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化宣傳信息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12-14 0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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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農機化宣傳信息工作水平,擴大農機化工作的社會影響力,推動全市農機化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現結合農機工作實際,對2009年度全市農機化宣傳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機化宣傳信息工作思路
2009年,全市農機化宣傳信息工作總的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統攬農機化宣傳信息工作,按照“立足大農業,發展大農機,服務新農村”的戰略要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面和輿論導向,堅持面向基層,服務農民的宗旨,緊緊圍繞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強化農機化宣傳信息,開展面向全社會的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農機化新聞宣傳,為推動全市農機化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
二、宣傳信息工作重點
1.宣傳農業機械化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國家推進農業機械化的要求措施、中央及省、市關于積極發展農業機械化的各項要求和措施。尤其要大力宣傳本系統貫徹中央一號文件、農村工作會議、農機工作會議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執行情況。
2.宣傳水稻機插秧技術、機械化秸桿還田技術對保障糧食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農民的認知程度。
3.宣傳特色農機具試驗示范的成效和經驗做法,展示農機化在現代高效農業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4.宣傳規范、培育和扶持新型農機合作服務組織發展的情況,以及農機大戶、農機協會、農機(股份)合作社等多種類型的農機服務組織的發展經驗和成效。
5.宣傳農機跨區作業組織與管理,幫困助貧、抗旱救災、節本增效、助農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
6.宣傳建設“平安農機”、“和諧農機”的經驗與做法。
7.宣傳開展農機職業技能鑒定情況、農機質量監管情況、農機打假情況等工作經驗和做法。
8.宣傳規范農機執法隊伍建設、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能、推進農機系統能力作風建設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
9.宣傳情系農機、樂于奉獻,為農業生產、農民增收和農機化事業發展作出貢獻的先進農機工作者的典型事跡。
10.及時反映農機化工作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及重要突發事件和敏感性問題。
三、宣傳信息工作任務
全系統全年完成農機化信息200條以上報送任務,其中:局人秘科、管理科、監理所、推培中心每月上報信息不少于4條,其它各科室、單位及各鎮農業農機服務中心每月上報信息不少于1條。全年完成農機化調研文章10篇以上,其中:局黨組成員及各科室、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每人至少1篇。全年在揚州市級以上報刊、廣播、電視及政府部門網站發表新聞、信息100篇以上;在*報、廣播、電視及政府網站發表新聞、信息150篇以上;自辦《*農機信息》20期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信息宣傳工作是農機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擴大影響、了解民意、爭取支持、推進工作、提供服務的重要手段,是做好農機化工作的“助推器”。各單位(科室)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機化信息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宣傳信息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到與重點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檢查落實,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科室)具體負責的分工協作制度,把農機化信息宣傳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二)創新宣傳形式,務求取得實效。對不同的宣傳對象,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提高宣傳效果。要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報送工作,明確專人負責,抓住農機化熱點、亮點工作,讓更多的領導和相關部門了解農機化工作。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主流媒體覆蓋面廣的優勢,加強與專業記者的溝通聯系,請他們幫助宣傳農機,讓社會各界了解農機化、支持農機化。要利用現場會、送機下鄉等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農機新技術、新機具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宣傳,提高農民的認知程度,確保惠農政策落到農民手中。要推動農機化信息宣傳由一般性動態報道向政策解讀、形勢分析、經驗總結等縱深報道轉變,在宣傳信息深度開發、開拓創新、破解難題等方面下功夫。要在農機化重點技術推廣和重點農時季節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較大的農機化信息宣傳聲勢。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各單位、科室要選擇一名熟悉農機化工作,有一定文字表達能力,且事業心較強的同志為農機化宣傳信息員。市局將適時開展新聞寫作、信息采編、網絡知識等專業培訓,提高宣傳信息工作人員的信息策劃和采編能力。要加大對宣傳工作的投入,爭取為從事宣傳工作的同志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從事宣傳信息工作的同志,要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黨的路線方針和農機化發展的各項政策,提升對全局性問題的認識能力,開拓視野、拓寬思路,敏銳地發現信息,科學地篩選信息,科學地加工信息,不斷提高信息的質量。
(四)加強督促考核,完善激勵機制。局人秘科具體負責農機化信息宣傳工作。要嚴格抓好信息來稿審核、篩選、錄用、上報工作,定期公布各單位、科室信息上報、使用情況,對少數不能及時上報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督促提醒。同時,為充分調動廣大農機人員從事農機化信息宣傳工作的積極性,市局將按信息錄用情況給予獎勵。具體為:凡被國家級新聞媒體錄用的,按其所得稿費(憑稿費復印件)1:10獎勵;被省級新聞媒體錄用的,按1:5獎勵;被揚州市級新聞媒體錄用的,按1:2獎勵;被本市新聞媒體錄用的,按1:1獎勵;被農業部、省、揚州市及本市農機化信息網站采用的,分別給予50、30、20、10元獎勵。一稿多用的,按最高稿費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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