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12 10:56:00
導語:計生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推進全省人口計生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全省人口計生系統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央有關政策規定和山西省《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通知》以及《山西省人事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就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激活用人機制、優化人才結構、提高能力素質、提升工作效率為重點,以干部隊伍素質能力不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滿足廣大育齡群眾優質服務需求為出發點,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政策,大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為我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走群眾路線的原則。
(三)目標:用2年左右時間,逐步在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事業單位建立起政事職責分開、政府依法監督、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科學分類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服務體制和競爭激勵機制;基本建立起適合事業單位特點和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各自崗位要求的分類管理制度;建立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結構合理,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二、建立科學高效、結構合理的人口計生服務機構隊伍
(四)依法設置縣鄉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及人員??h鄉計劃生育服務站是為育齡婦女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宣傳咨詢、人員培訓、藥具發放的專業機構。國務院新頒發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28號令)規定:“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必須符合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設置標準?!本唧w設置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則確定。
(五)合理配置計劃生育縣鄉服務站所人員。參照國家人口計生委《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設置標準》和相關規定,縣級計生服務站可設置職員崗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人員崗位三類。其中具有執業醫師等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比例應在80%以上,職員、工勤人員崗位不超過20%。所有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少于50%,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0%。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可設置技術咨詢指導及門診崗位、婦檢醫學影像崗位、臨床手術及康復節育技術服務崗位。鄉(鎮)服務所醫學專業技術人員應占3/4以上,至少有1名執業(助理)醫師。具體崗位設置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建立以聘用制為基礎,崗位管理為重點的用人制度
(六)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破除干部身份終身制,引入競爭機制。在計劃生育事業單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為事業單位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所有事業單位與職工都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暫行辦法》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單位與個人的人事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實現用人上的公開、公平、公正,促進事業單位自主用人,保障職工自主擇業,維護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轉變,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轉變。
(七)建立符合計劃生育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要根據崗位設置的具體要求,制定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實施意見和方案,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權利和任職條件,實行崗位管理。
對領導崗位,要改革單一的委任制。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嚴格干部管理權限的前提下,引入競爭機制,區別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考任等多種選拔任用方式。聘任領導人員要實行任前公示制。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對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任用、獎懲掛鉤。
對專業技術崗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控制,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開,堅持依據崗位要求擇優聘用,實現崗位聘用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統一。單位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必須在崗位聘用的基礎上予以規范。推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從事臨床技術服務人員應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對管理崗位,推行職員制度,建立體現職員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的等級序列,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管理制度。
對工勤崗位,建立符合工勤人員特點的崗位等級規范,嚴格工勤人員“進、管、出”等環節的管理。
(八)根據不同情況規范和推行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合同制。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要在人員編制、計劃、領導職數和專業技術職務限額比例內進行。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對新進人員,推行公開招聘和考試考核制度,并按我省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凡競聘上崗人員,單位和職工要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四、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九)建立重貢獻、重實績的分配制度。貫徹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按崗位、按任務、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辦法,將職工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及社會經濟效益直接掛鉤。
(十)建立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分配政策。合理拉開分配檔次,向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傾斜,對于少數能力、水平、貢獻均十分突出的技術和管理骨干,可以通過一定形式的評議,確定較高的內部分配標準。健全獎勵制度,提高獎勵標準,對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者實行重獎。
(十一)探索不同形式的工資管理和分配方式,擴大內部分配自主權。各地可根據事業單位的性質、特點和發展需要,結合經費來源狀況,研究探索新的工資管理和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建立靈活的工資管理制度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特別要探索工資中活的部分的重新分配、檔案工資與實際工資相分離等具體辦法。
五、建立各項配套制度,完善聘后管理
(十二)各級要依據我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各類人員、各種崗位的管理辦法、競爭上崗辦法、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崗位考核目標和評價辦法等配套制度,為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十三)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員安置制度。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減冗員,鼓勵競爭,促進流動。對未聘人員,要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采取待聘、委托推薦、提前退崗休養、鼓勵自主創業等辦法進行安置。具體可參照以下辦法安置:
1、清退。對于在改革中未被聘用的縣鄉計生部門雇用的臨時工作人員予以清退。清退時,可根據本人實際服務年限給予適當補貼。
2、提前退崗休養。單位原固定職工(包括經縣級人事、勞動部門批準正式聘用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未到退休年齡的,或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人員,因體弱多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未聘人員,經本人申請、聘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以在聘用單位內部提前退崗休養直至正常退休。提前退崗休養期間的待遇,由單位參照我省有關退休人員待遇的規定執行。
3、待崗。工齡在20年以下未被聘用的原固定職工,可在聘用單位內部待崗,待崗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待崗期間,聘用單位可根據崗位空缺及待聘人員條件,在本單位內部調整或安排臨時性工作,并至少提供2次上崗機會。
未聘人員在待崗期間內參加各類職業技術培訓的,單位應為其承擔部分培訓費。
未聘人員待崗期滿,經培訓仍未能聘用上崗的,聘用單位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代為推薦。委托推薦期限最長為1年。
未聘人員在待崗和委托推薦期的工資待遇按《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4、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補償。未聘人員待崗期滿、委托推薦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的,單位應與其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同時為其發放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發放標準為: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未滿1年按1年發給。
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在原單位參加了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的或未足額繳費但原單位能全額補繳欠費的,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未聘人員安置所需經費由當地同級財政按原經費渠道解決。提前退崗休養和待崗人員,在退休前單位和個人仍應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清退和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其醫療保險按統籌地區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執行。
六、積極穩妥地推進人口計生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四)加強領導,搞好宣傳,穩步實施。人口計生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全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系到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的健康發展,關系到計劃生育干部的切身利益。各級黨政領導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融入當地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全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抓好。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人事、編制、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人口計生等部門聯合組成協調機構,統籌安排、齊抓共管。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改革的宏觀協調工作,編制、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分類指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口計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爭取各相關部門的支持,在具體落實上下功夫。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干部職工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為改革營造良好的氛圍;要摸清底數,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運行;要統籌協調,點面結合,在搞好試點的同時,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宣傳好的典型,由點到面,全面推開,積極穩妥地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十五)把握關鍵,搞好試點,分類推進。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分類推進,積極穩妥,大膽創新的方針,選擇有代表性的縣(市、區)盡快開展試點工作。試點縣(市、區)的確定可與當地人事、編制以及勞動保障等部門確定的改革試點相結合,與當前正在進行的鄉鎮機構改革相融合,總體考慮,共同推進。擔負改革試點的縣(市、區)可參照《暫行辦法》和《山西省人事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2005年集中時間完成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在全省人口計生系統全面推開,爭取在2006年完成改革任務。實施過程中,要重點搞好全面推行聘用制的改革和擴大單位內部收入分配自主權的改革,積極探索未聘人員的轉崗培訓和多形式的安置辦法;要抓住本地、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切入點,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做到先入軌、后規范、再完善;要按照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堅持崗位選人,事業留人,工作用人的原則,嚴把入口,暢通出口,搞好由傳統進人模式向全員聘用、競爭上崗轉軌的制度改革;要本著既保持機構隊伍的相對穩定,又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動,提高計生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要求,圍繞人員的“進、管、出”等環節,積極探索適應時代要求,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配套制度規定;要認真研究和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和辦法,推動改革不斷深入發展。
(十六)嚴格政策,確保效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規范各項工作程序。要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建立健全競爭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要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確保改革健康有序地推進。要加強監督,做好階段性檢查、驗收和評估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既要打消顧慮,大膽改革,又要保持穩定,平穩過渡;既要防止搞形式、走過場,也要防止走極端、簡單化,顧此失彼。改革過程中,特別要做好未聘人員的安置工作。各地可根據本地的經濟狀況,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政策,以確保人口計生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順利推進,開創我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新局面,為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加快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 上一篇:計劃生育行政執法管理論文
- 下一篇:現代物文主義哲學管理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