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務局廉建意見

時間:2022-03-16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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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務局廉建意見

為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本局機關特作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全面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損害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合法權益,不與民爭利。

二、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努力建設服務型機關。凡本局負責辦理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事宜,一律按職責權限和規定程序及時準確高效辦結,熱情接待服務對象和來訪群眾,不吃拿卡要,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建立和落實黨務政務財務“三公開”制度,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不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四、嚴格執行《公務員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凡屬跑官要官者,一律不推薦、不提拔。

五、發揚艱苦奮斗作風,切實降低行政成本,不用公款出國(境)旅游,不違規購買、更換、裝修小汽車。

六、堅持厲行節約,杜絕鋪張浪費。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講排場比闊氣,不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費用。

七、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不通過各種渠道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利用職務之便向工作對象借錢、借物、借車。

八、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不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不超越職權決定公務支出。

以上承諾請全市廣大干部群眾及社會各界給予監督,歡迎向本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監督舉報電話:;傳真:),也可直接向市紀委、市直機關工委紀工委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