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商貿流通業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02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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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三產興城”戰略要求,以開拓市場、擴大消費為主線,以深化改革開放為動力,堅持發展商貿流通與推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城鎮化相結合,建設有形市場與發展無形市場相結合,培育大型商貿流通企業與發展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相結合;促進市場繁榮與規范市場行為、加強市場監測調控相結合,推動傳統商業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方式轉變,傳統流通格局向大市場、大商貿、大流通轉變,不斷優化商貿流通產業結構,完善商貿流通產業體系,提高商貿流通業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二)目標任務:到2011年,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突破20億元,年均遞增16%以上,在20*年基礎上實現“5年翻番”;商貿流通業增加值力爭達到7.5億元,年均遞增20%以上;商貿流通業實現稅收力爭達到0.7億元,年均遞增10%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商貿龍頭企業和各具特色的專業市場及特色街;發展一批連鎖經營和現代倉儲物流配送企業;商貿流通業在全縣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整體布局更加合理,業態更加豐富,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初步建成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較為完善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努力把我縣建設成為皖中北重要的商貿流通中心。
二、科學制定實施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
(三)加快制定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由縣商貿委牽頭,結合全縣城鎮建設總體規劃、三產發展規劃、交通規劃、旅游規劃和新農村建設相關規劃,高標準制定全縣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和商業網點布局規劃,做到相互協調,功能配套。規劃中要突出為“三產興城”和新農村建設服務兩大主題,充分體現我縣南部地區列入合肥“141”北部組團、中北部地區農副產品資源豐富、縣城水湖鎮毗鄰淮南政務區的優勢。要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資源、突出特色的原則,分區域進行規劃。南部地區要按照合肥北部現代化生態新城區、合肥城市副中心的總體定位和“制造之城、宜居之城、休閑之城、生態之城”的功能定位,重點發展娛樂休閑、旅游觀光、倉儲物流、房地產等產業。縣城水湖鎮要按照“全縣政治中心、北部經濟中心、現代化花園城市”的功能定位,重點發展房地產、大型超市、大賣場等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以及文化娛樂等產業。中北部其他鄉鎮要結合現有產業基礎、資源特色和區位條件,重點發展特色市場、農家樂旅游和便民服務業。各鄉鎮、開發區要結合實際,在縣商貿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本地區商貿流通業發展及商業網點布局規劃。
(四)加強規劃組織實施。要按照“一次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快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和商業網點布局規劃的實施。在城鎮建設中,要加快對現有商業服務網點的改造,提升網點設施檔次;已規劃服務網點的新建社區、小區,要針對居民需求變化,合理配置網點,擴大服務范圍;尚未開發的社區,要加強總體規劃。規劃確定的商業網點用房、用地以及作為社區公益性資產的便民網點,不得挪作他用。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結合“萬村千鄉”工程的實施,在中心村合理建設農資店和日用消費品店。
三、加快改革創新步伐,全面提升流通現代化水平
(五)進一步深化國有、集體商貿流通企業改革。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雙退”、“雙置換”為手段,進一步深化國有、集體商貿流通企業改革。國有、集體商貿流通企業要積極引入多元化投資主體,通過資產重組,整合資源,創新經營方式,擴張自身優勢;或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嫁接民資、與外資合作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大力培育民營商貿流通企業,支持有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租賃、兼并、收購、托管中小國有集體商貿流通企業。對國有流通企業依法出售自有產權的營業或辦公用房收入以及處置企業使用劃撥土地的收入,可優先留給企業用于繳納社會保險費和職工安置。
(六)加大商貿流通業對外開放力度。積極編制、包裝一批商貿流通業項目,加大對外推介招商力度,積極引進國內外著名連鎖企業、物流企業和三產服務業入駐我縣,促進帶動我縣商貿流通企業實現經營理念、經營方式、營銷技術和管理的創新,借助外力提升全縣商貿流通業整體水平。
(七)培育商貿流通業骨干企業。以光太物流、中谷集團、草莓市場等發展勢頭好的企業(實體)為龍頭,在完善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的基礎上,以資產為紐帶,品牌為載體,促進資產重組和同業整合,逐步形成一批大型流通企業集團。到2011年,全縣培育年銷售額億元以上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5家以上,3億元以上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集團1家以上。
(八)積極推行連鎖經營快速發展。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辦國家經貿委關于促進連鎖經營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切實把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對符合統一納稅條件的連鎖經營企業,可由總部向其所在地主管機關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新建大型連鎖經營的流通企業,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一年。鼓勵發展循環經濟,支持優勢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通過連鎖經營等方式拓展回收網絡。
(九)大力發展物流配送中心。把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依托合淮阜高速公路下口和合肥新機場,規劃建設物流工業園。大力支持物流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新建和改擴建物流配送中心,列入省重點支持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用地按倉儲用地對待;根據城鎮規劃需要,對舊倉庫等設施進行拆遷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政府在拆遷或收回企業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時,應依法進行合理補償,并在城鎮物流規劃用地上給予相應安排。
(十)積極發展農村商貿流通業。把發展農村商貿流通業納入全縣商貿流通業發展總體規劃,以“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新網工程”和“信福工程”為抓手,引導鼓勵有實力的連鎖經營企業到鄉鎮布點經營,推廣現代商貿流通模式,保障農村貨真價實的商品供應。凡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在示范村按規定標準新建或改擴建商業網點,經驗收合格后,縣給予每個店直補2000元。繼續開展《新農村商報》“送報下鄉”活動。充分發揮商貿系統、農業站所在農村商品流通中的傳統網絡優勢,加快農村日用消費品市場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建設,形成以重點鄉鎮為骨干、村為基礎的農村日用消費品零售網絡,做到鄉鎮有連鎖超市,村有放心、便民店。
四、推動城鎮服務業發展,方便人民群眾生活
(十一)支持城鎮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積極推進“便利服務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雙進工程,重點支持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便利店、早餐工程、廢舊物資回收等商業網點建設。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服務型企業和自謀職業從事服務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再就業有關優惠政策。
(十二)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參與城鎮商業網點建設。支持和引導企業采取連鎖經營方式,到社區、小區設立超市、便利店、糧店、菜店、餐飲店、洗衣店、廢舊物資回收和維修店等各類便民利民的網點。鼓勵采取收購、兼并、特許加盟等多種方式整合城鎮商業資源,改造規范沿街門店。
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十三)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加大市場運作力度,多渠道籌措資金,高標準建設縣城和南部地區商業中心區以及各重點鄉鎮商業街區;結合各鄉鎮城鎮改造,著力改造提升傳統、老舊商業街區,結合各地實際,建設若干條特色風情街;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改造提升現有農村集貿市場,努力提高市場現代化水平。
(十四)建設特色農副產品交易市場。集中力量建設發展一批檔次高、集聚力強、連接城鄉、輻射省內外的特色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一是以水湖為中心,建設果蔬交易市場,加強市場配套建設,帶動當地果蔬生產,使其真正成為周邊大城市的菜籃子、果盤子。二是以吳山、楊廟為中心,建設棉花和糧油交易市場,促進龍頭企業與農戶直接對接,加強訂單生產,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三是以朱巷為中心,改擴建現有仔豬交易市場,使其成為皖中最大的仔豬交易市場。四是建設下塘龍蝦交易市場,帶動龍蝦規模化養殖,做大做強龍蝦產業。五是以崗集為中心,建立農業生產資料交易市場,積極做好周谷堆農副產品綜合批發市場引進建設服務工作,促其盡早建成、發揮效益。
六、優化商貿流通環境,促進商貿流通業加快發展
(十五)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強流通市場監管,開展各類專項重點整治行動,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凈化市場環境。建立健全市場運行管理體制和商品價格監測機制,防止和查處生產和流通環節隨意抬高物價、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無序競爭等非法經營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整頓市場專項活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日用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行為。加強對肉食品、糧油棉、煙花爆竹、酒類等重要商品及直銷、典當等特殊行業的市場監管。全面實施“三綠”工程,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六)推進商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商業誠信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增強行業自律,加快商貿流通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和發展消費信貸,擴大消費信貸品種、范圍和規模。積極實施品牌戰略,鼓勵流通企業創立和維護商標信譽。重視和加強對知名流通企業和商業老字號的品牌、商標的認定保護工作。強化企業的守信意識和誠信自律,開展信用監督和公開服務,逐步建立健全商業信用體系。
七、加大對商貿流通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設立發展專項資金。縣財政設立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鼓勵和扶持我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商貿流通發展規劃要求的重點商貿流通網點、基礎設施建設、龍頭企業培育、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引進、特色專業市場建設及推進新型流通業態、現代流通管理方式的發展。
(十八)建立政府激勵機制。開展商貿流通先進單位、十強企業評選表彰活動,對年度商貿流通工作先進單位和企業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實行品牌興商戰略,支持企業品牌建設,對獲得市級以上著名商標的商貿流通企業,縣政府予以獎勵。
(十九)落實支持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商貿流通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對進入我縣投資的縣外商貿流通企業,按照招商引資相關規定兌現優惠政策。鼓勵大中型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對大型商貿流通項目,實行“一企一議”,大中型商貿流通項目建設用地可實行掛牌出讓,列入省重點支持的流通企業建設配送中心、大型冷庫的用電,按工業用電標準收取電費。對符合規劃要求的新建、擴建、改建商貿流通服務項目,免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且地方稅收留成部分,三年內給予企業一定的獎勵。對改善市容環境、更新商業網點的門面招牌,免收市容管理費。
八、加強對商貿流通工作的領導
(二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縣政府建立商貿流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分管副縣長召集,縣發展計劃、商貿、農業、經貿、招商、財政、國土、建設、規劃、房產、旅游、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統計、質監等部門和部分大型商貿流通企業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商貿委。各鄉鎮、開發區及縣直各相關單位要建立相應的機制。
(二十一)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開發區及縣直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繁榮大商貿,服務大流通”意識,充分認識商貿流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真正把加快現代商貿流通業發展擺在重要位置。商貿部門要切實轉變職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積極為商貿流通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和信息服務,加強行業規劃、行業標準、產業政策的制定實施,做好對行業協會、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的指導。各相關部門要打破行業界限,增強服務意識,營造關心、支持、參與商貿流通發展的良好氛圍,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企業自主發展、社會積極參與的商貿流通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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