反映重大科技需求,在具有明確市場應用前景的領域,由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參與實施。要促進科研院所與高等院校圍繞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服務,推動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八)聚焦財政支持的重點。財政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要符合WTO的規則和公共財政的原則,重點支持共性技術和關鍵性技術的研發。要綜合運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風險投資等多種投入方式,加大對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的支持力度。
四、提高科研項目立項及預算核定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合理性
(九)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科研項目的項目庫管理機制。今后,政府資金原則上只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予以支持。
根據不同科研項目的特點,建立健全專家咨詢、政府決策的立項機制,以及科研項目預算的編制與評審制度,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健全科研項目庫管理及預算評審評估制度。
(十)完善專家參與科研項目管理及預算管理的機制。建立相應的評審專家庫,完善評審專家的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制度。
(十一)提高科研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在符合國家保密規定的前提下,逐步實行科研項目網上申報、網上評審和公告、公示制度。
(十二)建立*市科研項目數據庫。在符合國家保密規定的前提下,將財政資助的科研項目信息納入*市科研項目數據庫,提供給社會共享,避免或減少科研項目的重復申報、重復立項等現象。
五、強化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三)建立和完善各類科技計劃經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對科研項目經費開支范圍與開支標準的規定,重點規范人員經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協作研究費等支出的管理。
(十四)加強科研項目經費支出的管理??蒲许椖拷涃M支出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嚴禁違反規定自行調整預算和擠占挪用科研項目經費,嚴禁各項支出超出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禁層層轉撥科研項目經費和違反規定將科研任務外包。探索建立科研項目經費報賬制度。對科研項目經費逐步實施國庫直接撥付。
(十五)強化科研項目經費的內部管理。各科研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健全科研項目經費內部管理制度。科研項目承擔單位要明確科研、財務等部門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項目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與權限??蒲许椖拷涃M必須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蒲许椖拷Y余經費應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財務制度和財政部門有關結余資金管理的規定執行。
(十六)加強科研項目經費的監督檢查。建立包括審計、財政、科技等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在內的財政科技經費監督體系,建立對科研項目的財務審計與財務驗收制度。
(十七)建立健全科研誠信體系。對違反法律和財經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追回財政撥款等處罰,取消其以后若干年度申請科研項目的資格,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建議有關部門給予單位和個人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逐步建立科研項目經費的績效評價制度。對不同類型的科研項目,要明確相應的績效目標,并對其執行過程與執行結果進行分類績效評價。分類績效評價的結果,要成為單位和個人今后申請立項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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