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貫徹落實冬春蔬菜儲藏制度建議

時間:2022-09-01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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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貫徹落實冬春蔬菜儲藏制度建議

為建立我區蔬菜儲備制度,蔬菜是關系國計民生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國發〔2010〕26號)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制度的通知》發改經貿〔〕252號)精神。提高蔬菜儲備和投放能力,完善蔬菜的應急儲備機制,保障我區蔬菜市場供應和價格的基本穩定,現提出建立我區冬春蔬菜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

一、建立冬春蔬菜儲備制度的總體要求

冬春蔬菜儲備制度是“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城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各地要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要堅持市場化運作方式,依托蔬菜流通骨干企業進行儲備。堅持保障日常消費與應急供應相結合,以保證市場供應、防止菜價大幅波動為重點,建立一定數量的蔬菜儲備規模,提高城市蔬菜應急供應能力,滿足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需要。

二、冬春蔬菜儲備的城市及品種范圍根據新疆地域遼闊、運距長成本高、冬季時間長、冬春蔬菜自給率低的特點,建立自治區、地(州、市)、縣(市)三級蔬菜儲備制度。自治區級蔬菜儲備主要用于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發市場異常波動,組織開展跨區域調運調劑。地(州、市)中心城市要建立一定規模的蔬菜儲備??h級城市根據當地實際建立蔬菜儲備。我區儲備的蔬菜品種主要包括大白菜、土豆、蘿卜、洋蔥等耐貯存、易周轉的蔬菜品種。各地可根據消費習慣和儲藏能力以及內地蔬菜調運情況,因地制宜選擇冬春儲備蔬菜品種。

三、儲備時間、規模和地點冬春蔬菜儲備實施時間原則上為每年秋菜上市到次年大路菜上市之間的8個月(當年9月至次年4月),各地可根據氣候及消費特點自行確定儲備的具體時間。各地要根據當地生產條件和氣候特點,以當地城市人口消費量為基礎,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蔬菜種植、經營企業建立至少5—7天消費量的儲備規模,提高城市蔬菜供給應急能力。要合理把握蔬菜收儲時機和節奏,防止因儲備需求和市場需求疊加推動菜價上漲。按照遠近結合的原則選擇儲備地點。以調運便利的城市近郊儲備為主,近郊產地儲備為輔,酌情考慮具有一定消費規模的機關、學校和大型企事業單位的食堂自儲為補充。各地可選擇城區現有冷庫、人防工程等儲藏設施,產地可采用簡易地窖等進行蔬菜儲備。年市和地(州)中心城市要按照以上要求,率先建立一定規模的冬春蔬菜儲備,保障當地蔬菜市場供應和價格的基本穩定。

四、承儲主體和運作方式通過政府委托方式,以骨干企業為主體進行蔬菜儲備。在確定承儲企業時,要充分發揮骨干流通企業的作用,選擇具有較強蔬菜經營實力、產銷銜接能力、倉儲能力和具有一定存儲經驗和銷售網絡的蔬菜經營企業承擔儲備任務。各地要按照“操作便捷、成本節約、調運方便”的原則,選擇符合實際的“靜動結合”儲備方式。靜態儲備主要是委托經營企業出資收儲,在規定的存儲期內實行靜態儲備方式存放,企業不得動用;動態儲備是委托經營企業實行動態周轉并保持庫存規模。另外,還可委托農民合作社和生產大戶在產地就地窖藏。

五、蔬菜儲備管理與運行機制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儲備管理辦法,明確儲備規模、承儲企業、儲存地點、財政補貼和管理方式,確保儲備蔬菜調得進、存得好、銷得出。采取政府委托方式的,要通過協議明確政府和承儲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確保政府對儲備蔬菜的調用和處置權,承儲企業切實承擔政府下達的儲備任務。蔬菜儲備采取一般輪換和應急投放相結合的輪換機制。正常狀態下,承儲企業按照儲備蔬菜的存儲狀況和市場需求進行輪換,確保蔬菜市場供應;應急狀態(市場有明顯漲價預期和發生突發事件)下,承儲企業根據政府指令組織儲備蔬菜出庫和運輸,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質量、價格等要求緊急投放,強化政府調控效應。自治區將加強對各地冬春蔬菜儲備和蔬菜保供穩價工作的考核評價和專項督查。各地要建立冬春蔬菜儲備監督考核和獎懲機制,切實加強對承儲企業和單位的監督檢查,確保儲備及時到位、調運得力。

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做好蔬菜保供穩價和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確保當地蔬菜市場平穩。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好冬春蔬菜儲備和蔬菜保供穩價工作。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制定“冬春蔬菜儲備”工作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冬春蔬菜儲備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蔬菜儲備計劃,支持承儲企業的倉儲、物流配送等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商務部門負責制定具體的儲備管理辦法,做好蔬菜儲備計劃的實施和投放工作,選擇和組織企業承擔蔬菜儲備任務,對蔬菜的供應、需求、庫存、儲備及市場行情進行動態監測。加強市場預警和信息引導,根據生產和市場情況,提出蔬菜儲備的建議;財政部門負責制定扶持冬春蔬菜生產和儲備的財政補貼政策,制定企業承擔蔬菜儲備任務所需費用補償辦法;農業部門負責研究、落實扶持蔬菜生產的政策措施,加強蔬菜生產監測預警,種植信息,引導農民和企業抓好蔬菜生產,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增加品種,豐富市場供應。

七、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各地要制定相應政策,支持蔬菜承儲企業做好承儲工作,確保完成市場調控任務。一是設立應急蔬菜儲備財政專項資金,對在蔬菜儲備過程中發生的儲存費、庫耗費等合理費用和政策性虧損,以及在緊急情況下跨區域調運產生的運輸費、損耗費、投放費等支出給予必要的補償。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地人民政府(行署)確定。二是進一步加大蔬菜儲備基礎設施資金投入,支持設施農業“菜籃子”產品生產基地和城市銷地蔬菜批發市場建設,加快完善城市蔬菜配送直銷網點,形成從種植、采購到批發、零售環節快捷高效鏈接的蔬菜流通體系。三是金融機構對承儲企業開展蔬菜收購、產業化經營等給予信貸支持。各地要在年8月10日前,將本地冬春蔬菜儲備具體實施辦法、管理辦法,年蔬菜儲備計劃以及承儲企業名單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