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提升增效若干意見
時間:2022-03-19 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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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適應形勢和任務要求,更好地服務群眾、服務社會、服務發展,加快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步伐,市政府決定以建設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法治政府、服務政府為目標,以“加速、提升、增效”為主要內容,以加強效能建設為載體,形成人人想干事、能干事、敢碰硬、敢負責、有效率、重效果的良好風氣。為此,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重點工作督辦落實
(一)積極推進重點工作開展。
1、對《市委工作要點》、《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點辦好實事項目、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等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各責任單位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實行“倒計時”制度,每月報告進展情況。由于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不能按進度要求完成目標任務的,要提前10天向市政府書面報告,屬《市委工作要點》確定的事項,要同時報告市委,提出改進措施和完成時限。
2、對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或重點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辦法,確保按時完成規定任務。對無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務的,責任單位要向市政府書面報告。
3、對市政府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市政府督查室每月通報進展情況,找準存在問題,分析問題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加快進度。
(二)抓好會議議定事項落實。
4、對市委各類會議確定的事項,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從速協調承辦單位辦理,并及時向市委報告辦理結果。
5、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議定的事項,由市政府辦公室逐項進行責任分解,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各承辦部門必須按要求限時辦理并及時報告辦理結果。對確實不能按期辦結的事項,要提前3天書面說明情況,并報市政府批準后方可酌情延長辦理時限。
6、對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由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實行“一會一通報”。對市政府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由市政府辦公室相關主任和協助市長秘書負責督促落實。
(三)做好領導批辦事項的辦理。
7、對市政府領導批辦的緊急事項,各承辦單位和職能部門要立即辦理,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對于重要事項,各承辦單位和職能部門要在3個工作日或法律規定時限內辦結,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對于一般事項,各承辦單位和職能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或法律規定時限內辦結,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8、對市政府領導批示的涉及多個部門聯辦的事項,在10個工作日或法律規定時限內辦結。協辦單位接到主辦單位處理意見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否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意見。對確實不能按期辦結的事項,主辦單位要提前1天書面說明情況,并報市政府批準后方可酌情延長辦理時限。
9、市政府領導批辦的具體事項的辦理結果,由市政府辦公室相關主任和協助市長秘書負責督促落實。對有特殊要求的批辦事項,實行特事特辦、一事一通報。
(四)抓好群眾反映問題的辦理。
10、對于群眾通過來信、政務熱線、政府信箱等形式反映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由政務熱線辦公室逐項登記建檔,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逐一分解落實,明確責任單位、辦理時限和答復期限。
11、對于群眾通過來信來話反映的問題,情況清楚、政策明確、應該解決且有條件解決的事項,責任部門要立即辦理,除法律有明確時限要求的,一般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12、對工作量大,當即不能辦復的事項,責任單位要書面向政務熱線辦公室說明情況,并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加快辦理進度,除法律有明確時限要求的,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
13、對涉及多個部門、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主辦部門要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共同辦理,必要時請示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協調處理,原則上在30個工作日或法律規定時限內辦復。需要較長時間才能解決的問題,主辦部門要制訂工作方案,定期向來信來訪人員通報辦理進度、說明情況。
14、各承辦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將群眾反映問題辦理情況反饋政務熱線辦公室,以備案備查。涉及多個部門的,協辦單位要及時向主辦單位反映辦理情況,由主辦單位匯總后按辦理時限要求反饋政務熱線辦公室,以備案備查。
15、政務熱線辦公室每月通報上月群眾來信來話反映問題辦理情況,逐項列明未及時辦理或辦理不規范的事項,督促限期辦理,并由市政府辦公室在年終考核中扣除辦理單位相應分值。
16、對群眾到市政府及上級機關上訪反映的問題,由市信訪局負責匯總建檔,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解決,并每月通報辦理情況。
(五)抓好議案提案辦理。
17、對于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各主辦單位要提前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批,并于每月28日前,將重點督辦建議提案進展情況報送市政府辦公室議案科。市政府辦公室(議案科)每月對重點督辦建議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督查,對辦理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
二、進一步規范辦文辦會和政務值班制度
(六)加快公文運轉。
18、嚴格控制公文規格和數量,大力壓減各類簡報,強化政府金宏網站傳輸文件和簡報的功能。凡部門可以部署的工作和解決的事項,未出臺新的政策措施或無實際內容的常規工作,本部門發文或幾個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事項,原則上不得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的名義印發或轉發。
19、各部門各單位向市政府呈報的公文,市政府辦公室要嚴格把關,對未按程序、規范和標準上報的公文,即時退文并說明原因。除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事項和市政府領導要求直接報送的文件材料外,一律不得將需要市政府審批的公文直接報送市政府領導個人。杜絕將需要市政府審批的公文多頭主送。
20、對應辦理的公文,市政府辦公室要及時審核、溝通,在半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呈送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簽批;對緊急公文,視緊急情況和復雜程度,即時辦理,不得拖壓、積壓、誤辦、漏辦。
21、對市政府領導簽批的文件,市政府辦公室應立即通知呈報部門辦理。緊急公文,即收即辦,立即發文;一般公文,1個工作日內發文。對領導簽批的處理意見,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于公文運轉環節中出現的問題,市政府辦公室視情況對具體承辦單位及個人進行通報。
(七)大力精簡會議、活動。
22、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可以用電話、文件布置的工作不開會。除市政府組織的重要會議外,召開部門及行業會議要經市政府批準,并嚴格控制與會范圍,盡量壓縮會議時間,提前告知會議日程和時間安排,一般會議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半小時。年初召開全市大會時,有關專業會議要盡量合并到大會里召開。年中,性質類似或時間相近的專業會議,盡量合并召開。市政府召開的會議,在不需保密的情況下,盡可能采用電視電話會議等快捷、節儉的形式召開。
23、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會前必須經過充分討論并確已成熟后按程序提交,每個議題的匯報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24、除市政府統一安排外,原則上不得邀請市政府領導同志參加各類奠基、剪彩、展覽、展銷、頒獎和開工竣工典禮等活動。
25、對于市政府組織會議、活動的安排情況,由市政府辦公室(文秘科)負責每月進行督查通報。
(八)加強政務值班。
26、認真落實24小時政務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有事先錄、有件即辦、急件快辦、要件必辦,做到反應迅速、聯絡暢通、報告及時、處置妥當。
27、對于重大事件、緊急情況,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應急處置的相關規定,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穩控局勢,并嚴格在限定時間內向市政府報告。
28、市政府應急辦每月抽查20個單位政務值班情況,每季度對值班抽查情況和應急事件處置情況進行通報。
(九)嚴肅工作紀律。
29、機關干部要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嚴禁上班遲到、早退、無故缺崗,嚴禁上班時間利用辦公電腦上網炒股、玩游戲、聊天,嚴禁上班時間打牌或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嚴禁上班時間辦私事、干私活,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機關干部的教育管理,堅決克服辦事拖拉、工作推諉、紀律渙散、政令不暢等不良傾向。
三、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十)清理規范審批事項。
30、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要根據上級要求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已被明令取消或外地均未設置的事項,督促相關部門從速清理取消,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
(十一)強化集中辦理。
31、市監察局要督促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將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一個內設機構,對能夠到行政服務中心設置窗口辦理審批事項的,要全部集中到中心辦公。各部門要對大廳窗口充分授權,由相關科室負責人進駐辦公,科室負責人確實不能進駐大廳的,其審核權由窗口負責人行使,并取消該單位的科室審批權。對不具備到行政服務中心的,經市政府同意后設立分大廳,實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
32、各服務大廳窗口要堅持一站式管理、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對外,做到統一接辦、統一受理,初審、核批、用印等各環節都要在服務大廳或窗口進行。
33、加大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力度,逐步推行報件辦理流程網上動態監測、網上公開查詢系統,增強審批工作透明度。除涉密事項外,凡是具備網上審批條件的,都要做到網上辦理,實行“一表受理,一網運作,一次發證”。
34、建立行政服務大廳招商引資項目聯審會議制度,對需辦理手續的招商引資項目,由市招商局牽頭在服務大廳現場辦公,實行并聯式審批、鏈條式辦理。對某項事項進行會辦或并聯審批時,相關部門應按要求準時派員參與,否則,視為該部門對會辦結果或并聯審批項目同意。對聯席會議提出的需相關并聯審批部門落實的工作,由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督辦落實。
(十二)努力壓減審批層次和時限。
35、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必須限時辦結,嚴格實行超時默許。除需現場勘察、會審研究的項目外,其他一般性審批項目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能夠當場辦結的當場辦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補全的內容。
36、對于審批時限,現法律規定或原承諾辦理時間3—7天的,原則上再壓縮1天;7—15天的,原則上再壓縮3天;15—30天的,原則上再壓縮5天;1個月—3個月的,原則上再壓縮10天;3個月以上的,原則上再壓縮30天。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遵循及時快捷與方便申請者的原則,按審批程序和時限,快審快辦。
(十三)全面推行行政服務標準化。
37、市行政服務中心對納入中心辦理的行政服務事項要按照“全面公開、程序最簡、時間最短、環節最少、效率最高”的要求,建立行政審批工作標準、管理標準和服務質量標準三大體系,全面推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否定事項報備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AB崗工作制,實現“崗崗有標準規范,人人按標準履職”。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都要建立行政服務標準化體系。
(十四)建立項目幫辦服務體系。
38、構建市領導、引資單位、園區、職能部門、行政服務中心“五位一體”幫辦服務體系,對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引資單位要落實專辦人員,行政服務中心要指定專人負責,職能部門窗口人員要優先辦理,能辦的立即辦,難辦的協商辦,不能辦的變通辦。需要上級審批、核準的項目,對口部門要指定專人跟蹤服務,主動幫助向上爭取,積極協調配合,直至項目落地。
39、市監察局負責督辦各級各部門行政服務標準化體系、項目幫辦服務體系建立落實情況,5月份前在政務網公開并運行。
(十五)落實監督責任。
40、行政效能投訴中心要通過明查暗訪等形式,每月對10個單位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效率進行抽查;同時,每季度要發放200份《調查問卷》,對企業、群眾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情況進行調查,將明查暗訪及問卷情況書面報市政府。
四、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
(十六)規范執法行為。
41、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市政府法制辦牽頭,行政執法部門配合,理出權力清單,核定裁量標準,固化運行流程,公開運行過程,建立監控制度,實現行政處罰網上透明運行,杜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粗暴執法。
42、嚴格實行涉企處罰報審制。所有涉及企業的2000元以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的行政處罰,必須到市政府法制辦審查把關,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建立并落實行政處罰“首違不罰制度”,對企業的一般違規行為,以告誡、教育、幫助整改為主,情節輕微的不予處罰。
43、嚴格實行執法檢查扎口制、跨部門事項聯合檢查制、“企業安寧生產日”和檢查事前告知制。除安全、環保檢查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統一執法外,所有涉企檢查必須事前到市監察局審批,扎口管理,防止無序檢查、多頭檢查、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檢查活動。對園區內企業進行執法檢查,須提前與園區管理機構進行溝通協調。
44、全面清理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不利于市場經濟發展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保留的收費項目,應當公開、公示,在征收時一律不得突破法定標準;涉及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發生的企業收費項目,全部依托行政審批大廳實行“一口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兩證一票一卡”(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統一票據和企業繳費登記卡)制度。
45、強化重點企業合法權益掛牌保護制度,對納稅2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和投資規模較大的重點項目進行掛牌保護,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良好聲譽,防止到企業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
(十七)治理“中梗阻”問題。
46、嚴格實行否定報備制,對管理相對人的辦事請求決定不予辦理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將否定的情況及理由報本機關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限內向管理相對人作出書面說明。
47、推行科室隊所交流輪崗制度,對擔任科(股)長、隊長、所長滿五年的中層干部,特別是負責人、財、物管理,各類證、照、牌核發,行政執法監督及項目、經費審批,招投標等重要崗位的中層干部,實行輪崗交流。著力治理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熟人好辦事、生人難辦事,吃拿卡要報等“潛規則”現象。
(十八)壓縮評比表彰活動。
48、嚴格控制針對基層和企業的評比、達標、表彰、培訓、慶典和紀念活動,凡無法律法規依據或上級文件明確規定的,一律取消。各鎮(街道、園區)及政府各部門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確實需要的,要報經市政府批準。
(十九)加強中介組織管理。
49、嚴格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管理,依附于職能部門的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要與各職能部門徹底脫鉤,不得以職能部門名義開展活動。堅決制止和糾正行業協會利用行政權力強制入會、攤派會費、搭車收費、違規收費、指定服務、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堅決制止和糾正中介組織進行價格欺詐、提供虛假信息、搞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深化政務公開
(二十)推行政務公開。
50、拓展政府信息公開。認真做好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公開工作,加大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公開力度,積極穩妥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暢通公開渠道,及時、全面、準確地公開社會關切、群眾關心的各類政府信息。
51、抓好權力運行公開。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提升權力運行監控水平。大力推進決策公開,凡是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序,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52、規范基層辦事公開。督促指導市直部門、鎮(街道、園區)持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建立健全鎮級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的銜接配套制度,夯實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基礎。積極推行為民服務制,建立健全鎮級便民服務中心,鄉鎮和上級派駐機構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進入便民服務中心辦理。進一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督促公共企事業單位及時將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向社會公開,認真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措施的公開,促進群眾關心關注的教育、醫療、就業、社保、住房等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
53、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都要確定一名新聞發言人,定期向社會通報市政府有關工作情況,征集群眾意見和建議。
六、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二十一)強化監督檢查。
54、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對政府重點工作和重要事項的督查,對政務督查負總責。市監察局對效能監察工作具體負責,效能監察要對重點部門的行政權力行使,從決策、執行到結果,進行全程監察。
55、市監察局要深入開展政風、行風評議等活動,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在重點企業設立軟環境建設監測點,組織特邀監察員、軟環境信息聯絡員采取現場暗訪、電話暗訪以及跟蹤辦理業務過程、走訪客戶、實例調查等方式,及時查處影響發展軟環境的典型案件并公開曝光,暗訪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并向全市通報。
56、認真受理投訴。政務服務熱線與行政效能投訴中心要健全完善投訴受理檔案,規范投訴事項的辦理程序與時限。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產權交易、行政執法等方面群眾投訴的問題,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證屬實的,一律處理到位,做到有訴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市監察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設立群眾舉報投訴電話,及時受理群眾和企業關于機關作風、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訴建議。
(二十二)嚴格責任追究。
57、市政府將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列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被評為行政效能優良等次的單位由市政府通報表彰,并在年終考核中加分。對考核評議不合格的單位第一年進行黃牌警告、通報批評;連續兩年不合格的,作為對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降級或免職的重要依據。
58、建立以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對領導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用人失誤失察、道德失范、效能低下、督查不力等行為進行問責,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責令檢查、責令公開道歉、建議進行組織調整等處理。
59、建立健全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將責任追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崗位和責任人員。對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庸懶散行為嚴格問責,典型案件的調查處理,由監察局及時向社會公布。
七、加強輿論宣傳
60、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等新聞媒體要加大正反兩方面典型公開報道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破壞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例;對作風不實、落實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公開曝光,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監督轉變干部作風,推動政府工作加速、提升、增效的濃厚輿論氛圍。
八、本意見自之日起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和本《意見》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細則和方案,報市監察局核準后認真組織實施。市監察局要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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