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國稅局深化社會治稅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05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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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有效整合稅收征管資源,抓好個體、零散稅收管理,保護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地方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經開發區管委會、縣國稅局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為宗旨,緊緊圍繞“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稅方針,保護合法經營,促進公平競爭,加強稅源管理,堵塞稅收漏洞,全面構建規范、集約、高效的稅收社會化征管機制,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促進開發區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在開發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整合有關部門管理資源,集中管理,統一征管模式,成立個體稅收社會化征管機構,依托社會綜合治稅網絡,有效防止稅收流失,實現個體稅收征管效能最大化。
三、實施原則
(一)依法管理原則。
在嚴格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推進個體稅收社會化征管工作。
(二)集約高效的原則。
充分整合各部門、各單位管理資源,依托稅收信息化管理平臺,簡化和優化個體稅收管理流程,降低征納成本,提高管理質效。
(三)優化服務的原則。
創新管理模式,保障納稅人權益,方便納稅,提高服務質效。
(四)積極穩妥原則。
先試點,后推開,邊探索,邊規范,積極穩妥地建立社會綜合治稅機構,完善征管的體制和機制,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
四、工作范圍
個體稅收社會化征管范圍包括所有個體工商戶(含有證和無證)、發票代開業務(不含單位納稅人)和臨時戶,即固定個體工商戶、臨時個體經營戶、流動個體經營戶、私有經濟等個體零散經營活動。征收項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一并納入社會綜合治稅征管范圍
五、組織機構
(一)機構設置。調整充實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濟開發區財稅局。指定城東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具體負責個體委托代征的開展落實工作。
(二)人員配置。根據綜合治稅辦公室機構設置情況及工作實際,按程序調入或招用相關人員。
六、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職責權限
1、研究制定開發區社會綜合治稅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社會綜合治稅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3、建立健全個體稅源協稅護稅網絡體系;
4、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符合相關職能業務處理需要的業務流程,組織開展稅收宣傳活動。
5、協同稅務部門研究解決個體稅收社會化征管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6、受稅務部門委托,負責對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登記、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款結報及稅源調查等工作;協助稅務部門開展個體工商戶典型調查、民主評稅及定額公示、日常催報催繳、送達稅務文書等工作;條件成熟時開展為個體工商戶代開發票工作;
7、協助稅務部門開展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核定工作;
8、協調稅務部門對綜合治稅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9、負責涉稅信息的匯集、梳理及傳遞工作,發現納稅人有違法違章行為的,及時傳遞稅務機關處理;
10、及時取得上級專項補助資金,保證綜合治稅工作的正常運轉;
11、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工作人員的統一調配,按照稅務部門對實際業務工作的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及其它福利待遇,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12、承辦開發區管委會、縣國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收入劃分及經費保障
綜合治稅辦公室的征收收入按照行政區劃、投資主體、項目單位及現行財政體制,確定收入級次,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和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其征收經費按照財行字號文件的有關規定,以實際入庫收入為準,按稅款屬性分別確定計提比例(1-5%),由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統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人員、機構運轉經費開支。經濟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經費。
八、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部署準備階段(4月30日前)
1、調整充實開發區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經濟開發區內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由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兼任組長。
2、組建開發區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辦公地點由經濟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利于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自行確定,縣國稅局相關業務部門統一進駐合署辦公。開發區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主任由開發區財稅局負責人兼任,設副主任兩名。其它工作人員根據轄區內個體工商數量及征管業務量,通過公開招聘解決,招聘人員工資待遇實行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度。
(二)第二階段:調查摸底及制度完善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
經濟開發區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開展建章立制,調查摸底、核定納稅定額等工作
1、確定個體工商戶稅費征收標準,、
2、做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信息和稅務登記信息比對工作。了解掌握應辦未辦稅務登記證的個體工商戶情況。5月10-日前完成。
3、成立稅費定額核定小組,同時設立調查摸底小組,小組成員從縣國稅、經濟開發區抽調,具體負責稅費定額核定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4、開展個體工商戶調查摸底及稅費定額核定工作,調查摸底小組負責區域內定額核的申報受理、實地調查等,采集納稅人的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費用項目、從業人數、經營面積、設備情況、攤位門面、開票情況等數據,初步審核后上報,定額核定小組負責設定出科學合理的參數、系數,并將調查摸底小組采集上報的數據錄入個體定額核定軟件,計算核定定額,將核定的定額審核報批;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對上報定額進行審批,確定稅費定額(個體工商戶稅費定額執行期最長不超過1年)。6月1日前完成。
5、定額公示、下達、公布。定額核定后,由定額核定小組以稅務機關的名義進行公示,并對有疑義的問題進行解答,若發現定額與實際經營情況差距較大的,安排人員重新進行調查,重新核定定額,公示完成后,由定額核定小組以國稅局名義下達,公布稅費定額。6月15日前完成。
6、做好個體工商戶稅收委托代征工作。縣國稅局為稅收征管的法定機構和主體,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為個體稅收受托代征單位。縣國稅局要與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簽訂委托代征協議,同時,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要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人員監制、頒發協稅護稅工作證件。6月20日前完成7、建立內部制度,將主要制度公開,確定工作人員工作崗位及職責分工。6月30日前完成。8、進一步組織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三)第三階段:運行階段(年7月1日起)
自年7月1日起,在經濟開發區內對個體稅收社會化征管進行試運行,并逐步規范完善管理機制。
九、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確保順利運行。定期召開社會綜合治稅聯席會議,及時了解和掌握社會綜合治稅的實施情況,研究解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探索和創新社會綜合治稅的措施、辦法和對策,提高社會綜合治稅工作質效。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工作氛圍,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要加大宣傳力度,借助各種新聞媒體,將社會綜合治稅的有關精神、要求和重大現實意義向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個體工商戶進行廣泛宣傳,進一步擴大社會綜合治稅的影響力,努力營造濃厚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氛圍。
(三)強化聯合執法,突出工作實效。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偷、逃、騙、抗稅等違法犯罪行為,著力解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優化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環境。
(四)健全考評機制,突出獎懲力度。建立健全社會綜合治稅外部和內部考核機制,將各成員單位的履行職責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范圍,并將各成員單位及綜合治稅辦公室的工作經費與綜合治稅工作業績掛鉤,以提高各相關部門、單位的工作積極性,保證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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