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防汛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9-21 0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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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防汛工作的意見

為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經區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任務

防汛安全責任重大,事關全局。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單位要認真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總要求,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并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總的任務要求是:在現狀工程標準內,做到水庫不跨壩,河堤不決口,內澇少成災,城市工礦保安全;遇超標準洪水有預案、有對策,科學調度,果斷決策,全力抗洪搶險救災,將洪水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保證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統籌兼顧,完成計劃蓄水,做到抗旱防汛兩手抓,為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資源保障。

二、嚴格落實防汛安全責任制

(一)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鄉鎮(街道)防汛工作由行政正職負總責,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對防汛工作實行部署、領導、指揮、行動的四統一,主要負責人要熟悉防汛情況,了解防汛動態,定期研究防汛工作,及時解決防汛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汛情發生時,要親臨一線指揮,組織抗洪搶險和救災。對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部門和行業責任制。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本行業的防汛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防汛任務重的,要制定防汛計劃,落實度汛措施,確保完成度汛任務。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做好本部門、本行業的防汛安全工作。

(三)崗位責任制。區、鄉鎮(街道)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是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非汛期履行政府防汛抗旱管理職能,汛期作為政府領導決策、指揮防汛的參謀部和作戰部,負責防汛預案的編制、組織防汛檢查督導、制定部署工作任務、提供雨情汛情信息、上報下達防汛指令,做好災情評估分析、水毀工程調查、制定防洪除澇規劃等工作。汛期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嚴禁空崗、漏崗。

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法規的要求,做到定崗定責,分工明確,落實到人,切實保證各項度汛安全措施到位。要嚴格按照上級防指批準的汛期控制運行方案、指令調度洪水,主汛期內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全天候值守,認真觀測分析,遇到險情及時上報處理。

(四)包工程責任制。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分工,對重點水利工程、河道和險工險段進行幫包。小(一)型水庫及重點小(二)型水庫由區防指成員單位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負責;其它一般性小(二)型水庫由所在地鄉鎮街道的分管負責人和村干部共同負責;各類塘壩由所在地的村干部負責,明確到具體責任人;重要河道由流經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要把防汛安全與抗旱、工程治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工程抗洪除澇能力。

三、突出重點,協調配合,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突出防汛重點、難點。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險堤河段治理、河道清障等是防汛工作的重點,水毀工程、險工險段、病險工程也是安全度汛的心腹之患。各鄉鎮(街道)要在前期區政府督導檢查的基礎上組織一次回頭看,把處理險工險段和重點防汛工程作為當務之急,重中之重,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確保全區安全度汛。河道的清障工作要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對全區河道內影響行洪的障礙物、建筑物立即進行清除。對在河道行洪區內再設新障和其它有礙河道行洪安全活動的,按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堅決予以查處。對河道堤防存在缺口、豁口等安全隱患的,在汛前要全部進行堵復。要千方百計抓好城區排水管道的修繕和排水渠道的清淤治理,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要大力宣傳動員。要大力宣傳《防洪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水患意識和防汛抗洪的責任感,做到警鐘長鳴。按照專業隊伍和群眾隊伍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好防汛隊伍。防汛搶險隊伍要以當地基層民兵為骨干,按照軍事建制組建防汛常備隊、搶險隊和后備隊,根據需要組成爆破、通訊、水中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和機動搶險隊伍,集中進行訓練、預演,使之能夠掌握一般搶險技術和具體任務,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要根據工程情況,做好防汛料物的籌備,按照“國家、集體、群眾相結合”和“備而不集、登記造冊、用后結算”的原則,保質保量地儲備好防汛料物,落實好具體數量、地點、供料單位、責任人、運輸保障措施等,做到搶險時運得出、送得到、用得上。要加強抗洪搶險應急預案的編制。抗洪搶險應急預案是指揮抗洪搶險的重要依據,各級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組織力量修訂完善,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要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全力搞好防汛抗洪工作。要嚴格按照防汛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要堅持團結治水,反對以鄰為壑,確保安全度汛。駐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和民兵預備役人員是抗洪救災的主力軍,各級防汛辦公室要主動通報汛情,加強聯絡,以便做好應急處置。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汛期蓄水嚴格執行區防指下達的控制運行方案。石嘴子水庫及小(一)型水庫由區防指負責調度,石嘴子水庫調度方案:汛中限制水位208.00米,警戒水位209.65米,允許最高洪水位211.05米。小(二)型水庫由鄉鎮(街道)負責調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對列入年度除險加固任務的30座病險水庫,凡沒經過竣工驗收的一律不得蓄水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