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經濟發展若干意見
時間:2022-03-18 05:13:00
導語:物價局經濟發展若干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十二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根據上級現行有關價格政策,就加快我市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促進科學發展的價格體制機制和價格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價格政策扶持力度,推動經濟結構不斷優化
1、進一步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實行服務業用水、電、氣與工業同價,及時研究落實上級支持金融、物流、信息服務、工業設計、商務會展、教育培訓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價格政策。對經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的在建物流園區、道路運輸場站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現代物流項目,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道路臨時占用費,免收征地管理費。完善油運、氣運價格聯動機制。出臺實施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規范服務價格行為。扎實開展價格評估機構和人員資質認定工作,促進重要專業服務市場發展壯大。
2、大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完善生豬等重要農產品價格調控措施,積極研究推動農產品補貼制度、儲備制度和價格安全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實,促進農產品價格在合理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堅持優質優價,認真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格政策,提高農產品品質。加強農產品成本、價格、供求信息,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特色農業和綠色、優質農產品及畜禽產品生產,扶持農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大型骨干龍頭企業。加大涉農價格與收費監管力度;建立農產品價格監測預警機制,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農產品價格行為。規范農村電費、水費等生產性費用,嚴厲打擊各種涉農亂漲價、亂收費行為。認真實施鮮活農產品整車合法運輸車輛“綠色通道”制度,促進農產品生產流通。
3、積極扶持民營經濟發展。進一步降低價格與收費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價格環境。對于國家和省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的礦產資源、自然壟斷行業、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實行與國有資本一視同仁的價格與收費政策。尊重和保障民營企業的定價自主權。對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參與經營的民營企業享有平等價格權利;對于實行市場競爭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嚴厲打擊價格壟斷、低價傾銷等價格違法行為,防止惡性價格競爭。繼續抓好取消工商“兩費”政策的落實,加大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收費政策清理和整頓力度,建立完善面向民營企業的收費明白卡和許可證管理制度,減輕不合理負擔,促進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
4、引導和支持企業進行結構升級。加強對經濟運行宏觀成本以及企業用水、電、氣成本分析,開展成本調查,適時公布社會平均成本數據。向企業提供產品價格信息,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行情調研、成本核算、價格臺帳、價格決策、明碼標價、定期審價等管理制度,引導企業加強原材料結構、產品結構和經營方向調整。建立完善科學的成本項目和指標體系。加強對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審核,指導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的價格信用體系,組織企業創建“價格誠信單位”,開展價格信用認證工作,增強企業價格自律意識,引導企業誠信經營,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和引導作用,積極培植工業經濟新優勢
5、運用價格杠桿促進區域發展新優勢。圍繞建設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重大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以促進高效生態經濟、海洋經濟發展建設為重點,認真研究制定相關措施,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形成機制改革,引導優質資源加快聚集、合理配置。開展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建成運營后的價格和收費標準測算評估工作,研究采取事先出具價格收費意見書、評估報告等方式,引導資本投向節能環保產業、城市公用事業、電力、路橋等重大建設項目。對征地、拆遷涉及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開展客觀、公正、合理的價格認證,保障重點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6、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全面清理整頓涉企收費,取消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的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對社會團體涉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合理性審查,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限制進入的資產評估、驗收等中介服務以及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扎實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和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收費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7、促進工業轉調創新。對省確定的重點技改項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和海洋開發、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價格與收費政策上予以傾斜,減免用于購置生產經營用房的交易費和產權登記費。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自主創新項目,根據前期開發費用高、市場風險大、成本穩定的特點,在試銷、推廣期間實行區分科技含量高低、按質論價的支持性價格政策。對符合國家環保政策、產業政策并具有產業優勢、帶動性強的企業,優先推行大用戶直購電試點,促進企業進一步轉調做強。
8、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落實國家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補貼政策,逐步加大補貼力度,2010-2012年風力發電上網電價爭取上級按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7元的標準執行。
9、鼓勵制藥企業自主創新。爭取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對制藥企業生產或進口分包裝的專利藥、首仿藥等,以科學合理的期間費用率、銷售利潤率定價,促進新型高效藥物的研制和開發。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鼓勵將具有臨床療效優勢和特色的中醫專科專方、經方、驗方研制開發為院內成方制劑;對特色制劑、受保護的中成藥、處方保密藥、民族藥以及重點鼓勵發展的醫藥項目和先進制藥技術產品等,適當放寬期間費用率和利潤率控制標準,增強企業創新能力。
10、推動增強企業定價能力。加強價格監測網絡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在我市農產品物流園市場研究編制市場價格指數、重要商品價格。把省以上名牌產品納入價格監測范圍,逐步增加監測品種,擴大品牌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增強企業的市場定價能力,并引導優勢資源向相關區域、產業聚集,提高產業集中度。
三、統一和完善價格與收費政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11、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積極探索制定城市公交與鄉村客運一體化的運營模式與價格政策,促進城市、社區、鄉村快速交通模式的形成。配合上級簡化固定電話本地網城區營業區取消城區通話費,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費。
12、實施有利于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價格政策。根據城鎮建設實際,科學及時核定交通客運、供水、垃圾處理等公用事業價格與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確定征地統一年產值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及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促進耕地保護,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加強城鎮建設過程中的價格與收費監管,全面清理建房用地、審批等環節收費,對農民建房辦理土地審批、建房許可證規劃、設計等手續實行優惠政策,嚴肅查處以撤村并點為名向農民違規亂收費行為。研究規范農村社區醫療、物業、停車等方面的收費,積極為農民向城鎮和農村新型社區集中創造條件,促進現代城鎮體系建設。
13、積極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整治汽車購置、上牌、年審、檢測等方面的收費,規范汽車維修行業和二手汽車交易市場價格秩序,建立和規范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合理確定政府定價的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實行有利于吸引團體游、節日游的門票價格政策,堅決查處旅游服務環節的各種亂收費、亂加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凈化旅游價費環境。配合上級清理減少移動電話資費套餐,降低通信費用。加強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家電以舊換新價格監管,整頓規范市場價格秩序。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倡導價格誠信,讓群眾明白放心消費。
四、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14、推進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配合上級逐步建立規范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電價分類結構,適時理順電力價格;推進發電企業競價上網試點,完善分時峰谷電價政策,實施居民用電階梯式電價,促進合理用電和節約用電。建立反映供求狀況、市場價值和稀缺程度的油氣價格形成機制,科學合理制定我市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車用天然氣價格和居民用燃氣價格,建立上下游聯動機制。規范城市供水定價成本項目,完善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形成機制。
15、按照上級規定,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進一步提高差別電價標準,對限制類企業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類企業由現行每千瓦時0.20元提高到0.30元。認真落實超標準耗能加價制度,對超過限額標準10%以內、10%-30%(含10%)、30%-50%(含30%)、50%-100%(含50%)以及超過1倍的,加價標準分別為每千瓦時0.02元、0.05元、0.10元、0.20元、0.30元。加強電價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國家上網電價、脫硫電價等政策的行為。
16、積極推行差別水價政策。適當提高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加大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和季節性浮動價格政策落實力度;健全取水許可證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對抽采地下水的加倍征收水資源費;對已完成一戶一表計量用水的居民用戶,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式價格政策;對造紙、漂染、電鍍等高耗水行業中的落后產能研究實施差別水價政策,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17、建立和完善促進環境保護的價格機制。盡早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排放一方污水提高0.3-0.5元,并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垃圾處理、醫療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政策,盡快調整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和飲用水源地達標率。健全完善環境監測、機動車排氣檢測等價格與收費政策。
五、認真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價格問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18、支持教育事業優先發展。2012年前,對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免收,屬于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按照規定標準的30%-50%收取。加大教育收費規范力度,嚴禁違規出臺新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穩定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收費標準;逐步實施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加強民辦學校、幼兒園和高校收費管理,規范各類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和民辦中小學收費管理,鼓勵降低或取消高中階段擇校費,積極支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19、深入推進醫藥價格改革。結合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項目政府定價范圍,理順醫療服務項目比價關系,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推進公立醫院藥品加成、設立藥事服務費及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推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政策,達到非基本藥物零配備,嚴禁私自購進藥品和擅自提高基本藥物零售價格;規范藥品招標和流通環節價格行為,加強醫療器械購銷價格管理,減輕群眾看病負擔。
20、完善住房價格政策。研究制定商品房價格明碼標價制度,支持限價房開發建設;嚴格審核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整治房地產開發建設中的規劃、人防、消防等收費,以及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配套設施建設收費。加強商品房價格和涉房收費監管,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制定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21、扎實實施惠民價格政策。實施鼓勵就業和再就業的收費政策,對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殘疾人、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依據有關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政府部門向勞動者提供就業政策法規咨詢、就業培訓、職業培訓信息等服務項目實行免費政策。規范訴訟、仲裁、律師收費。強化價格監督檢查,發揮好價格政務熱線、“12358”價格舉報熱線、民生價格投訴熱線等渠道的作用,維護群眾合法價格權益。認真實施好對困難群眾減免價格鑒證費用政策,扎實開展涉案價格鑒定、涉稅價格認定以及價格糾紛調處工作。完善和實施好物價上漲與提高困難群眾生活補貼和保障標準聯動機制,安定困難群眾生活。
22、加強和改進壟斷行業價格監管。規范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企業的定價成本構成,強化對價格水平、人均工資、勞動生產率等有關指標的監督,嚴格成本約束。認真履行價格聽證、專家評審、集體審議、價格公告等政府定價工作制度,科學合理地制定價格與收費標準。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電、用氣、有線電視、殯葬等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加強供電、供水、供氣、消防、防雷等行業的工程安裝維修價格監管,并協調有關方面盡量引入競爭機制,支持企業單位自主選擇服務企業和產品,防止壟斷行業借壟斷優勢強制用戶接受相關高價商品及服務并牟取超額利潤。
六、推進價格體制機制創新,保障價格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3、推進價格管理體制和方式改革。堅持以市場化改革為取向,堅決放開適宜競爭的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根據“三網”融合試點情況,配合上級研究探索電信、有線電視、互聯網相關服務收費方式改革。針對不同行業、不同消費群體的特點,探索階梯價格、差別價格、價格上限管理等價格管理方式,增強價格措施的靈活性和有效性,推動經濟增長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推行價格政策評估制度,及時化解不安定因素,強化跟蹤調查和定期清理,增強價格政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24、創造穩定有序的價格環境。制定出臺價格監測預警辦法,建立健全覆蓋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實時價格監測體系,提高價格預測預警水平。進一步完善價格異常波動工作預案,鞏固完善好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積極探索反價格壟斷、反價格欺詐、反暴利等市場價格監管方式,加強對市場價格預期的引導,提高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和輿論引導手段調控價格的能力,為轉方式、調結構創造穩定有序的價格環境。
25、加快價格職能轉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積極構建政策指導、矛盾疏導、信息引導三位一體的價格公共服務體系。深入推進“為農、為企、為民”價格公共服務工作,進一步寓監管于服務之中,著力打造價格舉報與咨詢服務、價格陽光政務熱線、價格信息網絡服務、價格與收費公示等服務窗口,健全完善價費審批、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督檢查、價格監測、價格鑒證、價格宣傳等服務內容,從價格方面保障企業和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以及提供誠信度和信息性等周到服務。
26、建立完善抓落實的保障機制。結合促進轉方式、調結構,及時研究上級價格政策,提高與新形勢、新任務相適應的能力素質。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重點工作方案,盡快推進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 上一篇:經信局工業志編纂方案
- 下一篇:誠信計生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