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水平意見
時間:2022-11-01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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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城鄉規劃工作的決定》和市政府《關于城鄉規劃分級決策與審批的規定》文件精神,進一步統籌城鄉規劃,協調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特色,切實發揮城鄉規劃對城鄉景觀與環境建設的調控與引導作用,促進城鄉建設整體規劃上水平,建筑設計出精品,提升城鄉文化品位,現就進一步提高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放開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市場,加強設計方案征集工作
全面開放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市場,推行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多方案征集和優選工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建設項目情況,廣泛吸納、邀請國內外高水平的設計單位,鼓勵資質高、信譽好的設計單位參與我市城鄉規劃和建筑設計。城鄉規劃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有關法規制定配套的管理辦法和運作程序,規范設計方案征集、評議、監督和協調工作。
為提高設計方案水平和質量,城鄉總體規劃、專項規劃、重要區片詳細規劃的編制,要在符合資質要求的基礎上,根據規劃項目情況結合設計單位業績綜合比選確定規劃編制單位,吸納先進的規劃理念和設計方法,做到高起點規劃。重要地段成片開發項目的詳細規劃設計和單體(群體)建筑設計方案,公共建筑規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觀節點、城市公共綠地、廣場周邊及對景觀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單體,一律采取廣泛征集、專家評議的方式優選設計方案。一般地區的建設項目,也要通過多方案比選的方式確定設計方案。優選的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要體現改善人居環境質量,完善配套公共設施,營造優美城市景觀,本著“經濟、實用、美觀”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原則,統籌兼顧社會、經濟和環境綜合效益,提高城鄉景觀品位與內涵,展現地方文化特色。
二、嚴格規劃決策運行程序,提高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科學化水平
城鄉規劃與建筑方案設計的決策,實行“部門問策、專家議策、社會征策、規委決策、陽光亮策”的運行機制。通過建立部門協調聯動、專家技術咨詢論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運行程序,確保城鄉規劃建設的全面性和科學性。設計方案的評議應在綜合城鄉規劃管理要求、專家評議意見和建設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推薦方案。
城鄉規劃的審議決策,按照規劃事項實行由市規劃委員會、市政府、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分級審查決策工作制度。城鄉規劃審批與規劃實施的管理,除需要上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的城鄉規劃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實行市政府和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兩級審批工作制度。
強化市規劃委員會審議決策程序。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規劃道路紅線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區河道景觀控制規劃方案和整治規劃方案;規劃道路紅線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各100米范圍內,占地5公頃以上或單體建筑規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規劃道路紅線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邊的公建項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建筑設計方案;占地10公頃以上的居住小區及重要工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古城區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劃定的7處建設控制地帶以及東、西大街、城隍廟街、北大街等傳統歷史街區規劃、建筑設計方案,在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后,需提交市規劃委員會審議決策。
強化城鄉規劃公示制度。規劃方案編制完成后,應結合項目情況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廣泛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審批后的規劃成果,應予以公告。經規劃許可的建設工程,要將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在現場進行公示。
三、強化城鄉規劃管理,確保規劃和建筑設計嚴格落實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充分采納專家評議推薦意見的基礎上,要結合城鄉規劃管理相關要求,認真做好設計方案審查審定工作。為確保設計方案的深化落實,無論獲選方案設計單位是本地,還是外埠的,單體或群體建筑施工圖設計,原則上由獲選方案設計單位負責。城鄉規劃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設計方案征集與施工圖設計合同審查等相關工作的銜接和協調。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和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照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進行。對于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擅自變更已經審定的設計方案造成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施工圖設計與審定方案不一致,違反有關要求,導致設計水平下降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改正,若拒不改正,且屬于不具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條件的,將不予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于不認真落實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規范要求,弄虛作假、違背職業道德進行設計的,應予以警告,問題嚴重的,有關部門要追究單位和設計人責任。公務員之家
各建設單位要樹立服從于城鄉規劃和城鄉形象與環境建設全市一盤棋的大局意識,要高度重視、正確對待、密切配合規劃編制和建筑設計方案征集的相關工作,在施工圖設計和施工的各個環節中要嚴格按審定方案和規劃許可要求及內容落實,對于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改變平面布局、空間環境、建筑造型及外裝材質、色彩等規劃要求,問題較嚴重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理。
各縣(市)政府,要認真落實《城鄉規劃法》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牢固樹立城鄉規劃一體化的觀念,城鄉統籌全面實施城鄉規劃全覆蓋。要參照本《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積極推進城鄉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征集、優選工作,規范規劃編制、規劃公示和分級審議與決策工作程序,切實提高城鄉規劃與建筑設計水平,引導和促進城鄉建設全面協調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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