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意見
時間:2022-04-08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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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國務院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15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政發〔〕14號)精神,為確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滅重大動物疫病,提高動物衛生監管和服務水平,促進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全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獸醫工作是公共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畜牧業是我市農業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和農民增收的重要來源,我市是畜禽及其產品的集散中心。近年來,國內外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形勢日益嚴峻,現行獸醫管理體制已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因此,改革我市獸醫管理體制已成為十分必要和緊迫的任務。
二、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以提高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確保動物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為目的,以建立完善全市獸醫工作體系、明確職責、依法行政為重點,全面提升我市動物衛生工作水平和動物防疫公共服務能力,促進我市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民增收,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目標: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系、穩定隊伍,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行政管理,提高執法水平,穩定基層隊伍,構建我市“兩級管理、三大體系、四級網絡”的獸醫管理體制:即市、縣兩級獸醫行政管理;獸醫行政管理、獸醫行政執法和獸醫技術支持三大體系;市、縣、鄉、村四級動物疫情防控網絡。突出履行好動物防疫等公益性職能,放開動物疾病診療等經營服務性職能,切實強化各級政府對獸醫工作的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技術支撐能力。
三、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健全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畜牧、獸醫、漁業、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飼料的行政管理機構。縣(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區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獸醫行政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工作職責完成情況的效能監督。上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下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有指導職責。各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動物防疫、檢疫負有指導和監管職責,要加強獸醫醫政、藥政管理,實施官方獸醫制度。
(二)組建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支隊)。整合現有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行政執法職能,將市動物防疫監督站更名為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加掛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支隊牌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負責城區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依法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動物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種畜禽、獸藥、飼料等畜牧獸醫處罰工作。
縣(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設置參照市級執行,區不設立相應機構。
(三)組建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畜禽水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整合現有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技術工作和設備設施資源,組建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保留市畜禽水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牌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動物防疫、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病診斷、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預警預報、技術仲裁等工作;負責動物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檢測等技術工作。
縣(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設置參照市級執行,區不設立相應機構。
(四)加強鄉鎮動物防疫機構建設。各區、縣(市)要切實加強鄉鎮動物防疫機構建設,整合資源,完善體制,按鄉鎮或區域設立動物防疫站(畜牧水產站),實行“縣鄉共管,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其人員、業務、經費等由各區、縣(市)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管理,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職能,不再承擔診療、去勢、養殖業投入品供應、獸藥飼料經營服務等經營性職能。
(五)建立健全村級動物防疫體系。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是現階段我市養殖業發展和適應國家動物疫病防控政策調整的客觀要求,是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重要基礎。鄉級動物防疫體系應實行村級動物防疫工作全覆蓋,對每一個行政村配備村級防疫員的人數不作硬性要求,但要以鄉鎮為單位,合理劃分區域,配備好村級動物防疫員。村級動物防疫員的主要職責是:承擔責任范圍內動物免疫、動物疫情報告、畜牧業生產統計及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推行官方獸醫制度。全市各級獸醫行政管理、獸醫行政執法和獸醫技術支持機構的國家獸醫工作人員,需經資格認可、法律授權或政府任命,逐步進入官方獸醫隊伍,代表政府對動物防疫、檢疫、動物健康、公共衛生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出具獸醫衛生證書。市、縣(市)人民政府在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設立首席獸醫官。首席獸醫官由具備高級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較強行政管理能力的人員擔任,其主要職責是:作為政府技術顧問,代表政府參與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活動;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處理重大動物疫情和動物產品安全應急事件;經依法授權通報動物疫情和新聞。
(七)實行執業獸醫制度。執業獸醫制度是指國家對從事動物疾病診斷、治療和動物保健等經營活動的獸醫人員資格認可制度。全市從事以上經營活動的獸醫人員,必須達到規定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條件,考試合格,取得國家獸醫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執業獸醫資格,并依法注冊,持證執業。國家、省對鄉村獸醫服務人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建立獸醫衛生公共財政保障機制。獸醫行政管理、獸醫行政執法、獸醫技術支持和鄉鎮動物防疫機構所需人員經費、工作經費和基礎設施設備建設經費全額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報酬和保障機制可采用購買服務等方式,具體辦法由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獸醫工作機構依法收取的動物檢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部用于動物防疫事業。
四、加強對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
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和有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改革、法制、獸醫管理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轄區實際盡快制定實施方案,報上級政府審批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全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在201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本意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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