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糾風監測實施意見

時間:2022-05-07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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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糾風監測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糾風工作,預防和減少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發生,促進政風行風進一步好轉,決定建立糾風工作常態監測制度。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拓展群眾參與糾風的渠道,建立和完善涵蓋面廣、渠道暢通、便利有效的監督網絡,強化社會監督機制,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優化發展軟環境。

二、監測對象

全區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具有行政執法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三、監測組織

1、建立監測點。區糾風辦在全區選擇部分經濟部門和鄉鎮(街道)設立共10個糾風工作監測站,設立監測站單位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并明確專人負責,開展本地、本系統聯掛監測點的建設工作,各監測站按照統籌兼顧、合理布局、突出重點的原則,建立監測點(名單另行公布),全區共80個。監測點應從企業、項目、涉企部門和單位、個體工商戶、中小學學生家長、機動車駕駛員等對象中選擇確定,由各工作站推薦,區糾風辦審核確認。

2、選聘聯絡員。每個監測點選聘一名聯絡員,負責社情民意的反映和意見建議的收集。

四、監測事項

各監測點和聯絡員對群眾反映監測對象有下列方面問題的,應當收集并反映:

1、在依法行政、辦事效率、服務態度、政務公開、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問題。

2、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拉贊助,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吃、拿、卡、要、報”等方面的問題。

3、對行風建設和軟環境建設的各類意見和建議。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區糾風辦每季度采取向各監測點發放信息采集表、受理舉報投訴、召開監測點座談會、實地調研等形式,加強與各監測點的溝通交流,聽取意見和建議,建立信息反饋直通車,各監測點可隨時向區紀委(監察局)、區糾風辦反映行風政風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建立承辦督辦制度。對監測點反映的問題,區紀委(監察局)、區糾風辦本著有訴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的原則,將采取自辦、交辦、轉辦、督辦等形式認真調查處理,督促有關部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監測點舉報、反饋的問題,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典型案例,要通過機關效能建設曝光臺公開曝光。