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動物防疫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7-07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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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動物防疫工作的意見

各鄉、鎮街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為加強全市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動物疫病,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進牧業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一、充分認識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意義

動物防疫工作事關牧業生產安全、經濟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工作,能夠提高畜產品質量,有利于提高產品競爭力,擴大畜產品份額;能夠降低畜禽死亡率,提高牧業生產效益,有利于促進農民增收;能夠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豬鏈菌病等重大動物疫情的暴發,有利于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二、全面落實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

堅持“動物防疫工作政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原則,實行層級負責制。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一級對一級責任體系。凡因領導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貽誤防疫工作造成疫情發生的,要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全市動物防疫工作實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按照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中的具體安排進行考核。三、加強預防免疫工作

各鄉鎮街要采取有力措施,嚴格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牲畜口蹄疫、禽流感、豬瘟和雞新城疫四種重大動物疫病的免疫率達到100%,保證免疫質量;其它動物疫病的免疫注射率要達到國家規定標準。要做好牲畜口蹄疫免疫耳標佩帶和免疫建檔工作。穩定控制結核病、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保證畜禽防疫所需疫苗按國家規定統一供應。四、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工作

各鄉鎮街要加大對重點區域的疫情監測力度,堅持經常性疫病檢查和巡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消除疫情隱患。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市、鄉、村、屯、戶五級監測網絡,建立全市村級動物疫病巡視測報員制度,確保網絡功能齊全、暢通。切實抓好動物疫病實驗室檢測和免疫效果監測,確保完成省和吉林市下達的監測任務。動物疫情報告要嚴格執行國家《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準確報告疫情,嚴禁瞞報、漏報、謊報和阻礙他人報告疫情,對違法違規行為,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五、加強應急處置體系建設

按照國務院《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案,健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組織、防控和保障體系,建立有力、有序、有效的應急指揮機制。進一步加強應急預備隊的建設,注重技能培訓和實踐演練,提高處置突發疫情的能力,確保一旦出現突發疫情,做到快速反應、準確診斷和果斷處置,將疫情危害控制在最小限度。六、加強資金物資保障工作

各鄉鎮街要加大對動物防疫經費的投入力度。一要足額保障動物疫病免疫所需疫苗經費。要實行防疫經費統籌收繳,確保全市防疫所需疫苗、防疫員工資及其它各項防疫經費。二要準備足夠的專項基金,用于疫情防控和處置,確保有效防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三要保障動物防疫物資所需經費,尤其是防控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物資,必須按照省和吉林市的有關要求,保質保量儲備到位。七、加強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

按照國家無疫區建設實施方案和項目批復,進一步完善全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的軟件管理和硬件建設,爭取達到國家要求的標準。加強對各級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執法及相關人員的技能培訓考核,實行全市動物防疫員、檢疫員、監督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專業人員全員培訓、持證上崗、標準操作。八、加強基層防疫隊伍建設

進一步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建設,由各鄉鎮街和牧業部門共同對村級防疫員進行考核聘任,并由牧業部門組織進行統一培訓,簽訂用工合同。各鄉鎮街要認真解決好村級防疫員工資問題。九、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

動物防疫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責任到人。保證動物疫病預防免疫、監測、消毒、監管、滅源工作順利實施,保證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十、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進一步加大動物衛生檢疫、監督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加強和規范證章標志的使用和管理。嚴厲打擊逃避免疫、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違法行為,防止病害動物及動物產品上市流通。加強對動物及動物產品市場流通、內外調運的監管,確保廣大市民吃上“放心肉”。同時,要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國家新出臺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提高全社會依法防疫意識,加速實現動物防疫工作法制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